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7 苦勞報導

吸菸人權 vs 反菸霸權

為吸菸者發聲 學者批反菸執法過當

王毅丰

苦勞網特約記者

吸菸者該有人權嗎? 

3月13日的一場「菸害防制與吸菸人權的反思座談會」上,幾位菸齡不等的學者專家,在社會一片反菸的聲浪中,為吸菸者挺身而出,並試圖為社會尋求一個「吸菸者」與「不吸菸者」對話的空間。

吸菸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菸害防治法》通過一年後,環保署考慮提出進一步的管制措施,要針對「行人走路吸菸」等行為開罰,一時間吸菸者有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而管制的目的,似乎不再是為了防治二手菸對旁人的傷害,而是為了矯正「吸菸」這個偏差行為。「吸菸者」批評反菸人士有法西斯心態,主張吸菸者也有「人權」,不該被污名化。

 

兼具精神科醫師與社會學學者雙重身份的陳嘉新醫師首先由「國家管制」與「個人自由」間的衝突談起,試圖撥開纏繞在「反菸」和「反反菸」之間複雜難解的習題。他表示,「反反菸」的人士如果純粹用「個人自由」的角度,去質疑政府不該干涉人民「吸菸的自由」,這樣的說法有相當的危險性,因為當菸商在第三世界、開發中國家推銷菸品時,也有相類似的論述,認為「菸的確對人體健康有極大的危害,但是我們已經將這些危害都公開地讓大眾知道了,如果還有人要抽菸,那麼這就是個人選擇的問題,政府不該干涉」。

 

但是吸菸者真的擁有選擇的權利嗎? 

陳嘉新表示:「抽菸畢竟是一種成癮的行為,抽菸者是否真的具有自由意志令人懷疑。」但他同時認為,即使我們認為吸菸的行為需要受到管制,也要小心這樣的管制是否過當,因為如果任何在健康上被證明是有害的物品都該被禁止,那麼如麥當勞這樣高膽固醇的食品,是否也該同時被禁止?

 

反菸!到底反的是什麼?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畢恆達以台大校園為例,直指他不明白為何要全面禁煙,也不明白在椰林大道抽菸,究竟會對別人造成多大的傷害。畢恆達說,網路調查「十大邪惡食物」中,鹽酥雞是第一名,那我們是不是要禁止人民吃鹽酥雞呢? 

「人是否有權利去做一些可以讓自己的生命整體上來說會好一些,但是會讓自己的生命短一些的事情?」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謝世民這樣問著,如果個人認為吸煙、高膽固醇的食物可以讓自己的生命好一些,那麼社會能否給予適當的容忍。謝世民認為,問題是出在我們會極大化自己認為好的價值,認為健康很有價值,就極大化這種價值,而忽略了別人可能有其他選擇。 

陳嘉新也爲吸菸的行為做部分辯護,他舉例,精神病患者中有超過90%是吸菸者,醫學上認為吸菸行為是他們在自我治療。類似這樣的患者,要叫他們戒菸是難如登天的,可是由於《菸害防治法》明確規定醫療院所不得設吸菸室,導致醫療人員只好將患者帶到院區外吸菸,因此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醫學上也認為吸菸對於憂鬱症患者有穩定情緒的作用,有助於減少抗憂鬱藥物的使用,這也是有人認為反菸運動背後有藥商利益牽扯的原因。 

「反菸」應該是建立在保障不吸菸者免於受到二手菸危害的基礎上,如果逾越了這條界線,將「不吸菸」成為某種階級、品味的象徵,成為某種欽定的生活方式,認為健康是「基本人權」,並以此排除所有不健康的東西,那麼就可能會演變成一種「反菸」的法西斯。

 

執法過當 吸菸者受壓迫 

現場許多抽菸者控訴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一名女性聽眾語帶哽咽地說,她在台大的大馬路上,一個完全開放的空間抽菸,卻被一名台大教授用嚴厲的語氣斥責。另一名政大的研究生也氣憤地表示,他在自己的研究生宿舍中抽菸,是獨立空調,也只有他一個人住,完全不會影響到別人,卻只是因為政大是「無菸校園」,就可以不准他在私人空間抽菸。 

問題可能是出在整個社會對於與自己持不同價值者,容忍度過低的問題。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就指出,事實上,《菸害防治法》中是有留下一些「吸菸者」和「不吸菸者」之間和平共處的空間,但是在執法的過程中,卻讓人覺得對於「吸菸者」過於嚴苛。 

例如,法律規定,機構可以指定吸煙區,但是很多機構刻意地不指定吸煙區,或是浮濫地到處指定禁菸區,法律的執行慢慢地演變成對「吸菸者」的一種制裁,不留給彼此一個共存的空間。

 

吸菸者的游擊戰 

對於如何從法律的層面保障吸菸者的人權,廖元豪顯得有些猶豫,「從憲法上來看,吸菸究竟是不是一個基本人權,恐怕很有疑問?」相對於言論自由、人身自由這種優先考量的基本人權,政府可以強制地介入,但是像抽菸這樣的商業、個人消費行為,的確很難成為一個被優先保障的行為。「同時,抽菸已經被污名化,使得抽菸人權失去了正當性」廖元豪說。 

廖元豪鼓勵所有的吸菸者,在法律既有的空間中,發起各式各樣的游擊戰,如果有機構不願劃設吸菸區,或是在不該劃區的地方亂劃,就向法院提起訴願,讓「吸菸」和「反菸」雙方都站出主張自己的權利,不要讓「反菸」成為一種政治正確。

 

「吸菸」、「反菸」的惡婆婆輪迴 

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記者黃哲斌提出一個對「吸菸」、「反菸」兩者關係有趣的觀察,他說,過去「吸菸者」是扮演著一種壓迫者的腳色,渾然不覺自己正在侵害別人的權利,針對這一點,黃哲斌開玩笑說,吸菸者應該集體對社會道歉。 

但是最令人憂心的是,近年來禁菸運動已經呈現了一種「惡婆婆輪迴」的現象,得勝的一方在「媳婦熬成婆」後,極盡所能地讓對方無法翻身,缺乏應有的同理心。 

整個管制吸菸的條例,背後代表的是對「不吸菸者健康的保障」?或是僅僅是為了滿足某種中產階級感官上的良好?在吸菸與反菸之間,需要有更多的對話和溝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