開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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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獨立與民粹主義

2010.10.02 Nownews.com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所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九二五白玫瑰運動,集結了上萬人走上街頭,要求淘汰那些做出離譜判決的『恐龍法官』。這樣的行動固然是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的表現。然而,筆者認為在訴求不夠正當的情況下,反而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

白玫瑰運動的主要訴求乃在於要求立法機關盡快通過法官法,以透過評鑑的方式淘汰不適任法官。惟法官法本身是好的,我們也的確認為基於法官判生判死的重大職責,針對法官鄰選、任用、監督、評鑑及淘汰的部分訂定較一般公務員嚴格的規範,對於穩固司法公信力及提升審判品質是有幫助的。

不過,事實上法官法草案在評鑑的內容上也只問法官的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問案態度、辦案程序及是否濫用權力,而不包括法官於認事用法(即法條與事實蘊涵的結果和判決理由)及量刑輕重的部分。所以,白玫瑰運動所訴求的目的未必能透過法官法達成。

因為在避免錯誤認事用法的問題上,已經有三級三審的司法制度進行把關,在量刑上也至少可以經過二個審級的實質審查。換句話說,我們法官養成訓練意味者法官是具有詮釋法律的權威,我們也應當信任這個權威,否則整個法治社會將無法運作下去。所以日後法官在決定適用何種方式解釋法條時,是依據個人專業素養的決定。倘若法官在認事用法上係依據個人專業素養所做的結果,那麼對於量刑的部分,則不會有不當的問題,除非宣告刑遠低於法定刑。若覺得法定刑太輕,則應透過立法修正的方式。惟若覺得宣告刑太輕,則宜建立起一套量刑的專家系統,給予法官量刑上的客觀依據,使量刑一致性,並列為法官評鑑的範圍。而非依法官個人有限的經驗或受社會大眾情感的影響。

整體而言,我們可以有個很好的理由,要求建立起專家參審的制度(哲學家、生理學家、心理學家、犯罪學家等),以彌補法官於事實認定中面向不足之問題。白玫瑰運動意味著法官在判決時,似乎必須考量社會大眾的法感。但若要考量社會大眾的法感,那麼審判獨立的精神顯然會因此受到動搖,反而變相落入民粹審判的框架中,也將使得司法威信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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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德統一不值得參考 只能引為借鑑

2010.10.02 Nownews.com

悠然

 高雄,博,政治學研究者,專攻政治史與政治理論,譯有政治學、行政學等教科書。作者有個人部落格http://blog.nownews.com/santafair/。

 

馬英九在9月接見曾經在德國總理柯爾麾下服務、參與過兩德統一大事的德契克(Dr. Horst M.Teltschik),希望能與德契克分享兩德交往過程當中的經驗,也許可作為兩岸關係的參考。其實他不知道,兩德統一正是柯爾為了挽救自己原本低迷 不振的政治聲望而強勢主導的,當時的東德政治菁英基本上是無助又無奈。統一的真相是西德併吞了東德,結果是讓西德的財團得利,東德人民大量失業、淪為二等 公民。

東德共黨政權領導人何內克(Erich Honecker)與克倫茲(Egon Krenz)相繼下台後,主張改革的莫德洛(Hans Modrow)臨危受命,組織政府。他與當時新興的自發性人民團體希望都能將東德改造為一個民主而獨立的國家。


至於兩德關係,則期待能以邦聯的形式來進一步維繫,以便能從西德取得必要的支援,來推動改革。然而西德柯爾政府卻成功地介入東德有史以來第一次的 大選,使主張邦聯論的東德政治團體下野,扶持接受統一的集團組閣。此後,柯爾政府又拒絕接受由全體東西德人民共同制定一部新憲法的方案(基本法第146 條),而採用將東德分解、併入西德的方案(基本法第23條)。這個過程使東西德人民失去藉由共同討論一部新憲法而形成一個共同體概念的機會。將東德分解、 併入西德的方案,使西德的制度在未經周延討論的情況下,就被強加在東德社會。「統一條約」的規範,就明顯是以西德法為優位。此種安排不但不能化解東德社會 自1970年代起將兩德視為「兩個國家、兩個民族」的概念,反而使東西德社會在統一之後反而有更加明顯的界線。


統一前夕德東社會受到當時的蘇聯總統戈巴契夫倡導改革的影響,原本在教會保護下運作的草根團體,發展成燎原的群眾運動,並組織新的政黨,組成圓桌 會議。這些自發性的政治參與,原本是東德社會脫離「權威國家」的大好機會。然而統一的過程,西德各類組織團體紛紛向東擴張,整併了這些新興的政黨,使得德 東社會「市民社會」的發展也跟著受到扼殺。其次,統一之後德國聯邦政府對德東的菁英階層做了一次整肅,不但從東德領導人何內克以下的政治人物常因各類政治 因素受到調查、起訴、免職外,具有社會主義統一黨一定以上黨職身份、或是曾為國家安全部提供情資的公教人員,也都面臨被清洗的命運。而接替擔任高級官員職 務者,大多數為西德人。前東德政權本來就遺留給德東人士「菁英主導的遺緒」,統一後東德的菁英又遭到清洗,於是在政治上的冷感與不信任乃更加強烈。


統一後,德國聯邦政府將德西的制度全盤移植到德東,主要是依據「國家條約」的規範。東西德馬克以優惠匯率兌換的結果,導致德東的產品失去競爭力, 出現比大蕭條時代更嚴重的傷害。私有化政策則產生了德西人士主導德東企業,以及德東人士大量失業的現象。東西德統一的過程中,依據「統一條約」的規範,原 本即已導致德東高階公教職缺由德西人士掌握的現象;私有化政策又進一步造成德東企業主管由德西人士擔任的趨勢。結果就出現德西人士主導德東社會的現象。由 於德東社會原本就有公民無力感的制度遺緒,德西菁英取代了德東菁英,更進一步使德東群眾對於公共事務更加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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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的阿七、阿豆、瑪麗亞…

【聯合晚報╱社論】

2010.10.01 02:47 pm

國道六號工程發生嚴重意外,造成七人死亡,包括莊姓領班,及其他六名可能是違法打工的外勞。勞委會查不出資料可比對,只知工人之間以「阿力」、「阿七」、「阿豆」…相稱呼,檢警至今只能把他們列為「無名屍」。

六具「無名屍」被發現在台灣工安事故中,並且是政府發包出去的工地現場。如今相關單位及包商都稱「不知情」、「不清楚」、「並無違法」,勞委會及行政院則說「震怒」、「嚴懲」、「一定要查」。六個連名字都不知的外勞橫死台灣,當然令人難過。但若說主管單位「震驚」於工地違法雇用外勞之情事,則未免太矯情了吧!符合勞委會規定,可合法申請外勞的所謂「重大公共工程」的合格廠商,到底有多少?而從台灣頭到台灣尾,各工地隨處可見外勞的情況來看,「合理的懷疑」必然是其中違法者眾。相關單位,尤其是公家工程的主管,難道一概推諉給「工地領班自己帶來的工人」了事?

台灣社會,特別是和公家單位扯上關係的,常年以來受害於一種因循迂腐、專作表面文章的形式主義。法網不是「疏而不漏」,反而是「細如牛毛卻大漏特漏」;官僚對「細如牛毛」的部分管得錙銖必較,對「大漏特漏」的現實則視而不見。對於工安意外,外界質疑這次承包廠商紀錄不佳,但勞委會說勞檢所對此工地已檢查過 12次,也曾開罰。對於外勞黑工,如今連吳揆都說要查,但除了之前名媛貴婦上電視公開大談外勞「好用」、結果被追著罰錢的例子之外,台灣各處的市場攤販、家庭工廠、醫院病房裡,不也到處可見外勞?身分合法與否,工作實況與申請名目符合與否,難道沒有可「合理懷疑」之處嗎?政府管得多卻又管不了,只好睜眼閉眼,非等出事不緊張;這次事故的源由無非如此。

國道六號工程興建以來,已有八起意外、十人死亡,這次因外勞問題才引起關切。街頭那麼多「阿七」、「阿豆」、「瑪麗亞」,我們當「台灣頭家」的不要老是在國際間傳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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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認真問問「民國是什麼?」

【聯合報╱楊照】

2010.10.01 03:20 am

「民國百年」將至,台灣這邊想的是如何在明年辦轟轟烈烈的各種活動,最好是從下個月台北國際花博的開幕煙火開始,一路一直延續到明年十月,熱熱鬧鬧、風風光光。

然而在中國大陸,最新一期的『新週刊』,想的、討論的,卻是「民國範兒」,翻作台灣習慣用語,應該是「民國典範」,或者更白話些說,那就是張大春的一個專欄標題「這就是民國」。

「民國」是什麼?作為一個在中國大陸上存在過的時期,那個時代的特色是什麼?有怎樣的精神,有怎樣的人物,又有怎樣的生活?這是「民國範兒」要問的問題,換句話說,要整理、追究「民國」的歷史實質內涵,看看「民國」和前面的清朝、後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根本差異?

問題是,「民國」不只是一段已經逝去的歷史。「民國範兒」當中至少有一部分,一九四九年之後,隨著流亡的國民政府遷到了台灣,構成了台灣歷史的重要元素,進而留存在今天台灣社會與台灣生活裡。因而「民國範兒」的討論,也就有一部分轉身變成了對於現實中國大陸與現實台灣的差異比較了。

『新週刊』的編者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特別在專訪中問陳丹青:那到底台北留了多少「民國」生活、「民國」意味呢?好問題,但是這問題,顯然不能問陳丹青,至少不能光問陳丹青,最應該來回答這問題的,畢竟還是台北人,不是嗎?

如此對照,就看出台灣顯眼的欠缺。欠缺了『新週刊』顯現出的那種對於「民國」的好奇。從政府到媒體到一般民眾,誰在意「民國」是什麼?政府準備民國百年,想的都是活動,沒有真正的歷史關懷;媒體碰觸到歷史問題時,則通常將民國百年做成了「台灣史百年」,做百年人物、百年生活、百年變遷…等專題,但這與「民國」何干?又為什麼要在民國百年來做呢?如此普遍的百年台灣史整理,滬尾開港百年可以整理,馬關條約百年可以整理,台北建城百年可以整理,整理出來的內容也都同樣是那一套,何必民國百年?

說好聽一點,這是凸顯了台灣史的「主體性」。然而實質上,卻是抄寫粗疏的台灣史資料,忽略了構成台灣歷史與現實的種種因素細節。現實台灣絕對和「歷史民國」脫不了關係。民國精神、民國價值,不論好壞,透過了政權,也透過了教育體制,進入台灣人一般生活中,改變了原有的日本影響,才混合出今天的特質特色。要鋪陳、彰顯今天的台灣是什麼,本來就需要有對「民國」的深刻認識與討論吧!

台灣不是也不能是「歷史民國」的復刻版,然而同時台灣也不可能從自己的生活底層徹底抹掉「歷史民國」的影響,事實上,台灣仍然是和「歷史民國」最明確、最具體的聯繫。

為了自我理解,也為了在華人社群,乃至於在國際上呈現台灣的個性,台灣必須更認真地提出關於「什麼是民國」的一些說法來吧!(作者為新新聞副社長兼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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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新流感…疫苗宣導易誤解

【聯合報╱劉培柏/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北縣淡水)】

2010.10.02 03:01 am

昨天流感疫苗開打,筆者在社區大樓發現里長張貼「社區流感疫苗接種」公告,附註「今年已注射流感疫苗者請勿再施打」。

有人問筆者「今年已打過新型流感疫苗了,是否不必再去打疫苗呢?」事實上,不管是已注射新型流感H1N1疫苗或去年度的季節性流感疫苗,老人家都應再打今年度的季節性流感疫苗。筆者認為衛生單位的宣導資料內容讓人誤解,或可能會影響今年度流感疫苗的注射率?

雖然世衛八月宣布,新型流感大流行已結束,但據美國疾病管制局九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全球監測資料顯示,新型流感仍在肆虐南半球的紐西蘭和澳洲;而中國大陸、南韓、日本、香港和一些東南亞國家,都以A型H3N2流感疫情為主,新加坡則以B型流感占大部分,這些國家或地區和台灣一樣,只有零星的新型流感疫情。最近國內流感病例以感染A型H3N2病毒占大多數,也造成多例的死亡事件。

此不禁令人質疑新型流感H1N1病毒是否會漸漸在國內消失呢?筆者認為未必。農委會於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九月兩度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陳報,台東地區豬隻感染新型流感病毒的疫情,顯然該流感病毒已在國內豬場豬隻間流竄。

遺憾的是,據知新型流感並未歸類於動物的法定傳染病,因此有很多縣市地方動物防疫單位從未作本病於豬隻的監測,由於豬隻是流感病毒的貯存動物和傳播源頭,雖然衛生署聲稱,社區的新型流感病例越來越少,卻忽略了國內近千萬頭豬隻的疫情,新型流感恐將在台生根本土化,成為國內季節性流感的主角之一。因此,筆者認為今年及往後幾年,流感疫苗中都應含有新型流感H1N1病毒的抗原組成分。

今年度衛生署購置使用的疫苗病毒抗原,和國內秋冬可能流行的流感頗為匹配,由於流感疫苗主成分為不活化死毒抗原,免疫持續效力只有幾個月,所以今年初不論打過什麼流感疫苗,有必要再施打今年度流感疫苗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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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幣升值的危機(趙文衡)

2010年09月29日蘋果日報

近來日圓狂升,一度升83日圓對1美元的價位,創下15年新高,雖然日本央行介入干預,日圓在一度回貶後又繼續升值的走勢。日圓在短期歷經大幅波動令人聯想到是否有爆發通貨危機的可能。所謂「通貨危機」是指因幣值快速變動而產生的金融危機。以日本的經濟規模,若發生危機必定影響深遠。我們有必要對此一現象作一解析。

雖然通貨危機是起源於匯率的大幅波動,但以往發生的通貨危機絕大多數起因於投機攻擊所引發的幣值突然重貶,甚少出現因大幅升值而導致的危機。貨幣突然重貶不但伴隨大量資本外逃,並且會造成企業損失、投資停滯、外債無法償還等對實體經濟的重大影響。

