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罪化 人性化

自由時報2010.10.16◎ 涂晉誠

為因應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罰娼不罰嫖的法律問題,內政部召集各相關利害關係團體,希望找出可能的因應之道。可惜的是,性工作者仍處於被歧視,未能真正給與生存機會。

在我國的風俗民情中,娼妓本為大家所厭惡、鄙視,原因不外乎傷風敗俗、道德淪喪。現實上,這種產業卻又是千年來未曾稍減,否則在西方國度中不會就設立專區,予以合法化、公開化,讓有性需求的人們,得以安全、健康享受人性的基本需求。

內政部不僅未能主動打造有利性工作者的環境,站在保護人民健康的立場,還在設限人數、規模、負面限定區域等枝微末節之事,更將責任推給地方,簡直沒有誠意解決這種人性問題。

性需求不能視而不見,不能逃避,政府只有面對它,以保護利害關係人的健康為出發點,找出最好的因應之道,否則捏三扭四,只會將問題複雜化。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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