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不在籍投票 此其時矣

人間福報 2010/2/11 | 作者:涵芝(台中市/上班族)

內政部與中央選舉委員會擬修法實施「不在籍投票」,使選民可直接在工作地投票,不必大費周章回戶籍地投票。在野黨立委聲稱將造成選舉不公,出現「作票」、「幽靈人口」與「賄選」、選民隱私難保等理由,揚言反對到底。

不在籍投票在先進民主國家已非新鮮事物。選舉法規若不因應社會型態變遷調整,勢必妨礙選民行使投票權的能力與意願,而違反憲法本文保障的人民投票基本權利,更與民主政治強調的票票等值基本原則相違背。

選民投下一張選票,卻須花上數小時與數百元甚至上千元交通費奔波,身為民意代表的立委,是否真的為民眾設身處地著想?鼓勵選民返鄉投票,卻吝於讓選民行使不在籍投票,眼中有選票心中無選民。

在野黨立委反對不在籍投票,背後真正說不出口的理由,是在野黨素來視軍、警、教師與文職事務官等,在選舉日較易因公務必須值班,無法回戶籍地投票者。而其政治參與及投票行為較傾向支持現在的執政黨,祭出技術性理由作論據,執意杯葛實施不在籍投票。

選民不是政客或政黨的工具或傀儡,選舉投票要讓每一位公民都能藉由投票程序,以自由意志表達其偏好,並避免民意被扭曲 。

不在籍投票時機是否要趕在年底選舉實施,與投票方式如何防弊,可充分討論。台灣社會軍隊國家化與行政中立法制化觀念逐漸深入人心,推動不在籍投票在相關法條此其時矣,不應再拖。

涵芝(台中市/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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