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福內涵 比補助重要

人間福報 2010/1/14 | 作者: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

行政院與內政部研議修正「社會救助法」,將「貧窮線」的定義從目前的「最低生活費」,改成消費加儲蓄的「可支配所得」,再取「中位數」為標準。

依主計處估算,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若修法通過,每人每月的總所得不到一萬九千元,可望納入社會救助範圍,標準將比目前台灣省的低收入戶標準,放寬一倍。

從修正內容可感受政府的用心,但我覺得,強化社會福利的內涵,要比單純的補助重要。

因為,目前國人的平均所得並沒有減少,不過貧富差距卻拉大,也就是富者愈富、窮者愈窮,而且貧窮人愈來愈多,所以修正貧窮線是對的,但是,景氣尚未明顯復甦,又面對通貨膨脹的壓力,恐怕不久後補助要調整,豈不是浪費資源?

因此,個人認為,政府應該設法使目前的社會福利制度更完善,讓所有希望被照顧的民眾,能獲得良好的照顧,這當然要從賦稅制度著手,讓有錢人負更大的社會責任。

其次,也要從法制層面著手,相對於民間機構,目前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不足,顯然組織架構、人員編制等制度有缺失,應該盡快修正。

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套可長可久的社福制度,而不是為選舉的討好、搖擺政策,否則,社福政策會變成政治怪獸。

 黃柏霖(高雄市/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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