通貨危機的另一個特色是,絕大多數發生在採用固定匯率的國家,這些國家的僵固匯率無法反映實體經濟的真實發展情形,造成匯率與實體經濟間的不平衡現象,而使投機資金有可乘之機。

背離實體經濟

根據上述兩個條件(貨幣重貶與固定匯率),日本似乎沒有發生通貨危機的可能。日本非採用固定匯率,且其貨幣面臨的是升值壓力,短期內似乎看不到突然重貶的可能。

然而,固定匯率只是讓投機攻擊容易發生的條件之一,卻不是唯一的條件;同時,貨幣升值雖然不會像貨幣重貶的資金恐慌性外逃那麼具有危機性,但並不表示不會對經濟產生重大的影響。

日圓升值原因雖然複雜,但只要貨幣真實反映實體經濟,並有實體經濟的支撐,就不易產生投機性的攻擊,亦即不易在連續升值後又突然重貶。然而,日圓的飆升不但與基本面背離,並使日圓的價值更加遠離實體經濟的真實情況,再加上日圓升值本身即會惡化實體經濟的發展,使兩者間的落差擴大,實體經濟將更加無法支撐日圓的價值。

現在日圓的價值是被歐美相對疲弱的經濟所支撐,因為疲弱的歐美經濟與低盪的利率,使投資者改買日圓資產。只要此一相對情勢改變,例如歐美復甦轉為強勁與利率調升(歐美調升利率的機會永遠比日本高),支撐日圓的力量將會崩潰。事實上,日圓升值本身即是改變此一情勢的力量,因為日圓升值會使日本的經濟發展相對於歐美國家更加疲弱。

恐現通貨隱憂

我們必須承認,放任日圓升值將加重日後重貶的可能性。一個過度升值又沒有基本面支撐的日圓,就像泡沫一樣,屆時可能發生大量資本恐慌性外逃的情形,此將拖累東亞國家的貨幣,一場通貨危機並非不可能發生。

日本央行沒有理由任由國際熱錢威脅區域金融穩定與日本經濟發展,相反的,日本央行具有非常正當的理由為打擊國際熱錢而進行干預。此一干預雖然會有副作用,但相較於可能發生的風險,這些副作用是在可以容忍的範圍內。

由此次事件,我們又再一次的看到,各國的匯率不是由從事進出口的企業所決定,而是被國際的投機套利資金所控制。企業對匯率的高低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他們在國際市場的獲利多寡甚至基本生存掌握在這些投資套利資金的擁有者手上。雖然極不合理,卻是目前的現實。企業所能做的只有盡量規避匯率風險。

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美國馬里蘭大學國際政治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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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從中央錯到地方

自由時報 2010.09.29 ◎ 鄭麗君

日前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行政院正研擬調降公投門檻,無疑是值得關注的改革契機。我們必須指出,現行公民投票法,非但未貫徹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反而設下種種障礙阻止其實現。其沉痾之深,不僅全國性公投窒礙難行,連地方政府所制定之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亦複製相同的障礙設計,從中央錯到地方,已成為綑綁人民作主的法律枷鎖,必須盡速全面翻修。

自公投法立法以來,除了澎湖博弈公投因國會決議排除適用公投法而通過外,迄今尚未通過任何一項公投。民進黨執政期間,由總統發動或人民連署發動的公投,皆因未達投票人數門檻而敗北。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公投投票率須達五十%,否則視同否決,但包含總統在內所有選舉並無此項規定,我們主張應廢除投票人數門檻。

此外,公投法只保障了權力大者(總統及國會多數)的發動權,反而對人民的發動權設下過高的門檻。依公投法第十條,提案人數應達選舉人數千分之五(約九萬人)以上,第二階段連署則必須在六個月內達到選舉人數百分之五(約九十萬人)以上始能成案,相較於獨立參選總統僅需二十多萬人連署,顯然是刻意為難人民的規定,消基會發動的美牛公投便是在第二階段功敗垂成。我們主張應降低提案及連署門檻,甚至應保留行政機關及國會少數有權發動公投。

國民黨重回執政後,除美牛公投連署不成外,人民數度連署提案要求公投ECFA,均遭到公投審議委員會予以駁回。公審會係依公投法第三十五條由政府任命二十一人所組成,是公投法裡最為荒謬的設計,籠罩著威權者操弄公投是否成案的陰影,我們主張應予以廢除。

五都選舉在即,我們發現,全國已有十一個縣市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也都複製了提案、連署及投票的高門檻限制,並都設有公審議會,曾經由宜蘭縣民連署的復辦童玩節公投就曾遭國民黨執政的縣府公審會駁回。五都合併升格,將重訂公投自治條例,我們認為,新市府應該要呼應改革主流民意,制定進步的公投辦法,讓公投民主由地方做起,從日常生活裡落實。

(作者現任台灣智庫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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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黃金獵犬與豬血糕

* 2010-09-29

* 中國時報

* 【李欣宜/北縣蘆洲(大學生)】

 日前,在台北縣發生一隻黃金獵犬遭三名越南籍勞工偷竊烹食事件,媒體及民眾大罵這些勞工竟然連人類最忠實的好朋友都忍心吃下肚,實在太野蠻了!

 看到這則新聞,也許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其後所隱含的文化差異性。日昨,拜讀中時〈西方人為什麼怕豬血糕?〉一文,令人不禁省思,如果我們因為台灣豬血糕被英國列為「十大古怪食物之首」而感到氣憤不解,那麼當越南人知道他們的同鄉因吃狗肉被撻伐甚至被警方偵查,豈不感到更加憤懣不平?吃狗肉盛行在泰國、越南等地區,行之有年,早已是東南亞獨特的文化風俗。誠然,入境隨俗,在台灣殺狗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必須處以十萬至五十萬的罰鍰,在兩年前也發生過泰籍勞工烹狗事件,最後,法官因其不熟悉台灣法令為由,網開一面沒有對這些泰籍勞工開罰,當時社會引發一波輿論,對於政府向外籍人士宣導台灣法令不周提出撻伐,如今類似事件再度重演,可見我國對於外籍人士的台灣法令宣導仍然疏於經營,因而一再造成了因文化差異所造成的「野蠻」悲劇。

 除此之外,在這個事件中我們也看到了媒體進一步間接加深了我國對於東南亞籍人士的文化偏見。媒體報導本應秉持著多元而中立的觀點,對於帶有明顯主觀色彩的發言,應該予以平衡報導,然而在這則新聞中,受訪者表示這些越勞都很野蠻,今天偷狗不知道明天會不會去殺人…也許媒體自認只是忠實反映民眾的看法,殊不知卻間接貼上了東南亞籍人士在台灣人心中的汙名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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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酒駕撞死優秀投手的安德魯

* 2010-09-29

* 中國時報

* 【方祖涵】

 安德魯.蓋洛不是一個壞人,認識的人都這樣說他。

 五歲的時候,安德魯的父母離婚,毫無疑問的,對小安德魯來說,這是一個令人心碎的過程,後來他也一直沒有從這個破碎的家庭關係裡面走出來。父母親分別的婚嫁,對他來說只造成更多的混亂。十四歲那年,他的母親帶著他轉學,搬到大概一小時車程的新家,離開了一起長大的朋友跟同學,他看起來一直都很孤單。

 往後幾年的生活,就是在生父生母各自的新家庭來回擺盪,有人說他好像沒有一個真正的家。他同母異父的的弟弟是一個醉鬼,兩個人每天攪和在一起。幾年前他因為酒醉駕車被強制勒戒,那時候他才剛滿十九歲,跟天天喝酒的弟弟一起醉醺醺地當建築工人。其實仔細說來,安德魯.蓋洛真的不是一個壞人,至少他一直沒有加入幫派或是變成混混,一直試著用自己的勞力養活自己。

 安德魯選擇在一個教會辦的勒戒所學著戒酒,開始的新生活充滿了希望。他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花一個半小時查經,然後在教會幫忙處理雜事。雖然法院只宣判他六個月的勒戒,他在那裡待的時間比六個月更長。戒酒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他離開勒戒的課程之後,還斷斷續續地回到教會,試著完全離開喝酒的習慣。

 生活對安德魯來說一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他的駕照被吊銷,工作也變得時有時無。他有時跟弟弟還有弟媳住在一起,後來搬回父親的家裡住。他的爸爸是一個房屋仲介,自律跟家規都很嚴謹,向來不准家裡有任何酒精的飲料,安德魯搬進來以後當然也不例外,偶爾酒癮犯了,也只得跟弟弟出去喝酒。

 去年四月的一天傍晚,安德魯跟弟弟一起去一家五金百貨找工作,遞交了申請表之後,哥兒倆決定去酒吧裡喝兩杯。安德魯知道自己對酒精實在沒什麼抵抗力,而且明天一早還得早起到工地舖瓷磚,所以到了不久就吵著要回家,不過開車的弟弟還是硬拗他留下,喝酒還是要有人陪才好,是吧。兩個人在一家酒吧喝完之後,又去一家比基尼吧續攤。那邊的女服務生身材火辣,一輪一輪的酒就這樣混進安德魯的血液。

 安德魯不是一個壞人,他的媽媽說,他從來不會故意傷害任何人。那天,加州天使隊的廿二歲新秀投手艾登哈特剛剛在大聯盟投了生涯最好的一場比賽,六局無失分,還有五次三振。他的快速直球跟曲球是主要的武器,曾經跟胡金龍還有陳鏞基在明日之星賽交手過,是頗受矚目的新生代球員。這僅僅是他在大聯盟第四場的比賽,在○九年球季的第一場,也是他生涯的最後一次出賽,因為安德魯從爛醉中驚醒的時候,艾登哈特已經被他開的箱型車撞死。

 陪審團剛剛在廿七日下午宣布,好人安德魯以二級謀殺定罪,他的刑期會在下個月由法官宣判,應該是五十年到終身監禁──因為蓄意酒醉駕駛,就是預謀殺人。

 比較起來,台灣的法律跟法官,對酒醉殺人還真是寬鬆得不得了。(作者為運動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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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時代-台灣民主治理與公民社會的落差

* 2010-09-29

* 中國時報

* 【張鐵志】

 一位中國知名學者來台參訪一個月後,跟我說他去台北市議會看到議員的表現非常失望;另方面他拜訪各個NGO,卻感受到台灣公民社會的活力。這位學者是肯定民主價值的自由派學者,而非如官方喜歡刻意透過批評台灣民主來否定民主的價值。

 他的觀察正是台灣民主二十多來病徵:人民有了各種民主權利、公民社會團體十分活躍,但是民主治理的品質卻非常差。任何人去看立法院審理法案都會對這個民主機制的作用起疑,更不要說去看地方議會。議會的會議過程還只是這個政治場域的最表面一層;議場背後的各種利益掛勾,政治人物低度的問責性(accountability),都是台灣民主體制的重大缺陷。

 為什麼台灣民主的發展沒有促成更讓人滿意的民主治理品質?為什麼看似成熟的公民社會和民主治理品質之間出現了巨大的落差?這或許是因為台灣的公民與政客的關係仍然延續著威權時代的遺產。

 首先,政治學者指出公民與政客/政黨連結有三種:以個人魅力為基礎的奇理斯瑪型、以特定物質誘因為基礎的侍從主義型,以及以政策為基礎的綱領型。台灣過去的地方政治是地方派系主導的侍從主義,亦即派系用利益來交換選民的政治支持,因此選民不會自我組織起來監督政客或進行公共參與。時至今日,雖然許多地方派系已經式微或者重組,但在許多地方政治中,選民與政客的關係仍然主要是侍從主義的交換關係,很難成為主動的公民。

 另一種選民與政黨的連結是基於政治認同或國家認同。這種強烈認同立場的連結使得公民可能忽視對政治人物在政策上的監督,反之政治人物總是可以透過訴諸強烈認同立場來做為他的政治武器。

 在這兩種選民之外,未必就是特別積極的公民。威權時代下,統治者畏懼民眾政治化、打壓社會的公共領域。民主化至今,雖然台灣社會出現許多活躍的公民團體,但是整個社會仍然缺乏對公共政策的嚴肅討論,大部分選民也漠然於問責政治人物的重要性,所以許多NGO往往只能不斷大聲吶喊,喚起公眾對某些議題的關注。只有到重大事件發生時,人們才在民意調查或偶爾上街頭表現出憤怒。大部分時間他們是選擇幾年一次的透過選票表示意見。

 換言之,如果侍從主義下網絡的選民或者強烈民族主義情緒的選民是容易被政治動員的,那麼這兩者外的許多公民卻只是扮演「選民」的角色,而沒有更多的公共性。

 尤其,原本在公民社會對政治的制衡與問責中,媒體應當扮演最關鍵的角色,去促進公共辯論、監督政治領域。但台灣的媒體,尤其電子媒體,卻不斷自我閹割。他們最喜歡批評候選人只打口水戰炒新聞,卻不端出牛肉,實情是他們自己對牛肉毫無報導興趣。不少媒體更是對政治立場比對客觀新聞、嚴肅分析更有興趣。

 這是台灣民主的異化:我們從威權體制下的被統治者好不容易成為了民主體制下的公民,但我們作為公民的主要內涵卻只是作為定期上場的「選民」,而自我削弱了民主最重要內涵的公共生活。

 我們把權力交給了政客,讓他們把政治領域建造為一座巨大的、隱形的利益競技場,在其中上演著各種利益交換的把戲。我們大多數人只是自願站在場外,等待時間到了再決定下一場看什麼。問題是我們甚至不是好的觀眾,因為這個劇院太多朦朧外衣、太多隱密角落,讓我們連戲都看不清。

 我們必須重新佔領這個公共劇場、重構台灣的政治領域、重建我們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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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的司法 庶民的試煉

* 2010-09-29

* 中國時報

* 【廖緯民】

 近日台灣司法,從七月份高等法院爆發法官嚴重風紀案件、近日女童遭性侵案所謂輕判被告案件,一直到賈靜雯爭女風波中台北地院裁定主要監護權歸屬案件,皆引發社會極大之爭論。從國會議員、大眾傳媒、社會團體,到街談巷論無不積極表現;甚至新興的網路社群亦展現驚人的輿論能量。

 

