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情 可憐老人無依(陳淑華)

2010年01月23日蘋果日報

最近原本要通過「家中有80歲以上之家庭可開放外勞申請」方案突然喊「卡」;理由是有立委及勞團認為如此開放將引進大量外勞,衝擊本勞工作機會,並舉「彭婉如基金會」的家事管理員為例。認為本國也有如此的工作人員,大量的家事外勞將會剝奪本國的勞工工作機會。

我作一位婦女會的會長,常常遇到許許多多的會員姊妹(約50餘歲),因家裡的老人問題造成非常大的困擾,有人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那是指健康的老人,每天笑嘻嘻才是寶;可惜家裡有80歲以上二人都健康的夫妻,實在不多(如果真的很健康的兩老,也不需要外傭),但是大部分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老人症狀,如:牙齒掉落、吞嚥、行動困難、屎尿失禁、長期失眠、夜夜無法入眠時,這些症狀因上了80歲,越來越嚴重,機能退化越來越明顯,自己都沒能力顧好自己,夫妻如何互相照顧?

 

照護長者引發糾紛

對子女而言,照顧一個長者,都已經筋疲力盡,如何有能力照顧另一位?這種問題對子女是一種折磨,子女無法一邊上班、一邊陪伴,更不可能辭職陪伴,而因陪伴的時間問題,造成子女兄弟姊妹的摩擦、交惡,父母因子女照護的小糾紛,越演越烈,讓原本快樂的家庭,搞得雞飛狗跳、烏煙瘴氣!如果有一24小時家庭看護工,能夠長時陪伴,子女在旁協助陪長者,聊天散步,長者也會笑開懷。

台灣的看護每天工資2000元,一個月60000元,價錢很高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還只限醫院作陪伴,不願意到人家家裡過夜陪伴。「彭婉如基金會」的家事管理員或是老人陪伴員,多是白天,還要周休2日、國定假日也要休,夜間陪伴根本沒有?所以這種24小時家庭看護工,根本沒有本勞願做;不知這些立委諸公、勞團大老、勞委會大員,聲稱會搶去本勞的工作機會,所思依據何在?

反而本勞比較希望擔任的如植物人的照顧,一個看護可以輕輕鬆鬆照顧兩個植物人,晚上還可安安穩穩睡一覺,勞委會居然規定這種植物人可申請兩個外籍看護,還有新生嬰兒、坐月子的照顧,這些本勞都會做的比外勞更好,像這種才是搶走本勞的工作,才應該限制。而如某前高官完全沒有聘外傭的條件,他居然可以讓外傭當信差,勞委會明知此事,不聞不問。

而這個立委打著婦團推薦,平時口口聲聲男女平權,對於老人照護問題,卻是視而不見,處處刁難,當一個家庭因家裡老人照護問題,迫切需要24小時家庭看護時,找不到台灣勞工又無法合法申請外勞,只好轉入地下仲介引進時,我不知這些立委、勞團及勞委會官員到底居心何在?根本就是鼓勵地下仲介、違法外勞吧!

 

作者為台北市台灣婦女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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