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的省思 ◎何品融

日前勞委會提出留職停薪安胎假政策,並表示預計今年五月開始實行,許多民眾對此決策表示不樂觀,而這股對安胎假政策能否徹底實行且達到實際效益存疑的反對聲浪尤以婦女居多,大部分皆針對安胎假政策的主要內容:「婦女可因懷孕因素留職停薪至多一年」。 

在此不僅讓筆者質疑此政策中的「留職」的實際可能性,更認為所謂的「停薪」對於一般勞工顯然助益是零,甚至可以說這樣的安胎假政策明顯只能使國營企業的勞工與軍公教人員獲利,除了面對安胎假抱持不樂觀的態度,從去年推行的育嬰假一開始也是不被看好,同時大部分無法認同即將施行的安胎假的婦女也指出,在留職停薪的「安胎」之後要面對的,就是:回家吃自己吧! 

為什麼大部分婦女不能期望預見留職停薪安胎假所能帶來的社會效益?筆者認為除了傳統文化觀念下所體現的實際社會因素,勞委會在做出留職停薪安胎假的決策前應該要想想,留職停薪與安胎,兩者間的關係是什麼?留職停薪是否真能達到所謂的「安胎」效果?勞委會基於性別平等觀念,試圖以留職停薪的方法使婦女安心懷孕以至育嬰,如此美意確是值得讚揚,但何謂「安胎」?生產之後,一般婦女勞工對能否繼續保有工作的擔憂仍然存在,比起因懷孕而留職停薪前的工作狀態反而更不穩定,若能加入此種安胎假政策不但過於想像,更因缺乏其他相關輔佐法規使得安胎假看來一點也不令人心安。 

筆者更認為不論是否身為職業婦女,女性理當爭取安胎假與育嬰假的權益,且應做好監督政府對於女性提出的政策,在我們的文化脈絡下女性往往是弱勢族群,主導社會跟公權力的角色也幾乎全是男性,兩性關係絕對是不平等的,因此更要堅持與認同女性應有的權利,安胎假勢必應成為要遵守的法規,勞委會更應該加入其它不致損害女性權益、更實際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使安胎假政策更為完善,也讓民眾能夠真正享受政府的美意!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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