 體制的回應、專家的解析、輿論的深思,已使風波漸次平息;惟,司法案件受到如此巨大且立即的社會批判並非常態。就常理而言,一個嚴謹追求「個案妥當性」的正義系統,竟然在千夫所指下被迫檢討,其斲傷憲政體制的威嚴,可以想見。上述系列司法風波皆有其深層內理:法官風紀案件涉及法院組織自律能力,女童性侵案件涉及法律適用技術,賈靜雯監護權案件則涉及監護倫理與女性價值。從法學理論而言,上述三個案件恰恰呈現法學做為一門嚴控法官恣意、追求正義的學問,尚有不足。法官風紀案暴露法律學理尚有巨大操弄空間;女童性侵案顯示法官受拘束於法解釋技術、而無法讓「法感」顯現;賈靜雯案則抽象地顯示出對於女性價值此種新興權利,法院見解無法說服更前衛的要求與涵納更廣泛的參與。這三個問題放在現代法學理論而言,皆非重大難題。如果我國具有成熟的法學理論,上述三個案件絕不至於如今日般粗糙。

 初步而言,針對法官風紀案,更嚴密的「法資訊系統」必須更完整地發展出來,並且輔以對外公開的資訊管理系統,用以分析、監控不合常理的法律見解。針對女童性侵案,「法解釋學」的成熟運用有賴對學理的更深掌握,才能活化「法官造法」機制,並化解法官對追求個案正義的消極態度。針對賈靜雯案,則有賴加強更接近社區的調解制度、或更接近專業人士的仲裁制度,以使司法見解更貼近人情。

 其實,法官權能的設計,有其屬性上的客觀化與社會脈絡疏離化。那麼不熟捻複雜且分化的個案實況與內理,可以理解。整體而言,「條文與事實之間」必須用充分的心證公開與嚴謹的論證格式,予以連結。但台灣法院的判決至今多論述不足,難以確認法官的思維方式;判決書上如何證立要件、還原價值、判定因果關係,常令人迷惑。顯然,語言學有待引入司法體系。而思維工具此一涉及文明精進的學科,更是必須予以淬鍊,以助法律推理。至於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如何恰如其分地應用到法院判決,更攸關各學科專業人士參與司法的權利與義務;調解與仲裁制度則是一個可以開拓的司法新領域。建造一個正義、效率且優質的文明國度,司法權不能自我封閉。

 法院為菁英主義的殿堂,在這裡個案得以高度思維化與凝練語言,深刻而沉靜地進行理性的溝通與說服。在立法權宿命地成為庶民舞台、行政權無奈地糾纏於政經角力時,唯有司法權尚能提供一方菁英文化傳續發揚。失去此方基石,國家權力將盡數進入繁瑣、現實、而終致無趣的利益爭奪。保衛司法體制與菁英文化,才能打開仰望遠天繁星的那一扇窗。但此一理想在民主沸騰、政經狂飆的現勢下,極為困難。就近日系列案件以觀,司法判決在傳媒威力與網路狂潮下,必須接受社會實力強勢且立即的檢視一事,似乎已成大勢。在此呼籲有心思考與追求菁英文化的有識之士,盡快參與台灣的法學的精實工作。

 (作者為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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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若無就業措施台灣失業率會有多高?

* 2010-09-29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行政院主計處上周發布8月份失業率,在發布之前各方皆認為失業率在季節因素影響下必然攀高,沒想到結果失業率反而降至5.17%,失業率改善情況超乎預期。消息傳出,各部會官員難掩興奮之情,皆認為失業率低於5%的目標,已然指日可待。

 今年以來,各方所以這麼在意失業率是否低於5%,係因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年初公開表示如果年底前失業率沒有低於5%,他將請辭負責。此言一出,各部會即以「使命必達」的決心籌劃促進就業計畫。8月份失業率雖尚未降至5%以下,但依歷年失業率過完暑假即呈月月下滑的趨勢研判,失業率降至5%以下,應該就是近一兩個月的事了。更何況政府還有7萬個就業機會即將釋出,如此市場的力量加上政府的力量,要失業率降至5%以下,已如探囊取物。

 對於失業率的下降,我們原本應該感到高興才是,但在觀察失業率降低的原因後,卻令人深感憂心。因為這一波失業率的下降,有一股極大的力量是來自政府的就業措施。行政院今年的促進就業計畫原訂創造10.4萬個就業機會,下半年又追加8.4萬人,除此以外還有大專畢業生赴企業實習方案3萬人,合計可創造超過20萬個就業機會。

 依官方統計,至今年8月已執行的促進就業計畫已順利讓11.5萬人獲得工作,估計未來幾個月還可以釋出7萬個就業機會。這些促進就業計畫可分成兩類,像黎明就業專案、希望就業專案係由政府直接僱用去做環境維護、資料整理等工作,另外就業啟航計畫、大專畢業生赴企業實習方案則是由政府補貼工資以提升企業僱用的意願。由此可知,8月失業率會出現這一歷年罕見的下跌走勢,政府居功厥偉。

 事實上,另一份官方資料也釋出相同的訊息。長期以來人力漸減的政府部門人力,近一年卻頻頻創下歷史新高,估計自金融海嘯迄今已增逾10萬人,這當然也是政府就業措施使然。如今的勞動市場,政府斧鑿之深,明顯可見。

 若沒有政府的力量,失業率會升到多高?依行政院主計處估計,若扣除各級政府所釋出的造林巡山、環境維護、資料整理等工作,8月份失業率將升至5.62%。然而主計處這項數字依舊是低估的,因為就業方案中除了政府直接僱用之外,還有工資補貼所促成的就業機會。總而言之,今天若沒有政府所創造的這兩類就業機會,8月份的失業率絕對在6.0%以上,失業率要降至5.0%以下,恐怕是遙遙無期。

 我們肯定政府在金融海嘯、景氣衰退之際提出這項促進就業方案,解民眾於倒懸之苦,讓失業的民眾獲得起碼的生活支持。但是我們必須特別指出,台灣經濟成長率上半年已達13%,今年前8個月的景氣燈號也亮了6顆紅燈,府院高層向來以今年的經濟成長傲視亞洲而自豪,如果在成長動能如此強勁的此刻,還要由政府補貼創造20萬個就業機會才能讓失業率降至5.0%以下,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的經濟成長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何以兩位數的經濟成長卻不能創造足夠的就業機會?最後還得由政府編列逾百億元預算來紓解失業問題。

 我們瞭解失業率是景氣的落後指標,必須景氣回升一段期間後才能獲得明顯的改善。但台灣自去年第四季走出金融海嘯後,迄今已超過一年,以出口、生產、投資近半年頻創新高而言,政府此一非常態的促進就業措施理應漸次退場才是,但事實上若非政府不斷加碼促進就業計畫,如今國內失業率依然逾6%,其嚴重性不言可喻。我們真擔心,一旦政府的就業措施在明年上半年全然退場,失去20萬個就業機會後的台灣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情況?

 台灣過去經濟成長必然帶來薪資成長、就業增加,但如今這個關聯效果已愈來愈低。這10年來經濟並非沒成長,但今年上半年的實質經常性月薪 34,421元,仍不及民國88年的34,659元;而扣除政府這段期間所創造的就業機會,今年8月的就業人數依然低於金融海嘯前(97年8月)的水準。這些數據說明,台灣今天勞動市場依然嚴峻,不值得內閣如此高興。

 我們對於吳院長重視失業問題,並且不惜以自己的去留責成部會重視此事,深感敬佩。看到8月份的失業率,也許政府大員會以為改善失業已然大功告成,但我們要提醒吳院長的是,如今失業率的下降顯然是政府逾百億元的就業政策使然,待明年上半年就業措施退場,才是挑戰的開始。短期就業措施既不可久恃,民生困苦又不可置之不理,政府必須重新從「就業創造」的觀點來規劃產業政策。唯其如此,才能長期紓解台灣高失業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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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行政院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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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高中職學費齊一 配套不夠

* 2010-09-22

* 中國時報

* 【阿kuei/台南善化(高中主任)】

 施行多年的「高中職優質化」是希望藉由資源挹助、扶持社區型高中職優質且均衡發展,再配合以「照顧弱勢、區域平衡」為理念的「繁星計畫」,讓家長破除明星學校的迷思,鼓勵學子就近入學,達到教育社區化的目的。但公私立高中職學費齊一政策配套不夠周詳的結果,在部分地區反造成學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升學競爭壓力更大的結果。

 筆者以為在現今少子化社會,大學已不是窄門,大學教育前的高中職教育收費當齊一,但此政策應摒除私立明星高中,因為這些學校的學生多能進入當地的社區高中職,卻因「個人選擇」而越區通學,或應限制學費齊一僅能施行於社區內學校,要讀社區外的私校請「使用者付費」,如此方能符合社會公平公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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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你好孕」公平嗎?

自由時報 2010.09.22◎ 邱敏靖

看著電視如火如荼播放著「助你好孕」的廣告,心中非但沒有一絲喜悅,倒是增添一些哀怨!

我們不是一同生活在同一個國家、同一個島上嗎?為什麼可以容許因為選舉的關係,濫用屬於大家的資源?以台北市「助你好孕」的例子來說,您們或許會說台北市整體繳的稅多,所以福利自然好。但是,台北市民享受市政的建設、交通的便利、就學資源、文化活動的活絡,這些是在鄉下領死薪水的我們所望塵莫及的。

難道,孕婦也分貴賤嗎?同是為了孕育下一代,福利卻天南地北,不僅孕婦如此,老人福利政策亦復如此。

在此,沈重的呼籲大家正視這個問題!任何政黨都一樣,可否不要為了一己或一黨之私,濫開社會福利支票?有沒有人可以眼光高一點,以整個國家的最佳利益,審慎的運用國家的每一筆財源?尤其是社會福利這個區域,應立法禁止各縣市政府為求勝選,恣意擴張,造成多數的舉債。

畢竟,在這種為了選舉惡性競爭開社福支票的歪風下,我們都是輸家!

(作者為台南三個孩子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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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自由時報 2010.09.22 ◎ 林進勇

筆者擔任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委員,整個審議過程,根本就是官方強力主導,勞資學三方只是跑龍套的配角,完全是「假勞資參與,真官方獨斷」!

馬總統去年推動、立法院通過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但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的水準,並沒有依循達到「維持本人與家屬合理生活水平」的目標,明顯違法。且完全不理會全產總提出的依照「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支出」乘以「扶養人數」的計算精神。

觀察這次整個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勞委會去年底先以「擴大勞資對話」為藉口,修改審議辦法,增加勞資雙方代表比例。該辦法送到行政院,躺了三個月,直到八月二十六日才通過,九月七日勞委會才確定勞資雙方推派的代表,九月十三日首度會議舉行,時程倉卒令人不解。

十三日首度會議,勞資雙方各自發言完,僅有中場休息半小時的空檔,名曰讓出席委員相互溝通,但根本沒有進一步協調的空間。休息結束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就強渡關山,宣讀早已事先決定好的調整幅度三.四七%,送交行政院核定,不理會勞資雙方的意見。整個審議過程,絕不是行政院宣稱的「共識決」,因為勞資之間,根本沒有彼此折衝產生的共識,完全是官方一手「獨裁決」。

這次的調幅,官方以物價指數成長率四.四七%為基礎,但「考量」失業率之後,調整為三.四七%。這種充滿主觀判斷的任意性獨斷,根本對勞方之主張視若無物。

台灣基本工資三年未調整,相較於日本近三年來調整基本工資達三.七八%、韓國十八.一%的水準,而中國光是今年第一季就提高基本工資達十七%。而這三年來台灣基層勞工面對高漲的房價、物價與房租等生活開銷的提高,早已苦不堪言。對於一五八萬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底層勞工而言,月薪增加六百元或時薪增加三元,根本是杯水車薪,而吳敦義內閣一直宣稱簽訂ECFA之後,經濟即將起飛,看來一般庶民與基層勞工的口袋,恐怕還是空空如也。

(作者為大同工會理事長、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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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拚普考 見證就業困境

自由時報 2010.09.22◎ 吳冠嫺

高普考放榜,高中學歷即可報考的普考,有六十一名博士生來「搶飯碗」,五名博士生錄取。金榜題名本是喜事,但從國家整體來看,可能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

從高中畢業到博士生,以大學四年、研究所二年、博士班六年來看,差距至少十二年。要養成一位博士,社會、家庭需投入龐大的資源,十二年期間換來的是高中畢業的「原點」,為什麼會這樣?

過去十五年來,台灣博士班人數成長三倍,學者估算每年會有五千位博士畢業生進入職場,但是職位在哪裡?

