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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未遂,賠三千萬?

◎ 蔡傅閺

中國附醫腸阻塞婦人併發症成為植物人的報導,令人深為遺憾,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法官為什麼會如此判決?用鼻胃管來引流阻塞的腸胃道食物,是一個教科書記載、國外也都在使用的治療方式,當然有一些可能的併發症,但醫療就是這樣,就算是最不侵入性的方法,也可能因為每個人的身體對於治療反應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醫院裡的醫師去幫助病人解決病人的不舒服,但是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卻反而要被告;那試問:消防隊員去火場救火,沒有成功把人救出來,是不是也要被告賠三千萬?警察去救人質,結果沒救成功,也要賠三千萬?水災時救難隊員去救人,但真的拉不住落水者,救人未遂,也要賠三千萬,甚至判刑?

醫學的任一樣治療都有其適應症,但是也幾乎都有併發症,藥物也幾乎都有副作用,這原本就是治療必須承擔的風險。請法官三思。

(作者就讀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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