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總是用情色眼光看我們(林靖堂)

2010年03月26日蘋果日報
 

上周媒體報導酒店公關化身知名網路討論區板主,揪團酒店嘗鮮,引發立委、教育部官員與台大師長關切,介入要求PTT解決一事。筆者認為此事件非情色與道德問題,而是利益問題。

先說為何PTT這次事件非關情色與道德問題?一則,根據統計,在PTT上的使用者至少95%以上為已滿18歲的成年人,站上使用者平均年齡為24歲。若是以成年人為主的言論平台,討論性經驗、情色等議題,應是成年人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更況且,此類需在年齡層上設限的議題討論區,早已限制18歲以下使用者不得進入。 
再者,PTT使用者雖然其中數量最多的是大學與研究所學生,但其實際年齡多已達法定之成年,已可投票表決政治議題、繼承遺產、駕騎交通工具,甚至結婚生子。若如此,立委與教育官員不該以「大人」角度思考與限制一個成年人聚集的網路言論平台,何者該說與不該說。所以這不該是情色與道德的問題。 

有心人士藉此牟利

那麼,為何是利益問題?PTT系統及其分站長久以來,一直長期設置於台灣大學校內,因其置於學術網路底下,以免費、開放、自由共享、對等交流、言論多元等「公共性」為特色,因此才能匯聚如今每小時數十萬人線上互動的規模與影響力。但,這卻也因為它如此自由、多元而開放,才會引來許多有心人士,無論在政治或經濟上,欲藉以獲取利益。而利益的侵害,比起性議題與道德,才更是傷害諸如PTT等公共討論平台的元兇。
我們可以說,在性板或在酒店板討論酒店文化、性經驗,那是一種言論自由與公共性,我們可以其中談趣與臧否;或者,在數位相機板討論相機的功能與使用經驗,那是一種言論自由與公共性,同好之間彼此分享使用心得,交流技術。但若酒店公關利用在PTT性板板主的職權,揪團上酒家消費,或店家業務在數位相機板販賣特定或不特定品牌數位相機,那便牽涉營利與利益交換的問題。
一位酒店公關帶消費者上酒店消費當然有其業績,而他利用在公共討論區板主職權之便,帶團上酒家,那便是把網路使用者當成自己酒店公關的業績,幫其個人獲取利益。這顯然在公共學術網路體制內,既不合法,亦把使用者工具化、商品化。事實上,類似案例在公共學術網路上層出不窮!諸如赫赫有名的無名小站,三年前自交通大學商業化的過程,亦把學術網路中的使用者工具化、商品化。而這些事件背後所顯示者,同樣皆有一群人把公共網路平台上的使用者,當做自己營利或提升名氣的工具。
因此,立委、教育官員與學校高層,要關心的不該是道德與言論尺度的淪喪與不當。將介入PTT這類公共學術網路服務的理由,訴諸情色與道德,然後加以全面箝制,是錯誤的。如何建立政策機制防堵有心人士不當利用公共與學術網路獲取私利,才是真正要檢討與正視的問題。 

作者為輔仁大學大傳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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