台灣就業市場萎縮,政府又放任企業盲目西進,甚至有錢進中國債留台灣者,政府卻還沾沾自喜於經濟成長率的數字好轉。但事實上一般民眾並未雨露均霑、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例如官方統計今年七月份台灣失業人口有五十七萬人,失業率五.二%,整個外移的產業,不僅勞動階級沒有飯碗,高級人力如博士一樣因為職缺不再,而面臨困境。

讀到博士,終究還是要面對就業問題,博士生願意屈就現實,是務實的選擇,但是主事者可曾想過,普羅大眾已經被現實逼到牆腳了!政府不要再把大家往火坑裡面推。

(作者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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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尤努斯說:CSR該這樣做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9.20 01:57 am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是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卅餘年來致力於消弭孟加拉及世界其他地區的貧窮,因而受到推崇。最近有閒讀其Building Social Business之作,既感動、亦佩服。

尤氏在消弭孟加拉貧窮所做的貢獻,可不像是德蕾莎修女那樣不計收穫式的默默耕耘,而是開創了一套做救濟事業的企業模式,系統性地號召成千上萬有心公益的人,以他的模式去「複製」公益經驗於各個領域。而這個新模式,就是他以之命名其書的「社會企業」。

所謂社會企業,就像是一般的企業,要設法在社會上永續營運。一般的慈善法人或非營利事業,往往有大部分的收入仰賴外界捐款;一旦捐款有間斷或短缺,該事業就會難以為繼。但尤氏的社會企業卻強調靠產品或服務收入自行維持其營運,與一般企業永續經營的努力相當。唯一的差別是:營利企業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的,但社會企業卻以某種公益理想(例如提供偏遠教育、消弭營養不良等)為目標。

尤氏社會企業的構想,出自他對孟加拉社會的關懷。該國有些婦女只想要貸款美金7分錢(折合新台幣兩塊多),卻是告貸無門,原因是:銀行認為這些婦女既無擔保品亦無「信用」,不願意放款。孟加拉婦女之所以要告貸2元,只是想要購買竹子為原料,編製些簡單器具販售。這些婦女極為貧窮,是社會底層的底層、是所有公平正義理論最想要照顧的人民,但資本主義社會下的銀行卻對她們不屑一顧。尤氏為了打破這樣的困境,就逐步開創了孟加拉的「農村銀行」,對貧戶提供免抵押品的貸款,平均貸款額度僅為200美金。

資料顯示,雖然無抵押擔保,但百分之98的貸款都償還了本金,可見貧戶貸款並非血本無歸的生意。傳統資本主義下的銀行不願意向貧戶伸援手,主要是因為對貧戶貸放利潤不高、手續瑣碎,比不上賣結構債或炒作房地產那樣獲利豐厚。尤氏的社會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才願意對底層民眾支援,也逐漸開啟了脫離貧苦泥淖的一線生機。最難能可貴的是,尤氏不但以實際行動證明對貧戶放款之可行,而且其農民銀行是以自我「永續經營」的方式運作,不靠外在捐款支撐。

數十年來我讀過對資本主義的批評文章不計其數,但每一篇卻都有些邏輯破綻。尤氏的社會企業論述,卻是我多年來少見自人文關懷出發、邏輯完整、與資本主義不衝突卻有強烈補足功能的論點。台灣若干企業以捐款方式贊助一些活動,每年只為了搏版面而點綴式地「與孤兒合照」,置入行銷買版面只是一心想贏得「企業社會責任(CSR)」的虛名,令人作嘔。尤氏認為,企業如果真要做公益,就該以社會企業的永續方式為之,如此才是真心誠意地實踐社會責任。CSR,當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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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調整應回歸政策初衷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9.22 03:28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本周核定,明年的基本工資由現行的每月1萬7,280元,微幅調升600元至1萬7,880元,漲幅3.47%,最低時薪則由95元提高為 98元。對於這樣的漲幅,資方認為太高,勞方認為太低,雙方都想要翻案,但行政院依然拍板;政府似乎認為,兩邊都不滿意乃是中道,甚至是最好的結論,但政府也可能兩邊都得罪而得不償失。基本工資年年討論、年年爭執不下,面對這種雙方利益衝突、對正確做法缺乏共識的問題,相關各方對事實和學理應有更深入的瞭解;政策若有更明確的目的,爭議也許可以較少,也更能達成政策目標。

勞工團體希望調高基本工資的目的,應是要提高勞工福利。但經濟分析指出,過高的基本工資會增加失業,且最可能失業的乃是低工資勞工中較無競爭力的人。然而,不只勞工團體,連政府也未曾好好研究提高基本工資對失業的影響,以致政策的爭論無法精確考慮這項副作用的代價;因工資上漲而獲利的勞工,也未補償那些因此失業的勞工。結果,這些失業的弱勢勞工將由政府救濟,政府卻未評估救濟所需的成本,更未保證做好必要的救濟。所以,勞工團體並不知道基本工資調高是否真能讓勞工整體獲利。

勞工團體或也認為,廠商擁有利潤或漲價能力,調漲的工資可由資方或產品買方吸收。但實際上,不可能所有產業都有這種本事,政府和勞工團體也未評估具有這種能力的產業是否夠多,以使工資的上漲不致影響生產和就業。政府和勞工團體當然也不知道,那些產業會因調高基本工資的壓力而更努力產業升級,那些則會選擇外移或放棄使用勞力。

在對這些具體影響缺乏足夠瞭解的情況下,基本工資的問題當然會陷入各說各話。政府若不想陷入無法講清楚的爭議,也不要讓政策淪為政治和選舉考量,則在基本工資制度仍維持的情況下,可以考慮讓基本工資調整的目的單純化。一個可能的做法,是在整體基本工資的制度未能充分檢討改變之前,政府和企業至少承諾不讓基本工資的購買力下降,也就是要按物價變化來調漲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上周的建議是以物價上漲率為基礎,大致上符合這個方向。

不過,依委員會的資料,2006至2009年的物價上漲率為4.47%,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卻以去年經濟負成長、目前失業率仍高達5.2%、須避免中小企業無法負擔等理由,只讓基本工資漲3.47%。這種做法又使目的複雜化而可能引起爭議,特別是這次的基本工資是明年起適用,主計處預估的今年經濟成長率又高達8.24%,豈可用去年的經濟負成長當做少調基本工資的理由?如果政府願意承諾維持實質基本工資不降,則不宜再吝惜那一點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由於適用基本工資的勞工之支出和一般人有甚大差異,政府也應該根據他們面對的物價上漲率,而非依一般物價指數來調高基本工資。

在經濟學上,基本工資還有一個簡單的目的,即防止弱勢勞工被剝削;這是假設勞工不易轉換到其他企業工作,雇主即有動機和能力只付較低的工資給這些勞工,最低工資的規定可降低這些勞工被剝削的程度。這種情況常見於按時計酬的非典型就業勞工,因其可選擇的工作較少,使他們的工資較可能被刻意壓低;目前也有部分廠商為逃避對勞工的責任,而以非典型勞工取代正職勞工。因此,政府應考慮把時薪的基本工資,提升到比用基本日薪換算成的時薪還高的水準,以防止廠商濫用非典型勞工來取代正職勞工,同時也降低非典型勞工被虧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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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市長無黨籍候選人(一位)

楊秋興

政見及個人資料:FACEBOOK

學歷:
台南一中
台灣大學土木系學士
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碩士

經歷:
1. 第十五屆高雄縣縣長(現任)
2. 第十四屆高雄縣縣長
3. 第十二屆民主進步黨中常委
4. 立法院(第四屆)委員
5. 台灣省議會(第十屆)議員
6. 臺灣省議會民主進步黨團副召集人
7. 臺灣省環境保護聯盟高雄縣分會創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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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市長無黨籍候選人(三位

吳武明

政見及個人資料:FACEBOOK   部落格

國立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中華電腦中心常務董事兼技術商品化服務辦公室執行長

美國奧斯汀德州大學創新資本研究院院士(Fellow)

亞洲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資訊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

億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資訊管理處簡任級研究員

美國紐約市復旦大學(Fordham University)企管研究所助理教授

台大醫院資訊室顧問

美國德州聖班尼迪克醫療中心資訊室主任

科技大學評鑑委員

美國奧斯汀德州大學資訊管理暨科技 管理 博士

美國德州三一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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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彙總表
http://www.cec.gov.tw/files/Z1009201053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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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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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41條、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2款、第25條,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87條之1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選舉種類:

()市長:臺北巿第5屆、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巿第1屆市長。

()議員:臺北巿第11屆、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巿第1屆議員。

二、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投票日期:中華民國991127(星期六)

()投票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投票地點:臺北巿、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巿選舉委員會公告之投票所設置地點。

三、選舉區劃分、名額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訂定如下:

()市長: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單位:新臺幣元)

臺北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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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生、同仁大家好:

        我在今年的校務會議及畢業典禮上曾向大家提出「鄉村大學」的理念,事實上許多知名學府均興建於鄉間,例如劍橋、耶魯等大學。簡單樸實的鄉居生活有助於師生專心學習研究,並可深入社區生活,帶動社區發展。尤其近十幾年來網路的便利,更讓鄉村大學突破了地理上限制,悠遊於田園與先端資訊之間。本校的發展一直以平衡南北差距為使命,可以說是國內鄉村型大學的代表。
        所以我們希望所產出的知識不僅帶來影響力,並且零污染。隨著環保議題不斷地升高,2008年我們開始推動綠色能源示範區,結合自行研發的太陽能發電技術、節能措施、及社區的參與,營造綠色低污染的校園環境。2009年我們獲選為全國十三所綠色大學示範學校之一,並為國內唯一受邀參加澳洲綠色大學國際會議演講的學校。
       鄉村裡熟悉的鄰居常讓我們注意到社區實際的需要。嘉雲南地區是全國人口高齡化最嚴重的地區,從而牽涉到安養照護、家庭結構、教育等多方面的問題,為此我們成立一個跨領域研究團隊來提出通盤對策。在毒品與犯罪防制方面的整合研究,也代表我們對社區的回饋,經過這幾年的努力,本校在國內已居領先地位。
        日前某跨校學生團體公佈「2010年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報告」本校獲選為全國最尊重學生的大學。當記者來採訪我們做了什麼時,我的想法是:「放手讓師生去發展自己」。我們尊重大學生是成熟的個體,應學習為自己負責。「學術自由」、「尊重多元價值」是我們師生共同營造的校園文化,也是我們中正大學的優良傳統。

        展望學校未來的發展,大家最關心的頂尖大學計畫(俗稱的「五年五百億」計畫)與教學卓越計畫,校方正積極進行申請作業;校務評鑑的自評工作也將於月底展開。依據Cheers雜誌最新的調查報告,企業主最愛畢業生本校名列第九,首度超越中山大學。即使從近幾年來國內外各項客觀的評比及上學期系所評鑑的結果來看,本校的各項表現也都在國內名列前茅。「好的引來好的」,相信我們大家的努力,必定會帶來社會各界更多的支持與肯定。
        大學的成就不是造就一座城市,而是開闢一片田園。自工業革命以來,文明似乎意味著與自然相背,我們希望藉著型塑鄉村大學的作法,帶動尊重自然的風氣。在新的學年,特別代表學校歡迎初來乍到的新生,也祝福每一位師生同仁中秋節及教師節快樂、身心健康、樂在學習。

                                                                        校長 吳志揚 敬上 Sept.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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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同學往返民雄火車站搭乘火車,經學生會、民服會及民雄火車站向嘉義縣公車處爭取,嘉義縣公車即將開駛「南華大學-中正大學-民雄火車站-嘉義大學民雄校區」週五、週日接駁公車自9月17日(星期五)起開行。

接駁公車共分二線:「中正─民雄─嘉大民雄校區─民雄」線經大學路-省道民雄站(可步行200公尺至民雄後站)-嘉義大學民雄校區;

「南華─中正─民雄」線由南華大學出發,經中正大學由大學路往省道民雄站。沿途各站均有停靠,採公路運價計費(中正─民雄單程23元),歡迎同學多加利用。

接駁公車時刻表及路線圖請見下頁,南華經中正往民雄之發車時刻為預估時間,請提早候車。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

2010/09/08

週五中正大學發車時刻            週日民雄站發車時刻
      14:00       往嘉大經民雄     16:00     往中正
      14:10       往民雄                 16:00     往南華
      14:35       往嘉大經民雄     16:35     往中正
      15:00       往民雄                 16:50     往南華
      15:10       往嘉大經民雄     17:10     往中正
      15:45       往嘉大經民雄     17:40     往南華
      15:50       往民雄                 17:45     往中正
      16:20       往嘉大經民雄     18:20     往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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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集遊法釋憲 陳思帆值得喝采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在一連串引起社會嚴詞批判的司法事件之後,台北地方法院陳思帆法官做出了一項值得大聲喝采的決定。他是審理台大教授李明璁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案的法官,在原訂宣判的日子,他告訴到場聆判的被告與社團,法院已經決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理由是他確信集遊法有諸多違憲之處,也已牴觸立法院透過制定施行法,引入國內法秩序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項公約被認為具有相當於實質憲法規範的效力,立法院以施行法明文要求,與公約內容不符的國內法律,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陳法官的聲請,為大法官提供了第二次解釋集遊法違憲的機會。

 其實,我們曾經一再指出,集遊法是一項內容明顯違憲的惡法。約是十二年前,大法官就曾以相當含蓄的態度,宣告此法的若干條文違憲。立法院在大法官解釋之後修法,令人不敢置信的是,經大法官宣告為違憲的條文,赫然還是存在,顯示了提出修法草案的內政部,以及接納內政部草案的立法院,簡直視大法官解釋如無物;當時是民國九十一年,數年以還,對於集遊法違憲的指責,內政部從來沒有重新修法的打算,這件事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始終不動如山,連熟諳人權政策的江宜樺部長出掌內政部,也無不同,可見官僚體制輕忽的程度有多深。如果用這部法律做為台灣法治水準的量尺,恐怕很難得到及格的評價!

