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財政大餅怎麼分?

* 2010-01-27

* 中國時報

* 【李允傑】

  為因應五都改制,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財政收支畫分法》修正草案,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部分,採「只增不減」原則,各地方政府所分配財源均適度增加。同時,修正案秉持「錢權一併下放」原則,財源與事權同時移撥地方政府,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方式分配稅款,以杜絕年年上演的搶錢大戰。 修正案通過立法後,據九七年度預算數推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增加一四○○億元,但中央補助款卻減少四三○億元。而過去中央補助款僅補助台灣省各縣市,直轄市不予補助,未來直轄市與縣市均可依相關規定予以補助。如此看來對直轄市將比較有利,不但分享到統籌款增加的好處,也可爭取中央補助款,對未來財政的運用將更具彈性。

 勞健保負擔將改全數由中央負擔,中央政府因此增加三○四億元的負擔。但原本統籌款收入來源之一的所得稅,由十%降為六%,估計減少三百億,如此一加一減其實是債務的轉移,但好處是可解決地方拖欠健保費老問題。

  另外在土地增值稅方面,現行規定在縣、市徵起的收入二○%,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修正草案也改為全歸地方所有。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地方自主財源增加,但土地增值稅稅收來源仍以都會區為最主,在較偏遠區是否有可能出現不增反減的情況,值得觀察。

 過去地方政府往往基於選票考量,對於開闢地方自治財源大多消極。修正後的財畫法將餅做大,未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可望增加九八二億元。但是這些多出來的錢未必能徹底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惡化的問題,應有配套措施,建立誘因機制使地方政府強化「財政努力」及落實「財政紀律」。

 財政努力不外乎「開源」與「節流」。在開源方面,可先從增加非稅課收入與地價稅合理化著手;對於努力開闢財源以提升財政自主程度之地方政府,在分配時應優予考量。在節流方面,可透過專案補助,鼓勵升格後新直轄市的人事預算支出採漸進式調降,透過成立跨域組織機構的整併,逐步精簡組織員額,發揮區域整併後的規模經濟綜效,共同提供公共服務,降低人事費比例,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在增加地方自主財源的同時,中央政府也應相對要求地方政府嚴守財政紀律,不應再有「虛收實支」、「以短債支應長債」不當財務作為。除了落實績效預算制度外,對於地方政府違反限定用途、不負擔應負之經費時,得暫停撥付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或以其獲配之該稅款扣減抵充。對於縣市合併之後地方債務餘額減少者,財畫法亦應以增加補助作為誘因機制。

 財政收支畫分法牽涉到地方資源的分配,是各縣市政府與直轄市力爭的戰場。近年囿於稅收短徵,政府財政大餅有限,政院在釋出資源給五都,使五都升格能名副其實之外,還是得公平照顧其他縣市。尤其在補助款分配上,當注意五都的補助款使用,是否會排擠到地方縣市的使用。同時應思考建立五都帶動周邊縣市發展的合作機制,以避免區域經濟發展出現貧富差距擴大的情形。

 最後,有了地制法修法的前車之鑑,為使財畫法修正草案三讀付出社會成本降到最低,這個修法案須由朝野協商,並盡最大可能容納各方意見,特別是在五都與縣市政府之間取得妥協共識,才能減少未來審查法案與執行上的阻力。(作者為空中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