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建物雨遮 如螃蟹上草繩

2010-07-28 中國時報 【溫豐文/中市(教授)】

 

 今年四月,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接受媒體專訪時,曾指出把屋簷、雨遮等公設當建物部分,一坪雨遮要價五、六十萬,讓「草繩跟螃蟹一樣價錢」的行徑,簡直像「土匪」。想不到,近日建商向行政院與內政部陳情施壓,吳揆竟裁示「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但不能全登記」,政策大轉彎。

 

 目前,國內尚無不動產交易法規與建築業管理法規,致房地產交易市場,光怪陸離,有如叢林。由於建商與消費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建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市場,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政府責無旁貸。屋簷、雨遮不應列入登記範圍之理由如下:

 

 一、建物專有部分具三度空間,即前後深度、左右寬度、上下高度,人得俯仰其間,起居生活,而屋簷、雨遮僅為屋頂及外牆之延伸,欠缺三度空間構造,對消費者而言,看得到,吃不到。

 

 二、建物專有部分須有構造上獨立性與使用上獨立性,始足當之,也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屋簷、雨遮為屋頂及外牆的一部分,非獨立之物,因而不得單獨為所有權之客體。

 

 三、鄰國日本,對建物面積之登記是以牆壁內緣的水平投影面積為準,莫說是屋簷、雨遮,就連陽台、露台也不在登記範圍內。其目的固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在釐清區分所有人相互間的權益,以利公寓大廈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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