 若干時日以來,檢警機關一再繼續使用這部惡法追訴走上街頭對於政府表達不滿的人士,被追訴的其實什麼黨籍的政治人物都有。凡是被刑事追訴的人,都立刻體會得到為什麼這是一部違憲的惡法,也無不在法院採取這樣的立場。最近的現象是,法院裡的法官們,從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在許多違反集遊法的刑事案件中,紛紛基於各種理由判決被告們無罪,較之當年動輒引用集遊法的規定定罪的法院判決,當然是一種明顯的進步。比較近的著名案例,就是號稱百萬計的紅衫群眾和平集會遊行,領導人物施明德等十餘位橫跨藍綠政黨的政治人物遭到檢警追訴,從地院到高院,兩審均判決無罪定讞,令人記憶猶新。

 即令如此,還是有兩件事令人感到不解。一件事是法院審判集遊法刑事案件,被告指控集遊法違憲的聲音不絕於耳,施明德案中此點其實是主要的訴求,可是法院裡的許多法官,卻寧可判決無罪,也還是紛紛迴避集遊法違憲的議題,這也表示法院法官普遍缺乏法治國家健全司法所必須具備的憲法意識,形成了司法鄉愿的態度。第二件令人不解的事,則是被判無罪走出法庭的政治人物,頗不乏回到立法院繼續問政者,卻都似乎船過水無痕,不論何黨何派,都不思要從修法下手根除這部惡名昭彰的法律,而只是在自己的官司了結之後,眼睜睜地看著檢察機關繼續利用此法追訴和自己情境類似的人們,這種政治上自掃門前雪的作風,而且是跨政黨的鄉愿態度,真是令人感到心寒。

 現在陳思帆法官毅然決定在李明璁的a集遊法刑事案件中停止審判,提出釋憲聲請,打破長期存在的司法鄉愿風氣,可說是空谷足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法院法官在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後,第一次挑選了一個上好的題材送入司法院,請大法官能夠利用憲法解釋,將馬總統自就任以來,苦口婆心想要落實的兩項人權公約,得到一次展現身手驗證效力的上好機會。地方法院的陳思帆法官有此憲法器識聲請釋憲,熟諳憲法法理而且願意以落實人權保障為已任的大法官,應該不會讓國人感到失望才是。

 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對於這個已經歷時甚久,歹戲拖棚的憲政問題,大法官能夠儘快做出解釋,我們也樂意預期,此項解釋,不但足以告誡行政部門,不可面對憲法解釋陽奉陰違,無動於衷,也將會是精心闡釋人權兩公約的憲政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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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申請的清寒獎金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陳麗珠】

 這學年一開始,就發現上年度的教育部補助的工讀助學金發放對象,都不是教育部規定應該優先補助的家境清寒學生。助教解釋說,這是因為無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只好開放一般大學生以每小時九十五元的待遇,讓一般學生在系辦公室打雜跑腿,成為系辦行政助理的小助理。不僅如此,系上處理外界捐贈的獎學金中,有些附帶必須提供具體清寒證明(如里長證明),近年來也有好幾種相對金額較低的獎學金,因為找不到申請人而從缺。

 我服務的學校,雖然是國立大學,但終究不是五年五百億的研究型大學,學生大多數來自中產階級家庭;經向各班導師查證,在家庭狀況調查表自陳為「清寒」(家庭年所得在七十萬元以下)的學生人數,每年都不會超過全班人數十分之一。難怪教育部雖規定各大學須每年提撥學雜費收入的固定百分比為清寒學生工讀金,但在國立大學卻是找不到真正清寒的學生來申請。我推測這樣的現象在國立大學應該相當普遍。

 另一方面,家境不好的學生也有話說。他們說時薪九十五元,系辦排班時間限制太多又零散,無法賺足生活所需,不如到校外打工,收入反而比較穩定。對於家境不是很好的大學生而言,打工已經成為大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這些打工太多的學生,雖然賺到了生活費,卻也犧牲了學習和休閒時間。

 國立大學的學生不但家境普遍在中上階級,也享受到較低的學雜費和國家補助的資源。分析各大學公布二○○七年度的現金收支概況表顯示,國立大學學生每人平均每年繳交約五萬元學雜費,但實際使用的每人教學研究訓輔經常支出與教學設備購置等支出,平均為學雜費的三.七倍。學生獲益的財源大部分來自政府對國立大學的高額補助。

 

 反觀私立大學和私立技職校院,同一數據完全翻轉。同一年度私立大學每年學雜費約十萬元左右,但學校用於學生的教學研究訓輔等支出為學雜費的一.一倍。當學雜費沒有「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令人不禁擔心此類大學的教學品質。進入私立大學的學生,為支付高額學雜費,如果沒有家庭的足夠金援,就必須貸款舉債,一方面還要打工。白天上課晚上打工,日以繼夜的奔波,學習成效當然不好。

 自二○○六學年度以來,為了讓大家都能夠唸得起大學,教育部限制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標準的調漲。凍結學雜費,不但綁住國立大學校院無法隨著學校發展與教學成本變動而調節收費,學費追不上物價上漲;同時也保護教學支出偏低的後段私立大學校院,這些學校對學生的收費不比正派經營的私立大學校院少,但學生享受的教學成本卻遠少於學生繳交學雜費的總額,令人懷疑學校把錢花到哪裡去了?

 建國百年以來第八次教育會議剛結束,在「高等教育資源分配與機會均等」會場內,大學校長、學者專家、家長代表大部分都對開放大學學雜費收費達成高度共識。但如以目前收費和品質無直接關係的收費結構調漲,對學生怎麼會有更好的教學品質?學生接受高等教育之後,除了一紙不能保證就業的文憑,加上纏身的學貸債務之外,究竟要給這些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多少希望?

 筆者認為,對清寒學生的照顧亦不應因為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院而有差異。將來不但應該讓大學收費與實際教學品質支出相關連,對於清寒大學生的照顧,政策設計上更應該確實考量學生的學習需求,盡量讓工讀助學金能夠和學習結合。例如讓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作為工讀時數,才能讓學生避免接受高等教育卻落入貧者愈貧的困境。(作者為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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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雙薪教授 應速立法予以規範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周平】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立委蕭景田表示,「目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任教職者,達一千三百五十一人,政府每年補助私校上百億經費,有近十分之一落入退休公職人員口袋裡,卻無法可管,教育部應該立即檢討改善。」另一則報導中,教育部高教司何卓飛則表示,「按照法規,只要是政府補助款不超過經費二十%的非營利機構,不適用旋轉門條款。政府給私立學校的經費非常少,最高的也只占十一%,因此於法都沒有限制。」對何司長有關「於法都沒有限制」的消極態度,筆者深表遺憾。

 最近許多法官由於審理女童遭性侵案,固著法條、忽略社會情境、輕判加害者而被痛批為「法匠」。同樣的情況我們是否可以說,高教司長這種拘泥法條、無視民怨和社會正義的消極態度,是僚氣十足的「官匠」?同一則報導中指出,在私校領雙薪者包括前教育部長等三十八人甚至還擔任私校校長。

 事實上,對筆者而言,討論這個主題並不輕鬆,因為與筆者熟識的老師、親友、同仁和長官中,都不乏雙薪教授。但就像亞里斯多德堅決地批評老師的錯誤和缺點後,指出「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道理,筆者的社會學訓練也不容許自己因礙於情面而對不公不義之事視而不見。如果領雙薪的現象是因為制度不公所造成的,我們或許可以諒解個人的無辜。但若個人已經明白自己因制度不公而獲取不當利益,甚至在行動上有能力拒絕誘惑,卻選擇保持緘默並繼續坐享其利時,這就不能怪社會各界要稱此類人為「教育肥貓」或「台灣之恥」了。

 有當事人自比「退伍軍人」,出於「老兵不死」的信念,而問心無愧。他們相信自己深厚的學養和經驗,對私校發展貢獻極大。即便如此,這樣自我感覺良好的信念,竟然蒙蔽了對自身選擇所產生邪惡後果的責任之反思。關於其所產生的邪惡後果,筆者曾在媒體論壇投書以「雙薪教授年輕博士絆腳石」進行針砭。許多論者也以諸多數據說明此事的不公不義,這既是普遍的社會觀感,筆者很難理解教育部和立法院為何不能從善如流,加速立法予以規範呢?

 事實上,在諸多論者嚴厲批判下,公部門也不是完全沒有作為。根據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院會已於今年五月六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二十四條明定,「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第二款明白規範「領受月退休金後再任學校專任教職員」適用此條例。筆者託助理去電高教司詢問得知,此修正條例已送立法院審議。但筆者不解,何以蕭景田、洪秀柱和陳亭妃等立委在批判領雙薪之不公不義時,無人提及這個已經在立院等待審議的法案?懇請立院袞袞諸公加速審議並通過之。

 在此之前,筆者建議雙薪教授知恥近乎勇,立即停職讓出位置給年輕後進。如果堅持老兵不死精神,則請自動停領月退,或全數捐出回饋所服務私校,成立獎學金落實「繁星和築夢計畫」,以嘉惠千千萬萬個貧困和弱勢的學生。

 (作者為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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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以正專欄-糧食與人口成長陷危機

* 2010-09-20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許多人都知道何謂「馬爾薩斯人口論」。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是英國經濟學家,他在十八世紀末到十九世紀初,以二十八年時間,發展出一套理論,可簡化如下;全世界糧食生產量,趕不上人口增長的速度。總有一天,地球會面臨糧食不足的危機;那時就會因戰爭、瘟疫、或其它原因驟然減少,重新開始一個增長階段。

 近世紀來,人類由於營養改善,醫藥進步,長壽人口迅速增加。但馬爾薩斯說得對,糧食生產雖以數學級數增加,人口卻不斷以幾何級數跳躍般成長。目前全球人口已達六十八億人。預計到公元二○五○年,將超過九十一億之眾;令人不禁想起馬爾薩斯的理論,我們的地球真能生產足夠糧食,來養活這麼多人口嗎?

 美國著名的《自然(Nature)》月刊,今年七月廿九日出版的第四六六期,以〈怎樣養活飢餓的世界(How to Feed a Hungry World)〉為主題,向世界提出警告。該誌指出:一九六一年時,全球人口還只三十億人。到二○○七年就增加一倍,變成六十億,現在更在三級跳,毫無減緩的跡象。

 雖然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不同意該誌的警告,反而樂觀地認為,即使到了二○五○年,全球糧食生產數量仍可應付人口增長的速度,但相信的人不多。尤其經濟學家、國際發展問題專家、與人口學家,都認為長此以往,地球總有鬧飢荒的一天。那時再手忙腳亂地尋求解決之道,恐怕會太晚了。

 世人雖瞭解人口問題的嚴重性,卻無人想得出應付之道。最可笑的是聯合國,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一日,前南斯拉夫聯邦有一個嬰兒誕生,被聯合國認定為世界上第五十億個人,鄭重其事地向全球宣布說,舉世人口突破了五十億。

 「聯合國人口基金會(UNEPA)」把那天訂為「世界人口日(World Population Day)」。這件事是成績最差的秘書長Javier Perez de Cuellar任內,派巴基斯坦籍的女社會學家Natis Sadik掌管人口基金會,想出來的餿主意。但是既然有了這個節日,不知情的會員國還照樣紀念,大陸便是其一。

 依照UNEPA的統計,一八○四年世界上才只十億人口。一九二七年加了一倍,變成二十億。一九六○年,達到三十億。一九七五年增長到四十億。一九八七年,上升到五十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跨過六十億大關。到我寫此文時,上網查出的最新數字,是地球總人口數已超過七十億四千四百萬。

 不僅此也,這個數目仍以每年八千六百萬人的速度在增加。照此推算,二○一五年就到達八十億人;二○五○年膨脹到九十四億;二○八○年將到達一百○六億。如此下去,怎麼得了?幸而專家們同意說,到本世紀之末,因為世人會普遍覺察到人口無限增加的危機,可能在一百○三點五億左右,會穩定下來,維持那個總數,不再增加。

 要養活現有的七十億人,沒那麼簡單。除糧食外,還需要教育(schooling)、醫藥(health care)、與各項社會服務,所需經費將是天文數字。因為十五年前就有專家指出:當年總人口數為五十七億。但其中九億六千萬人是文盲,又有三分之二是女性;一億三千萬是兒童。要使這些人成為有用的世界公民,又要多少錢才能辦到?

 聯合國能做些甚麼呢?五十幾年來,會倒是開了不少。最近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卅日到七月二日,在紐約總部大廈召開的「國際人口與發展會議(International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Conference)」,有一百八十二個國家與地區代表參加,共計一萬五千人。會議通過了所謂「行動綱領」,也是一堆廢話,毫無新意。

 大陸人口的最新統計,依照「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所設的「中國人口信息網」顯示,去年是十三億三千五百萬人,比前年增加六百七十二萬。北京政府自己也承認,這些統計數字不盡可靠。根據「國家計委」公布的「省級人口個案數據品質評估結果」,二十個省分報上來的出生人口總數,和人口統計表比較,竟然高出百分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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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考試院「人格測驗」

自由時報 2010.09.20  ◎李賽其

考試院擬用「人格測驗」、「職能評鑑」做為未來篩選、培訓公務員的工具,未免太過天真。

「人格」應翻譯成「性格」較不易誤解,意指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固定模式及特質,相關領域在理論與實務上都還方興未艾,百家爭鳴,因為人性何等複雜,以現今的科學水準尚難提出完善的詮釋架構。此外,人的性格具體表現在日常生活,一旦來到施測空間,用紙筆問卷介入,只能得到浮光掠影,難以探求全貌。臨床上對於極端的病態性格或能了解一二,但要以此類推正常族群,甚或應用在職場領域,還早得很!

網路上可以搜尋到人事行政局試行的版本,筆者赫然發現,竟是用「五種動物圖像」代表常見的人格類型,也就是說,未來所有公務員都可能收到一張「職能評鑑」報告,上頭羅列一些看似心理特質的敘述,然後在結論寫著,你是「樂觀開朗的海豚」、「耐心平和的企鵝」,或「周延嚴謹的章魚」,並做為工作分派的參考!

這類所謂的「人格測驗」當作談話節目的素材可矣,私人公司要運用也悉聽尊便,但為什麼可以耗用公帑試行,甚至要全國推行?納稅人同意嗎?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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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 別烤出癌症

自由時報2010.09.20◎陳惟華

1公斤烤肉=39.7公斤二氧化碳

多年來,中秋烤肉似乎成為家家戶戶團圓的活動。然而,除了烤肉時會產生多種強烈的致癌物質之外,你能想像嗎:消耗過多的肉類和炭烤,都會產生有害的黑碳副產品,加速北極海冰和南極冰山的融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等極端氣候的災害。

烤肉致癌方面,包括例如紅肉白肉的蛋白質加熱會產生雜環胺類、動物油脂加熱則會有芳香族多環碳氫化合物、牲畜大腸細菌代謝肉類的內生性亞硝鹽,以及肉類食品添加的外生性亞硝鹽,因為高溫調理而產生亞硝胺、火烤肉汁產生的油煙及澱粉類烤焦產生丙烯胺類等,都是強烈破壞細胞基因的致癌物質。其次,烤焦的肉也是很強的致癌物質,請丟棄不要吃。但是,若不把肉烤熟,則要小心引起腸胃炎和感染寄生蟲的危險。

 

再者,烤肉時肉類吃太多卻缺少蔬果的攝取,容易營養不均衡。且加工食材通常含高油脂高鹽分,也不要攝取過多。建議炭烤時可以蔬菜、甜椒、菇類、豆干、豆腸等串燒來取代過多的肉類,並用鋁箔紙包覆食物再烤,避免這些致癌的煙霧附著在食物上;同時多吃富含維他命C等抗氧化物的蔬菜和水果,例如奇異果、芭樂、香蕉和檸檬等。

至於烤肉造成的環保問題,根據環保署計算,以一公斤木炭烤了一公斤的肉,將製造卅九.七公斤的二氧化碳,等於是一棵樹要花費超過三年才能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美國NASA科學家也發現,不完全的燃燒如炭烤等,也會產生煤煙微粒,也就是黑碳,會嚴重影響氣候變遷,因為黑碳的暖化效應比二氧化碳高六八○倍。

美國史丹佛大學賈克遜教授研究發現,燃料或樹木等生物質,若燃燒不完全所產生的煤煙黑碳,是造成北極海冰融化最主要的因素之一。黑碳粒子可隨風飄送數千公里,科學家發現這些粒子沉積在冰河或北極冰帽上,由於深色會吸熱,因而使融冰加速。

巴西里約熱內盧州立大學伊凡傑利斯塔教授研究發現,在南極洲上暖化最快的地區,有一半的黑碳來自亞馬遜河流域為了養殖牲畜焚林墾地後產生黑碳所造成。

賞明月看銀河,請讓身體和地球都不增加負擔!

