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調整 是應該再研議

人間福報2010/2/2 | 作者:ROY(台北市/社工人員)

 

除了制度漏洞 費率計算及調整方式 也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須有通盤改善方案

非常有魄力的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表示,健保費今年一定漲,因為健保準備金已虧損六百億元,不漲不行,也不排除春節前就調整,引發反對聲浪,昨天他和健保局長向吳揆報告健保財務改善方案時,吳揆提出三點裁示,強調調整尚未定案,必須再研議。

不過,民眾應要體諒楊署長,他之所以不怕背罵名,不怕被立委指責是綠營臥底的,也要調整健保費,因為藥價黑洞無法改變,又無法遏止醫院浮報費用,地方政府欠費不繳,人民沒事也要看醫生拿藥,又有一堆華僑每年僅繳交幾千元保費,卻可以享受超優質的醫療服務。

有那麼多的制度漏洞無法改善,導致虧損累累,能不調整嗎?萬一健保倒了,倒楣的還不是老百姓,更何況,楊署長承諾月薪三萬元以下的人不漲,只漲超過的,有能力者多分擔些,非常符合分配正義啊!

只是,不知能否按收入所得比例複式計算,像年收入千萬元的人多徵收費用,就算讓他們有好一點的保障也無妨(如健保分為基本型和加值型,有錢人多繳錢投保加值型,多一些保障),畢竟既有的健保保障對富人太沒吸引力,他們身嬌肉貴怕生病,寧可花大錢保私人保險,也不願意繳健保費,國家如果收不到這些人的健保費,豈不可惜?

另外,第六類的地區人口(退休、失業、無業遊民等),繳交的健保費為每月六百五十九元,竟比納入工會投保的自營業者多三倍,這類收費不公平的現象,不知楊署長是否也能拿出魄力解決?

還有,月入三萬一千元卻要養活一家四口的人,及月入兩萬八千元卻是單身,何者負擔較重?統一對所得三萬元以上的勞工調整,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我以為,要真正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應按照所得級距制定不同的費率,收入愈多繳愈多,而不是討好式的制定所得滿多少以上才調整,畢竟每個人情況不同,所得高未必生活優渥,所得低未必不優渥的情況到處都是。

此外,楊署長每次都覺得自己最專業的態度,仔細分析卻不是那麼站得住腳,明明只是選擇性的處理健保問題,也怕得罪民意,卻說得理直氣壯,不知道這套矛盾的邏輯,怎麼能得出科學結論?

健保是不能倒,但在沒有可行的改善財務方案及配套措施下,再如何調整費率,也是投進無底洞,全民怎會心甘情願繳費?我支持吳揆再研議的指示,如果能有具體改善措施,我贊成調整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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