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資優教育面臨危機

自由時報 2010.02.03◎ 曾道雄

去年十月二十三日,立法院草率二、三讀通過的「藝術資優法」,將是摧毀台灣藝術資優學生的惡法。三十七年來,眾多藝術教師和學者費盡心血耕耘出來的綠洲,將在少數特教系統人士的貪婪與無知的叢林法則下,化為荒漠。

台灣的藝術資優教育,包括音樂、美術、舞蹈,一直依附在「特殊教育小組」之下,他們勉強集中成班,每週有十二節的專業課程,教師和學生就僅憑這點時數,造就今天諸多可以在世界藝壇上崢嶸頭角的子弟、國內傑出的交響樂團、舞團和美術創作人才,和政府進軍文創產業的中流砥柱。但是,立院錯誤的決議要把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取消,將學生分散至各班級,而且把十二節專業課縮小為六堂,學生則須分別在團體班上,不時地被召喚出來教個別課;這是何等愚蠢而且不可行的辦法?其中最重要的合奏課,除了變成課外活動外,實際上無法施行。

教育部吳部長知道事態嚴重,乃於十一月九日通告各縣市暫緩實施新法,維持集中式班級教學。但這只是一時的止血救急,而各縣市級特教系統仍然我行我素,搶食藝術資優教育體系的資源。

或謂有些家長以假資優生子弟混入大學,但這些可用更嚴謹評鑑辦法加以防止,而不是因噎廢食地將整個藝術資優教育摧毀。我們必須盡早將藝術專才和特教系統脫勾,進一步成立專屬的藝術小組和「藝術教育司」,否則台灣的藝術資優生,隨時可能在教育的叢林中窒息。

立院錯誤的決定,教育部已在極力挽救中。我們藝教界鄭重地向馬總統提出下列五項訴求:

一、藝術教育決策須依中華民國「專業藝術教育」的弘旨發展。

二、強力籲請教育部實踐並貫徹九十八年十一月九日記者會發表的承諾:依據「藝術教育法」,維持集中成班教學。

三、避免草率實施新法損及學生才能與權益,教育部藝術才能班「雙軌制」應立即暫緩同步實施。

四、九十九年優先完成國內全數「專業藝術才能班」,依據「 藝術教育法」集中式成班。

五、一百年得規劃成立分散式「特教法」資優藝術才能班。

(作者為台師大前音樂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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