(作者為英國牛津大學發育醫學博士、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前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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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70萬倍

自由時報2010.09.20◎廖冠博

大約二年前與一位高中同學的飯局,學到了一些統計學的生活應用。

他拿出主計處的統計資料,憂心忡忡的向我表示,把台灣的人口分成五等分,收入前二十%的人總收入大約是後二十%的四倍左右。貧富差距看似四倍,可是,一旦收入扣掉支出,這個數字會戲劇性的變成七十萬倍。

為何?因為總收入前二十%的人,收入扣掉支出大約還有七十萬可以拿來遊山玩水和投資;總收入後二十%的人連存一塊錢的能力都沒有。

看了今年主計處的資料,總收入的差距從四倍擴大到六.三九倍(去年為五.五五倍),不禁讓我想起,中研院吳成文院士曾經在一場公開演講裡提到,現在的生物醫學空前發達,有錢人可以把自己照顧得很好,可以讓自己的下一代更健康,他擔心,以後有錢人與窮人的差距,可能會是現代人類與黑猩猩的差距。

達爾文如果活在當代,會不會把經濟因素列入演化的參考選項?

我個人的答案是肯定的。(作者為工程師,台北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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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超級細菌 不能掉以輕心

【聯合報╱金傳春/台大公衛學院教授(泰國曼谷)】

2010.09.20 01:57 am

十年前,無論臨床、實驗室與環境中均發現傳統一線抗生素的抗藥菌正不斷上升,且以格蘭氏陽性菌為大宗,特別是抗甲氧西林的金黃色葡萄球菌,與抗萬古黴素的腸球菌相繼出現,打破抗生素是仙丹妙藥的神話。

不少醫界擔心未來萬一病人因嚴重外傷受到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將陷入無藥可用的窘境,因此風起雲湧呼籲慎用抗生素。然而最難以治癒的多重抗藥性結核菌,與近年流行的超級抗藥性結核菌,造成肺結核的嚴重治療與公共衛生問題。臨床微生物學家已不約而同地指出:「格蘭氏陰性菌快速遞增之多重抗藥性將導致公共衛生重大災難」,例如最近年跨國流行的超級細菌NDM-1,其所分泌的酵素可分解目前最廣效治療多重抗藥性腸內菌的第三線(最後一線)抗生素碳青黴烯類,更令人擔憂的是新藥自研發至可用的速率,相對於抗藥菌竄升的速率已望塵莫及。

目前抗藥菌問題的最大癥結是人類經濟貿易及醫療旅遊,易將抗藥菌的質體基因四處散布而不自知,除非當地有健全的微生物偵測系統。而此次來自印度的NDM- 1多重抗藥菌,最常見於大腸桿菌及克雷伯氏肺炎桿菌,此兩菌是最常造成嚴重院內感染及社區感染的主因(尤其是尿道及導管感染);在近期研究發現南印度的清奈已分離得四十四株,北印度的哈里亞納有廿六株,印度其他地區和巴基斯坦共有七十三株,英國也測得卅七株,而香港、日本及新加坡也相繼傳出首例,全球已有十多個國家有此病例,且致死率甚高。

流行病學探究得知瑞典、英、美、澳洲、荷蘭、加拿大的NDM-1初期病例均有在印度就醫或動手術紀錄,但跨國整合研究得知此菌已在印度、巴基斯坦廣泛散布。有趣的是哈里亞納的NDM-1菌株均來自同一源頭而較少變異,但令人擔心的是來自清奈和英國已有大幅變異,且極易散布其抗藥性。問題是歐美先進國的醫療手術費飆升而價昂,近五年遠赴印度、南韓、東南亞進行醫療旅遊已升至百分之卅,這些醫療旅遊者也扮演廣布多重抗藥菌至全球的重要角色。

我國現今雖尚未偵測得此菌,但遲早會如港、星等地有機會傳入,因此醫護人員應強化院內感染防治,慎用抗生素,手術及用藥前務必詢問病患旅遊接觸史,並定期採檢追蹤。另外具有重大傷病史、糖尿病、感染流感及免疫缺失者應特別留意,嚴防此菌感染。

由此波跨國流行經驗得知,建立臨床、流行病學、實驗室三整合偵測系統刻不容緩,醫界應針對來自流行區病患進行採檢把關,而跨國傳染病聯合防治已是未來趨勢,未雨綢繆之道是早日研發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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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ONE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category/the-stone/

The Stone features the writing of contemporary philosophers on issues both timely and timeless. The series moderator is Simon Critchley, chair of the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of New School in New York. To contact the editors of The Stone, send an e-mail to opinionator@nytimes.com. Please include "The Stone" in the subject field.

"The Stone"紐約時報的專欄之一。該系列的主持人為紐約新學院(New School in New York
)哲學系教授Simon Critchley。並由當代哲學家執筆,共同探討有關即時性及懸久性的
議題。但本欄只限於網頁上瀏覽。而任何人只要在紐約時報註冊帳號後(免費),即可針對特定主題提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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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進軍全球百大品牌的挑戰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9.18 01:42 am

由經濟部國貿局主辦,外貿協會及國際品牌顧問公司(Interbrand)等承辦的「2010年台灣國際品牌價值調查」,日前公布調查結果,前五名分別為宏碁(acer)、宏達國際(HTC)、華碩(Asus)、趨勢科技(Trend Micro)及康師傅控股(Master Kong),且這五項品牌價值均超過10億美元,已達成2003年第一屆設定的目標之一,即於2012年達到五家超過10億美元。就整體成長而言,2003年公布的台灣前十大品牌價值共35.6億美元,七年後的現在已達80.31億美元,平均每年成長12.3%,也不可謂不快。

台灣品牌的快速成長,破除台灣只能做代工、發展不了品牌的迷思,今年出爐的20大品牌中,除台灣實力堅強的資訊科技(ICT)產業,也有食品業的康師傅、旺旺、統一企業,輪胎業的正新,自行車的巨大(捷安特)、美利達,運動器材的喬山,及汽車零件的帝寶等,涵蓋電子、機械、橡膠、民生等各產業;在市場經營上,有些銷往全球,有些專注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等新興市場,顯示只要有心,沒有不能做品牌的行業。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國際品牌的推動,在2003年時還設定了另一項目標,即希望2012年有台灣品牌晉升國際百大,由目前情勢看,這是個「不可能的任務」。Interbrand公司日前公布的2010年國際百大品牌,第一名由美國可口可樂蟬聯,品牌價值高達704.5億美元,是台灣品牌價值前20大的七倍;第100名的英國精品Burberry亦達31.1億美元,是台灣acer14.01億美元的2.2倍。這代表想在未來兩年進入全球百大,acer 的品牌價值得成長一倍以上才行。

儘管如此,台灣品牌業者也不必洩氣,就算未來兩年進不了百大,只要持續努力,總有機會趕上百大,因為第100大的品牌價值維持在30餘億美元已多年,進榜者價值也不一定持續增加,甚至可能在隔年摔出榜外,例如去年83名的英國石油,今年因墨西哥灣漏油事件而跌出百大;前年排在97名的韓國LG,今年也不在榜內,因而台灣品牌仍有機會達陣。

能否達陣的挑戰在於,10餘億美元品牌的經營模式與30餘億美元的經營方式,是不能同等類比的。以LG為例,其在全球有112個營運據點服務(包括81家子公司),2008年全球銷售額達447億美元(acer2009年約180億美元),其平面電視、影音產品、手機、空調及洗衣機都已是國際領導品牌,但也僅是在百大邊緣,那台灣品牌又該如何做?

2010年全球百大品牌中,亞洲品牌只有日本六家及韓國兩家,分別是日本的豐田、本田汽車,Canon、Sony、Nintendo(任天堂)及 Panasonic,以及韓國的三星電子及現代汽車兩家。這反映了一個事實,即亞洲品牌的經營模式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即使是日本、韓國,也是以產品品質來墊高品牌,而非利用品牌去創造產品價值。目前全球百大品牌中,美國占了50家,其與美國已是全球最大消費市場息息相關;但有些小國的品牌,包括瑞士的雀巢咖啡、雀巢食品、Credit Suisse、UBS及蘇黎世等金融業,荷蘭的飛利浦、Shell石油及海尼根啤酒,芬蘭的Nokia,與瑞典的H&M服飾及Ikea家具等,則都沒有廣大的自我腹地做市場,卻照樣進入品牌百大。

事實上,近年全球品牌百大的硬體品牌價值退卻,服務及應用品牌價值提升的趨勢至為明顯,即使是硬體品牌的價值差距,也是反映其服務的差距。準此而言,銷售量只是成為品牌的門檻,服務才是品牌價值的所在。因此,想要挺進全球百大品牌,得先問問台灣名列前茅的品牌企業,除了擴充銷售計畫,其服務的策略為何?掌握關鍵、對症下藥,百大品牌絕對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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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判決 或依社會情感?

【聯合報╱江朝國/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2010.09.18 01:42 am

日前報載某中研院知名院士在對高中生講授公民課程時,說到「心智未成熟的六歲兒童遭性侵,還得視其是否被暴力脅迫或違反意願來判刑,審判法官『腦袋燒壞了』…」這其實代表我國法律教育已更進一步,對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之人士,能在莘莘學子公民教育過程中,給予「背離社會情感,法律文字將一無所有」的法學思維,筆者深覺值得欣慰與敬佩。

但其強調這些法官所遵循的法則都「只是」社會情境而已,恐已忽略法律的專業性,筆者身為法學教授,應有義務為我國司法界說一句公道話,並還給大多數法官一個公道,給法官應有的尊重。

法律文字是社會上諸多互動的資訊彙整,但當社會資訊彙整成法律文字,法官所能做的就是依循法律文字(或意含)加以適用,法官可以以「社會情感」理解法律文字,惟若以「社會情感」之名,背離法律文義,依法審判變成依情審判,我國數十年來的法治將毀於一旦,人民也必身處在「無法明確知道如何的行為將遭受刑罰」之困境。筆者先就媒體抨擊最烈的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九九年度台上字第四八九四號簡單說明。

這則判決提到加重強制性交罪(刑法第二二二條)及與幼年男女性交罪(刑法第二二七條)之區別,這兩條罪就性交對象為「未滿十四歲」之人時,均有處罰之規定,其差異在於加害人是否使用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若有,則屬前條;若無,則屬後條,而前條罪刑較後條重。

但若性交對象是「未滿七歲」之人,是否應再作差別處理?是否應一律以「違反意願」為準?目前輿論是認為未滿七歲之人根本無法清楚知道何謂「合意」「性交」,所以只要是對未滿七歲之人性交,都應該要算是非合意性交。這個說法確實有理,但在法律未如此明定前,如此論之,已完全超脫法律解釋的界限,落入僅以「社會情感」理解法律的框架。

若大家認為「七歲」是個重要的分界點,立法者可以明定對未滿七歲者性交,一律論加重強制性交罪,但在現行法下,實不應強求法官假「社會情感」之名,做出違背法律判決。這概念就是刑法上非常重要的「罪刑法定原則」,刑法需讓人民知道國家刑罰權將在何時介入我們的生活,它的解釋方法自然不能和民法一樣寬鬆。

筆者誠摯的建議,想要對我國法治教育盡一份心者,應先對法律適用有正確認知,否則,拋棄法律文字的理解,社會情境可能只會淪為民粹主義多數暴力的工具。筆者多年來奮力於幼童保險之廢除,是保險業界素知之事實,絕非不重視小孩之人權,只是就法言法,藉此與讀者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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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訴字第422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選任辯護人 王建元 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

542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事 實

一、丙○○於民國99年2 月6 日7 時40分許,在高雄縣○○鄉○

○村○○路○號○○鄉立圖書館之側面樓梯處,見甲女(○

年○月○日生,真實姓名年籍詳卷,警卷代號0000甲0000號

)穿著腰部為鬆緊帶之運動長褲,一人獨自玩耍,明知甲女

係未滿14歲之女童,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

基於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之犯意,將甲女抱坐其左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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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ter Reports: A Philosophy Blog         (謝老師推薦)

http://leiterreports.typepad.com/

 

Brian Leiter(Website)(Wiki)
John P. Wilson Professor of Law and Director, Center for Law, Philosophy, and Human Values

1111 E. 60th St., Room 425 Chicago, IL 60637 773-70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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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推薦書單:

I.      PLATO
A.      The Republic.
II.     ARISTOTLE.
A.      The Nicomachean Ethic.
B.      The Politics.
III.    ST. AUGUSTINE.
A.      The City of God.
IV.     ST. THOMAS AQUINAS.
A.         Summa Theologica.
V.      NICCOLO MACHIAVELLI.
A.      The Prince.
VI.     THOMAS HOBBES.
A.      The 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l and Civil.
VII.    JOHN LOC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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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建立基本工資的調整機制才是善策

* 2010-09-15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這段期間國內基本工資調升一事引起各方矚目,勞委會在週一召開審議委員會後,決定將現行基本工資調升3.47%。對於這個調幅,資方認為太高,勞方認為太少。由於本案仍得經行政院核定後才生效,近期內這場基本工資的論戰,看來仍然難以落幕。

 古典經濟學雖強調透過市場來解決價格問題,但對於勞動市場,多數經濟學家卻格外謹慎。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一書,還特別以專章來討論工資一事。有關勞工與僱主對工資的爭議,他認為大環境對勞方不利,政府應站在勞工這一方,以使勞工至少能獲得維持基本生活的工資。至於工資是否應該調升?亞當斯密認為最終仍決定於一國的國富(national wealth),只要一國的國富(所得及資本)能持續成長,工資也將隨之提高。

 亞當斯密的論述雖距今已兩百多年,但對我們現在爭論是否該訂基本工資、基本工資該如何調漲,仍然具有啟示意義。近年來包括政府部門的官員經常認為:「基本工資應交付市場決定,政府無需插手;如果政府硬是要調高基本工資,最後可能使得企業出走,國內弱勢勞工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持平而論,這樣的說法,看似有理,其實不然。

 我們認為最近許多人在論述基本工資時,一直忽略「基本」二字。今天討論的是「基本工資」,而不是一般的「工資」。換言之,今天基本工資調升並不代表多數勞工的工資也跟著調高,只是讓那些邊際勞工、弱勢勞工的處境能稍稍緩和一些,如此而已。不論從亞當斯密的思想或人道關懷的觀點來看,調整「基本工資」以維持勞工起碼的基本生活,豈是過份的要求?

