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成長不必然改善貧富差距

自由時報 2010.09.07◎ 柳嘉峰 

最近馬英九總統不斷強調,經濟成長會縮短貧富差距。但若無突破性的作為,馬總統的說法恐是一廂情願。 

首先,所得分配惡化是過去十多年來的趨勢。從一九九八年到二○○八年,就全體家庭可支配所得而言,最富有的二十%增加七%;最窮的二十%卻減少二%。若再以全國五百四十六萬多個綜合所得申報戶來看,一九九八年所得平均前五%的富人與所得平均後五%窮人的差距為三十二倍;到了二○○八年,此差距已暴增到六十六倍。當「富者愈富,窮者愈窮」成為十年多來的「常態」,就算今年數字可以「好看」一點,能就此反轉長期惡化的趨勢? 

其次,過去十幾年,「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更助長「新貧族」(the new poor)的增加。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受僱員工的實質平均薪資是四五一六一元,竟還低於一九九八年的四五五九六元。同時,薪資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不增反減。截至二○○七年為止,已降至四十四.五%。不僅史上最低,也明顯低於美國(五十五.八%)、日本(五十.八%)、南韓(四十六.一%)等國家。換言之,經濟成長的果實,受薪階級不僅吃不到,還相對變窮了。 

追根究柢,過去十多年來,在改善貧富差距上,我們的政府至少犯了三大錯誤:一、盲目相信「大投資、大建設」,忽略就業與所得問題。二、盲目相信只要GDP能成長,全民都能雨露均沾;三、盲目相信自由市場的運作,忽視配套措施的建立。很遺憾的,現今的馬政府,對這些錯誤,不僅無甚反省,還拚命複製。 

以最近的ECFA及一些重大爭議開發案為例,馬政府所汲汲營營的,還是GDP的成長。甚至在攸關社會階級流動,最有助窮人翻身的高等教育上,馬總統寧願優先開放中國學生來台就讀,分享「過剩教育資源」,也不願優先協助減低弱勢家庭子女就讀大學的負擔。 

正本清源,除了繼續完善社福制度,更要採取更多具體措施,積極讓弱勢青年不致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此外,政府更應放棄「開發至上、成長第一」的狹隘經濟發展思維。否則,在工作機會一直減少,大多數人薪水長期不漲的情況下,就算經濟成長率達十%,又如何?

(作者為台灣智庫資深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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