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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軍教免稅 豈能再拖!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2.24 03:29 am

歷經政院四度送審的軍教人員薪資所得課稅案,立法院上會期仍以「配套資料不足」為由未能過關。新會期外傳政院會再接再厲將其列為優先審議法案,隨即因其可能衝擊立委補選而否認。此一多次進出立法院,對稅制改革具有指標意義的法案,因選票考量一再表演「狼來了」戲碼,實在令人失望。

自民國74年行政院經革會以來,軍教人員薪資所得恢復課稅的討論,在稅制興革重要會議從未缺席,包括76-78年的第二次賦稅改革、90-92年的財政改革,以及97-98年第三次賦稅改革;並且歷經十位財政部長擬議取消,每次均面臨利益團體與選舉壓力而退縮,甚至成為政治操縱工具。

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有其時空背景;隨著時代變遷,早已不合時宜。據調查,高達四分之三的民意贊成撤除此項特權免稅,不要繼續成為稅制不公主要來源。若能繼促產條例落日及接續的產創條例不再提供產業別租稅減免,也能讓屬於身分別、職業別之軍教免稅走入歷史,對健全稅制當然功德一件。然而執政黨為了選舉,企圖贏得少數軍教特權的選票,卻極可能失去為數十倍於軍教之勞工及非軍教之民心。其實,軍教人員能夠拋棄「稅制不公」的包袱與罵名,反倒會博得輕鬆自在與尊嚴。

衡諸史實,違反民意、嚴重扭曲公義的作為,終將得不償失。合乎社會整體效益的政策,本應積極推動,透過「補償原則」提供配套措施,降低稅改阻力,當有助於改革進行。然若一再以缺乏完整配套為由,作為拖延改革的藉口,恐將付出嚴重代價。由於此案拖延長達20餘年,縱使當初軍教人員薪資偏低乃屬事實,然在多次對應調薪之後,目前已較公務人員高出甚多;既然薪資已經合理化調整,實質補償已經達成,若再繼續要求超額補償,恐將自失立場,也引起大多數民眾反感。少數立委若仍藉「課多少、補多少」的配套來操弄選票、杯葛改革,嚴重偏離社會期待;在歷史的關鍵點上,占立法院四分之三席次之執政黨當為不為,絕對難辭其咎。

就目前軍教免稅案只缺臨門一腳之配套而言,基於政治可行性考量,我們仍勉為其難同意在「課多少、補多少」配套下,將取消免稅所取得的160億元稅收用來調高志願役勤務加給,以及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減少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改善教育環境等。如此作法其實並未增加國庫額外收入,只圖建立較公平的稅制,軍教人員與其他受薪人員一體公平納稅而已。然若提供配套仍不能有所突破,順利完成修法任務,反而成為拖累改革的包袱時,為了顧全稅改大局,避免無止境的僵持,就應果斷的將稅改與預算脫鉤處理;只要承諾所增稅收透過預算程序重新有效率地分配,在國防及教育經費做適當編列,實有助於國家整體資源的效率運用,在當前財政拮据時充裕稅收,反而可以一舉數得。

長久以來,減稅浮濫、稅基侵蝕、稅負不公等現象,早已引起民怨。取消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免稅,乃是消除薪資所得不因職業、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待遇的重要一步。然而這只是建立公平稅制的開端,稅制不公與稅基侵蝕又何止軍教免稅?資本利得與財產所得均未能公平合理課稅更是關鍵;例如現行稅法中對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土地交易所得未按實價課稅,海外所得難有效納入稅基等,均值得大刀闊斧的改革。甫結束的行政院賦改會,已提出完整健全稅制、擴大稅基的改革方案,期待馬政府展現魄力儘早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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