 台灣目前就業者1,053萬人,受僱者約有814萬人,而此次基本工資的調升,受惠者估計僅139萬個本國勞工。不論從基本工資的升幅,或其占受僱員工的比重來看,其影響並沒有外界想像的大。況且基本工資自民國86年調升至15,840元後,僅於96年上調至17,280元,即使如今再調升至17,880元,86~99年的升幅也僅12.8%。這個基本工資的升幅,依然低於同期間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的升幅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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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青年反國光、挺漁民公車行動

自由時報 2010.09.15◎ 夏耘農村草根調查二林王功小組

各位朋友:

我們是一群關心國光石化議題的學生。九月初,我們到八輕預定地─彰化大城、芳苑進行實地的勘察,從中我們了解到當地潮間帶的生機盎然、當地人民作為生計的養蚵業經濟鏈以及大城鄉每年地層下陷的嚴重。(詳細的訪查結果請見http://fangyuan-tache.blogspot.com/

國光石化設廠後所製造的空氣污染預期將使國人壽命少二十三天,所需要的大量用水將加速大城鄉地層下陷,填海造陸四千公頃更將使珍貴的潮間帶生物全數滅絕。但滅絕的不只是數以億計的螃蟹、彈塗魚,上萬隻的白鷺,在當地仰賴養蚵產業維生的十幾萬名漁民將頓時失去生計。

很令人難過的是,政府忽視農民的生存權利,使大埔朱阿嬤的悲劇發生,卻未記取教訓,國光石化開發案更將上萬的漁民逼上絕路,這透露著政府對弱勢的忽視與踐踏。我們還能夠忍受這樣的事情不斷的重演嗎?難道我們的漁民不是人,財團才有「信賴守護原則」嗎?

目前高層已放出風聲,國光石化的環評將於九月底定案。並且從工業局刊登廣告支持石化產業、彰化縣地方政客動員不知情鄉親北上支持國光石化等動作來看,政府還是不顧環境與人民生計的永續發展,仍要強推國光石化開發案。

面對吃了秤砣鐵了心的政府,芳苑、大城的漁民們心情是忐忑不安。他們決定在九月二十日上午,首次集結起來,包圍彰化縣政府,向縣長及全國民眾明確表達反對國光石化設廠的訴求,讓全國人民聽到漁民真正的心聲。

漁 民們的這一仗,保衛的不只是他們自己的生計,更是在守護所有國人的健康。我們覺得一定要讓漁民們能感受到大眾的支持,於是發起這場「反國光、挺漁民」公車 行動,邀請各位朋友九二○上午一起搭遊覽車到彰化,陪伴漁民們向縣長遞交陳情書,下午再一起到芳苑海岸的潮間帶,看看我們認養的寶貝濕地。

(活動內容及開車時間地點請參見http://fangyuan-tach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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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傅斯年反對學校讀經說起 談台灣史上溯三國時代的爭議

自由時報 2010.09.15◎ 陳儀深

教育部公布的新高中歷史課綱引起的爭議之一,是台灣史宜否上溯至三國時代。參與其事的王曉波振振有辭舉出中研院院士凌純聲、郭廷以、曹永和三人認為是,而史明、柏楊認為不是,來「證明」其觀點可信。凌純聲是人類學者可以不論,創辦中研院近史所的郭廷以則有一本風行一時的《台灣史事概說》,書中對於《尚書》禹貢篇或《三國志》、《後漢書》中的夷洲傳說比較保留、存疑,但他認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可以作為夷洲就是台灣的「極有力的證據」。歷史學者曹永和,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台灣早期歷史研究》中說:

隋書所記流求,其所指究為今日台灣,抑為今之琉球,數十年來中外學者聚訟紛紜,各持己見,至今仍時有爭論。隋書所載流求人習俗,顯與臨海水土志所記夷洲多有吻合,亦大可與今日台灣土著民族古習俗相印證,因此學者對此雖有爭論,而大多說隋代流求即今台灣。

可見曹先生當時的立場雖與郭廷以相近,但只以「大多說」含糊帶過。

應知,戒嚴時期形格勢禁,學術界誰敢公然割斷台灣與中國「自古以來」的連結?不過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版的《台灣風物》,仍有一位「佚名」勇敢寫出〈郭著「台灣史事概說」摘評〉,文中說郭廷以「係一愛國史家,民族意識濃厚,所說牽強附會之處頗多」;目前在南部任教的林柏維,則在個人網站不客氣地批評郭廷以:混淆琉球、台灣、澎湖的歷史關係,是「把文學意境當成歷史想像」。個人認為,郭廷以台灣史觀的可議之處,還包括把鄭成功之驅走荷蘭人說成「光復」、「收復漢人已喪失的故有領土」,相對而言,著名的歷史學者楊雲萍曾引述施琅的話:「台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靖海記事下卷〉)他強調鄭成功是「開台聖王」,不是「復台聖王」。

現在的問題是,高中歷史教科書中的台灣史,何必以充滿爭論的議題作為開端?另一位參與其事的學者竟然說:「不如把學術爭議擺上檯面,可使學生了解歷史問題的歧異性及多元性」。這讓我想到一九三五年傅斯年反對學校讀經的理由:「六經雖在專門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東西,一旦拿來給兒童,教者不是混沌混過,便要自欺欺人。」胡適也附和說,古代的經典今日正在受到科學整理的時期,「在今日妄談讀經,或提倡中小學讀經,都是無知之談,不值得通人的一笑。」熟悉民國史的人都知道,從袁世凱的祭孔到廣東軍閥陳濟棠的提倡讀經,都立刻受到胡適這種自由知識份子的批判。

我的感慨是,馬政府邀請的學者專家若有認同中國的情懷,更應該想想傅斯年和胡適若復生於今日會怎麼想怎麼做,才不會引來「一蟹不如一蟹」的譏評。

(作者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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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貴得有道理嗎?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9.14 02:38 pm

這兩天有幾則和大學學費有關的新聞,例如有人遺失了家裡辛苦借貸來的學費,還有人考進官校才發愁原來要自費,都是反映讀大學很貴。大學學費這麼高,有道理嗎?

大學貴,是有原因的。高等教育成本很高,從師資到設備,乃至師生比例、研究經費等,培養高級人才的確是昂貴的投資。而且大學並非國民教育,多少要「使用者付費」。台灣有留學經驗者眾,出國念大學、研究所要花多少錢,大家略知一二,咬著牙付也沒話說。一般美國家庭為了準備孩子讀好大學,多半也早早就要開始存錢。

但大學並非全部都貴。美國的私立名校當然貴,同時卻也提供各種獎學金和助學貸款;州立大學便宜得多,對本州納稅人更有優惠;甚至還有各種社區學院,入學資格門檻極低,原則上凡想讀書的人都有學校可讀,也都讀得起。

台灣的情況大不同。早年為國「作育英才」,政府在艱困中仍盡力補貼國立大學,多少社會中堅分子都曾受惠於極低廉的大學學費。現在的學費比早年當然提高很多,這是學生和家長抱怨的由來。但話說回來,現在的國家發展階段和教育結構變遷快速,不再是只有少數精英分子才要讀大學,大學生堪稱滿街都是,也未必人人有志於「先天下之憂而憂」。換言之,以過去政府那樣大量補貼高等教育的標準來看,現今的目的正當性和財政負擔能力都不如以往;這是大學「使用者」負擔增加的原因,也是經濟學家多年來呼籲「合理學費政策」的基礎。

大學學費變貴,從這個角度看是有道理的。但從另個角度看:國立大學的學生多半社經背景較好,卻享受政府補貼較多的公立學費;但向來教育資源劣勢的學生,考上公立學校的機會較差,反而要負擔更高的私校學費,這件事是沒道理的。政府補貼高等教育的「目的性」必須與時俱進,資源分配結構也應調整。簡而言之,在教育人權方面,要先使國民的「基本需求」儘量滿足,錦上添花的事頂多量力而為,才不致於引人抱怨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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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需要新思維 而非新首相

【聯合報╱何思慎/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日本東京)】

2010.09.15 01:39 am

日本民主黨黨魁選舉,菅直人在驚險中勝出。這場選戰,雙方陣營精銳盡出,菅直人與小澤一郎在各大城市對群眾發表演說。諷刺的是,看官只有鼓掌或喝倒采的份,他們心中有好惡,但手中無選票,日本國民的未來竟由未及公民數百分之一的民主黨籍國會與地方議員及黨的資金贊助者構成之「超級選民」決定。

然而,這群「政治貴族」能改變日本庶民的困境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多數的受訪者雖不願首相頻頻更迭,但亦不認為續任的菅首相能帶領日本走出陰霾。這場「有權者不在」的民主鬧劇,日本媒體雖熱情捧場,但這齣戲碼似乎已成「長壽劇」,最後的結局可能是觀眾關掉電視,自己登場,為現實生活搏命演出。

日本會社宛如走入多啦A夢的時光機,再現平安朝末期貴族墮落的景象,戰後充滿朝氣與活力的日本政治、經濟已不復見。日本社會病得不輕,連日本最引以為傲的戶政管理亦鬧出連串的人瑞人間蒸發事件,成為國際笑柄。而在經濟疲弱不振,失業嚴重之際,日圓對美元竟創下十五年來的最高匯率,令日本出口產業萌生出走念頭,使就業問題更形嚴峻。但民主黨主政下的日本,美日關係已不若過去琴瑟和鳴,歐巴馬總統為挽救美國經濟只能以盟國為壑。債台高築的日本政府亦無法以擴大財政支出解燃眉之急,儘管菅首相將雇用掛在嘴邊,但失業的人只能自求多福。

明治維新以來所欲實現「日本的世界」之迷思,早已令日本的高科技產業在全球市場失去競爭力,日本的科技產品規格迥異於其他國家的情況下,日本企業不僅無力主導市場,更失去界定規格的主動權,連素來深受消費者喜好的日本家電與3C,在國際市場上面對韓國三星與LG的競爭亦招架乏力,退守日本國內市場,孤芳自賞。日本企業驚覺,在明治維新近一個半世紀後,日本社會竟未脫「鎖國」困境。

回顧歷史,平安朝貴族的墮落未令日本沉淪,繼之而起的武士終結貴族政治,引領開創新局。廿一世紀的日本須再經歷一場維新,揚棄十九世紀「日本的世界」之帝國思維,思考如何以「世界的日本」之姿站上全球化浪潮,恢復日本活力。五年來五位首相更迭的日本需要「新思維」,而非「新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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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要報酬 教育大諷刺

【聯合報╱莊正己/設計工程顧問(北縣新店)】

2010.09.15 01:39 am

一直以來社會上視「拾金不昧」為美德,更何況這錢本來就不是拾獲者應得的財物,全數奉還自屬合理,假設以立法院通過的「恐龍法條」來行使「留置權」,向遺失財物者要求三成報酬,顯然有失厚道。

台灣的教育已經出問題了,不知何謂品德,也不知道什麼叫做禮儀?立法者也應權衡國情與民情,將外國的月亮搬回來,只能照到自己的缺點。

當前的社會欠缺的是「尊重」,如果懂得尊重,學姐就不可能行使「留置權」,讓學妹心急如焚。

台灣欠缺品德教育已久,跟著先進國家的腳步走,或許能夠讓生活富裕些,但守法精神與公德心的培養,還是需要自己來做。廿年的教育讓人懂得運用「留置權」賺取報酬,真是百年樹人工作之最大諷刺,畢竟品德教育不是嘴巴說說而已,是必須要落實的,可能很多人已經不知何謂「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真諦了,以上案例就是「不該為」的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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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留置權 好心做壞事

【聯合報╱朱繼亨/研究生(台北市)】

2010.09.15 01:39 am

拾金的學姐對失金的學妹要求三成報酬,也許有失厚道。但立委如因此刪了民法留置權的規定,對「激發人性」可真有助益?

