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監獄籠罩 誰保護我們
 
【聯合報╱趙哲聖/倫敦城市大學社會系博士候選人(台中市)】 2010.01.19 04:17 am
 

MSN被公司以所謂「資訊安全」監管,在台灣又掀起了一個全球共通化的議題。

社會學家紀登斯曾論述,社會組織的成長進化,例行「監視」是社會有效組織的前提要件。電話通聯記錄、醫藥健康狀況、信用卡資料與消費模式、街道上維護治安的監視器與網路中流動的資訊,都是監視環節中的一環。電影「全民公敵」中,男主角被違法情治單位用隱形攝影機監控;「楚門的世界」男主角,生長在一個由攝影機,主導拍攝成長的世界。這些電影虛構的情節,不是早就在我們真實社會中發生嗎?

資訊的發達,往往有殺手級的創新,也有殺手級的破壞。資訊因為網路與科技而普及,卻也因普及而失去資訊,人們因上網頻繁而擔心電腦中毒,擔心垃圾信件,擔心手機被竊聽,擔心簡訊的內容為假,擔心走在路上會被到處林立的攝影機拍入畫面,我們享受了資訊發達的成果,卻也必須分擔資訊走漏的風險。

現代主義學者波士特,曾以電子監控之下的「超級圓形監獄」理論,來形容我們所生存的社會,因為資訊科技廣泛使用,如同大監獄般的監控機制。新科技的使用,總有盲點與破綻,我們只好試著與它共存,在分享它的好處時,減少它產生的缺點。

如果因為監控機制,讓許多刑事案件能快速偵破,我們可以享受這樣的「果」,但是,我們也擔心,執法者因為要有這樣的果,而過分扭曲前面的「因」。

谷歌(Google)在中國的發展,就是一種對監視系統認知的差距。什麼內容可以被搜尋?被監視與篩選?私人公司如何監控成員?社會上多少具攝影機的設立,才算足夠?執法者能否善用與克制這樣方便的機制?

以目前警察以攝影機記錄嫌疑人的對話影帶,隨時可以出現在電視新聞的畫面中;竊盜集團盜用個資,以及網路與新聞上無知使用者上傳法律與社會所不容的紀錄(如裸體自拍)而被制裁,是否讓處於資訊社會的我們,感到徬徨與無助呢?科技硬體的成長與擴散並不可怕,擔憂的還是在使用者的行為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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