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歪法理

自由時報 ◎ 沈建德 

學法的馬英九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麥帥第一號命令,以及日本在南京與台北的降書,這些儀式與文書都是重要的歷史事證,不僅代表戰爭結束,更代表台灣回歸中華民國版圖,具有國際法與國內法的法律拘束力。」宣言是謊言不值一駁,其餘的也是謊言: 

一、在橫濱簽日本降書,據此麥帥發出第一號命令「在台灣及北越境內之日軍,向蔣委員長投降」,而不是把台灣交給蔣介石。若說是,則北越中國去受降應是中國的,蘇聯受降的滿洲應是蘇聯的,日本由美國受降是美國的……,其不通顯而易見。 

二、南京降書第二條寫明,日軍奉「麥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向聯合國(盟軍)投降,並未有將台灣交給中國的文字。且受降者何應欽在降書末段也表明是代表「聯合國利益」受降,非僅代表中國。若受降是主權的移轉,也是轉給聯合國不是給中國,何況受降不是主權的移轉。 

三、台北受降,層級最低的陳儀第一號命令第一條也承認依據南京降書,亦即在台受降代表聯合國,台灣怎麼會回歸中華民國?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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