春秋時期,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若有在其它國家為人臣妾者,只要有人能贖回他們,送回魯國,魯國就發賞金予以獎勵。子貢想做好事,贖了魯國人送回去,卻不取金。

孔子相當不以為然,表示:子貢用好心做了壞事啊!如果子貢這例子一開,大家都知道贖人其實拿不到賞金,以後就沒人願意花錢將魯人贖回來了。子貢如果守法拿了賞金,其實無損他的德行;但他不拿賞金,反而害得這項良法美意付諸流水了。

若刪除留置權規定,筆者實在不敢猜測有多少拾得人會是「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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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需要高油價 >

文章來源 : 衛報

作者:Graham Wayne

編譯:李秉朔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高油價可以威脅人民,全球暖化不行。

政客們在選票與緩解氣候變遷之間左右為難,然而石油危機可否拉他們一把?Daniel Gros的評論寫到:「美國總統歐巴馬力推的氣候變遷法案甚至連呈送美國參議院都沒指望,因為它壓根就沒有被通過的可能。」這篇分析以宿命論結束:「恐怕只有當氣候變暖再不是單純的科學預測,等它切實地降臨到人們頭上時,全球層面上的實質性舉措才有可能。」

難道不必憂慮嗎?氣候變遷是個鬼鬼祟祟的敵人,難以感覺、看見、識別。不像石油危機。因此有了另一個問題:西方政府知曉國際能源署過去一貫掩飾石油危機的緊迫性?有人可能期盼政府領導人瞭解這類嚴肅的事態。如果他們瞭解,何以再生能源的替代方案並非更長遠、

更需要被解決的首要事程?此乃 George Monbiot 於2008年2月,透過資訊自由問答平台,向商業部提問關於政府的石油危機應變計畫的細節。

「我收到的回覆使我很詫異」Monbiot在衛報上發表。想想那種回覆,其實也不令人奇怪:「政府認為不用對2020年以前偶爾發生的石油供應危機提出應變計畫。」18個月後,衛報報導國際能原署的醜聞(國際能源署一直由於其對全球石油儲量的誇大而備受譴責,且他們常常在公布後又下調。 2009年11月,一位不知姓名的高級官員說,國際能源署由於美國政府的壓力經常高估全球石油供應,低估替代能源),2020年前原油儲量充分的牛皮吹破。政府到底被 IEA這兩面人耍弄,或者(英國)政府也插手其中,使得能源供應這個緊迫且長遠的動亂難以出現曙光。

除了石化業,想瞭解商業活動因應危機的程度或石油危機籠罩全球的速度,確實非常困難。總之,石化業看起來像突然驚醒,至少就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發表的清潔能源安全白皮書所稱:商業的戰略風險和選擇是一項指引。該研究所的評估向來嚴謹。 Paul Stevens教授的主張尤其引起我的注意:能源供應的難關,或2013年就會出現,想要阻止一桶原油超過2百美金並非不可行。

 

 一桶2百美元的原油對工業經濟會帶來什麼衝擊?高油價會持續下去嗎?

我們將會親眼目睹難以避免的全球市場崩解,農地減縮,成品與原料的運輸花費愈來愈高(正港悲觀主意者還會外加一兩個石油戰爭)。到處都可感受到波動,照例,窮人首當其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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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募款餐會訂於9月18日中午12點,懇請支持司法改革的朋友認購餐卷每張2000元(今年的餐券設計如明信片尺寸大小,圖樣如附檔 

同時司改會也開始進行畫作義賣,線上的義賣品目錄網址參考http://www.jrf.org.tw/newjrf/2010funding/2010funding-auction.htm,募款餐會現場也會進行義賣活動。 

這次有許多件非常精緻的義賣品,希望喜愛文藝的朋友支持,也歡迎轉寄。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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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植栽 氾濫成災

2010-09-12 中國時報 【莊芳華】

 「花」的美,彷彿上蒼在人間創造的奇蹟,任誰都難以抵擋它的魅力。誰不喜愛花?更何況是一場群花聚展的盛會。但是,選擇在人口密集、車流壅塞、建築物林立的台北水泥城,卻要種植必須仰賴泥土與水源,才能存活的花卉,營造一場像「煙花」一般,燃放一百七十一天之後,即可能枯萎死亡的花卉秀,根本是短線利益考量的「發想」。其實,目前就不知有多少花已經枯萎了。 

 台北盆地氣溫酷熱,人工澆水也是一大消耗,節氣已進入植物生長蕭條的秋冬,這些花卉能夠存活多少時辰?一旦枯萎,留下多少該拆除、該清運的垃圾?所有後遺症是很容易估算的。 

 許多公共建設往往在風風光光啟用慶典之後,就頹敗破落了。一次「建設」的快速敗壞,正好成為下次更大規模「重新建設」的堂皇理由。執政者不斷花費預算,包商配合弄巧求變,忽視適地適性與環境融合的產業規劃,看不見城市未來發展的願景。可憐我們少少珍貴的公共空間,在「反覆」的建設過程中消失殆盡。 

 早年景觀工程公司規劃造景時,會預先設定植栽物種,指定某些台灣很難找到的植物名目,達到樹種綁樁的目的。今天台灣到處看見的黑板樹,就是包商為了景觀工程,從國外引進來。當年進口時,價格被哄抬得非常昂貴,如今已經是全台灣到處氾濫的生態垃圾了。 

 當造景商人選了最韌命、好照顧、省工、存活率強的物種作為主要植栽,例如原產海南島的「春不老」、來自中國大陸的「馬蘭」和「六月雪」、南美洲原產的「黃金金露花」、「蟛蜞菊」等外來種強勢植物,最大特色就是很好種、容易養。例如被討論最多的南美蟛蜞菊,在百科全書的記載,屬百大惡草之一。它生性極強健,節節可以生根,覆蓋土地、排擠其他物種的勢力,簡直不亞於會吞噬森林的綠癌蔓澤蘭,隨便折一段扞插,約經過十天左右就可以長根蔓延。 

 從日本來的菟絲子、南美洲來的銀膠菊,造型都很美,卻已經是台灣生態的嚴重殺手了。這些外來種強勢植物入侵台灣,排擠生長較遲緩的台灣原生植物成為弱勢者,甚至被驅退到滅絕,這是一種生態殖民,是台灣生態的危機。 

 台灣沒自己原生種花卉嗎?開黃花的水生萍蓬草、紫花台灣野牡丹、原生黃花鳳仙、清秀的月桃花、山芙蓉、烏來、金毛、森氏等杜鵑,結橘紅色果實的刺茄、珍稀的原生百合、清香野薑花……等等,我們還有品系豐富的原生蕨類、流蘇木、桃實百日青、有甜味的土肉桂、早年阿嬤拿來插在頭髮上的樹蘭香花……等等綠籬植物,更具台灣獨特風華。甚至宜蘭舉辦的蘭陽花卉展中,花藝學人把台灣特有種「野生花卉」例如:玉山紫金牛、白飯樹、寒梅、銀柳、玉牡丹等培育成「庭園花卉」,所謂讓「野花變家花」技術,都在精進當中。 

 策劃台灣景觀工程的工程師,在規劃之前,如果願意上網了解一番,看看這些生長自台灣土地,卻絲毫不受重視的台灣特有種花卉,其風采何等炫麗繽紛!了解一下,台灣民間有不少生態關懷者,如何為了護育台灣原生種植物而默默努力。若以為擁有龐大經費,可以燒錢種花,卻無視於生長在台灣土地上的珍寶,以「省事、事省」的態度,買侵略性外來種充數,這將是典型殖民城市的生態殖民行徑。(作者為作家,退休生物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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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考」出來的公務員? 

【聯合報╱呂太郎/法官(台北市)】

2010.09.11 02:24 am 

報載考試院就法官法草案,提出立法建議,堅持法官之任用應經公務人員考試。淺見認為大有商榷餘地,甚至有違憲之餘。 

蓋憲法第八十五條、八十六條雖然規定公務人員非經考試及格,並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不得任用。不過,所稱之公務人員,卻不應包含法官在內。此不但由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明定法官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與公務人員必須上命下從,行使職權上有本質的根本差異,即就憲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均明文區別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人員(指行使司法權之法官、大法官),為不同人員,更可無疑。 

再從五權憲法之精神,亦應為如此解釋。蓋為憲法僅明定國家之最重要而基本的機關,其行使機關權限之成員,例如行政、立法、考試、監察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委員,甚至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均不必經公務員考試及格即可任用,法官亦為憲法明訂行使憲法所賦予權限之人員,何獨不然?又同為行使憲法上司法權之人員,以行使解釋權限為主要任務之大法官,既無須經公務員考試,則行使更核心之審判權之法官,又怎會反而必須經公務員考試? 

最重要者,法官係以評斷社會紛爭之真偽黑白,並予法律上適當的解決為其基本任務,法律素養、社會經驗及獨立審判之道德勇氣,為擔任法官所不可或缺的三項要求,此三項要求,顯非熟讀法律條文、法學教科書即可應付之公務人員考試,所能判斷是否已經具備。因此,以公務人員考試為法官任用唯一途徑,亦不符合社會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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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不是罪! 應開徵奢侈稅 

【聯合報╱張瑞雄/東華大學副校長(花縣壽豐)】

2010.09.11 02:24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不排除開徵「富人稅」。不過身為富人,並不是一種罪惡,像比爾蓋茲和巴菲特等,所以與其開徵有爭議的「富人稅」,建議研議比較容易實施的「奢侈稅」。 

所謂奢侈稅即是對於一般奢侈消費或買賣,如豪宅、私人飛機、遊艇、高級名車、高價精品、奢華飲宴等,課以比較高的稅率,因為這些消費一般老百姓很少涉及,所以也比較容易獲得共識。 

高價精品通常也是一種韋伯倫商品,為美國經濟學家韋伯倫所定義的,即是所謂的炫耀財。一般商品價錢高則需求降低,這些炫耀財因為是身分和地位的象徵,價錢愈高有時反而銷路愈好,所以課奢侈稅也比較不會造成消費不振或經濟衰退的問題。 

台灣的貧富不均有日益嚴重的趨勢,雖然政府宣示一定要改善貧富差距,但在知識經濟的時代,富者利用知識和資本很容易累積財富,貧者靠勞力只能餬口,絕對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課奢侈稅至少可以讓小老百姓稍稍覺得政府還有公平正義。 

南韓在一九七七年開徵「特別消費稅」,後更名「個別消費稅」,大陸也在一九九四年開始針對奢侈消費課稅,澳洲在二千年開徵豪華汽車稅,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參考的經驗。重要的是要去行動。 

都會房價高、所得和貧富不均、稅賦不到有錢人等等,都是目前推動奢侈稅的良好時機。很多事情或政策,政府都是一直講一直講,不是不去推動,就是碰到困難就縮手退縮,這樣國家怎麼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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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少錢就少 逼學校能力分班 

【聯合報╱陳秀珠/退休公務員(屏縣南州)】

2010.09.11 02:24 am 

看到昨天民意論壇陳昭池校長表示,能力分不分班問題關鍵,是在「老師對待學生的態度」。我頗為認同。但是為什麼南部學校比北部學校問題嚴重?鄉區學校又比都會區嚴重?還有,為什麼校長等行政人員要冒被處分的危險?這些問題核心又是什麼? 

我雖非教師,但在中小學服務廿多年,依淺見,問題癥結有兩個:一是師資結構,一是分配款的不合理。 

陳校長提到的問題正說明師資結構的問題,教師評鑑一直無法落實,優秀的流浪教師進不了校門,有問題的教師又很難請出門。敢處理問題教師的校長其下場多半很慘。加上教評會也多半同情同仁,讓主管產生「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心理。 

其次是分配款問題。校長們為何那麼在意學測考幾分?多少學生可上明星學校?除了榮譽感之外,校長也不會加薪也不會獲得任何實質好處?那為何要在意?癥結在於縣府給予學校的分配款中的行政費,是依學生數和班級數來分配。 

一個學校各項表現再好,頂多校長考績給甲(辦得中等的也是甲),但學校經費苦哈哈,水電費總是東支西絀,各項設備修繕也苦無經費,試問校長會不在意學生人數? 

而家長對學校好壞的評斷,又多半停留在考上明星學校的多寡,校長老師再認真,學測成績不亮麗,學生數還是無法提升,如此環環相扣,這可說明,為什麼鄉下學校能力編班比都會區學校來得嚴重的原因。

鄉下學校資源少、補助少,如果再減班、減學生數,學校的分配款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校長們好辛苦,有來自家長的壓力(通常是社經地位較高的家長),有來自教師的反彈。為了學校的經費能夠不被刪減,真是滿腹苦水。

為什麼一個學校的預算是依據學生數、班級數,當然有其道理;但除此之外,是否也該對認真辦學的團隊給予實質的鼓勵,而不是書面上的記功嘉獎,至於何謂認真辦學,教育主管當局的專業就不用我在此多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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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釣魚台…史料快成灰 

【聯合報╱唐屹/政大退休教授(台北市)】

2010.09.11 02:24 am 

素喜引孟子說法談兩岸關係的馬英九總統,日前嚴正駁斥中共人民日報社論有關共產黨領導抗日之說。 

馬總統,我們東施效顰:「王赫斯怒?」 

總統生氣固然有理,但大可不必。只要總統讓國內相關單位把民國三十八年自大陸帶來台灣的政府所存檔案詳實整理,並依國家檔案法加以出版公布,讓所有證據說話,看看抗日陣亡將士名單,看台兒莊大捷、松滬會戰、喜峰口戰役、三次長沙會戰……,就可以證明是當時的中央政府領導全國各地方政府、軍隊,真正的全民抗戰。馬總統根本不必去和對岸打口水戰。 

政府遷台時把自清末以來許多政府檔案資料都帶來台,分散各機關存放,但因官僚體系的漫不在意及非專業,已使許多有重大意義檔案史料遭受莫大損失。 

筆者曾受當年外交部長胡志強之委託編輯我國與各國領土界約的相關檔案,預計編成十二冊。東北起自鴨綠江,經蘇聯、外蒙,過中亞各地、阿富汗再繞喜馬拉雅山至中南半島。整個編輯過程中發現許多重要史料文件,都因保管不當,至今可能已遺失或損毀不堪。例如筆者早年目睹有手繪尼布楚條約界圖,後來在編輯時已然不見。 

又如馬總統最念茲在茲的釣魚台,外交部圖書館裡就有日本早年出版品,裡面的地圖便明白顯示釣魚台是台灣領土範圍,就連近日日本政治人物小澤也只敢說釣魚台不屬北京,有爭議的只有台北和東京。但像這種重大領土爭議的重要證據,就在外交部圖書館內輕率保管,包括日本記者、學者若輕易把書本借走不還或破壞,這種重要史料因官僚疏失或不專業管理造成的破損或遺失,對整個國家民族可能造成的損失,絕難以金錢衡量。 

儘速將政府檔案電子化並公布超過五十年法規時效的檔案,絕非光為了和大陸進行口水戰,其實更可因此把這批屬兩岸共同有的民族資產真正落實到全民所共有,且更落實台灣是和平締造者的美名。大陸與鄰國多有領土糾紛,但所有歷史資料卻全在台灣,若我方詳實公布所有歷史檔案,自可明白顯示領土主權歸屬,平息許多國際紛爭。這不正是真正和平締造者所當為之事嗎? 

筆者衷心期望政府詳實把既有檔案電子化並依法公布解密時效已到之檔案,莫使青史盡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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