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界 有沒有知識份子?

自由時報 2010.08.23◎ 吳法 

國民黨立委強勢修正通過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其內容顯已違反「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絕對不是「依法行政」。 

又因部分立委的選舉考量,強行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明定立委選區十年不變,視憲法規定如無物。 

這種毀憲亂紀的行徑,不知道法學教育賢達可有議論?老師們,所謂「知識份子」真能眼睜睜看著台灣從「法治」國家除名而無言? 

(作者為法律系所畢業生,任職台北地院)

 

自由時報 2010.08.23◎ 翁偉哲

 

日昨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使涉貪二審被判有罪的陳水扁前總統無法再領取相當之禮遇金及事務費。筆者認立法者此舉顯欲剝奪陳前總統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本能獲得之「中間福利」,又以無罪定讞做為回復其本身權益的條件適格,在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上不無疑義。 

或許立法者認過分執著於無罪推定原則的法理,將使國家蒙受更大的損失,也不符人民的法感情,且國家元首理應比一般平民百姓接受更嚴格的道德要求。惟無罪推定原則係屬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若因「政治情感」而限縮此原理基礎,不但易使人民聯想上「政治報復」,也將成為朝野鬥爭與口水戰的所在。因此,筆者認不妨從判決確定後,再以相當之罰金做為懲罰,更能合乎其訴訟之基本原則,亦能避免落入有罪推定的口舌中。(作者現任法務助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