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就是不對 別合理化體罰

2010/4/2 | 作者:羽盷(台北市/教育人員)

日前爆發台北市一名國小學生被老師摑耳光的事件,家長對老師的過度管教不滿,決心提告,沒想到事情竟出現轉折,校長出面要求被打孩子家長撤銷提告,甚至有家長聲援施暴的教師,指稱這名被摑學童平日會欺負其他同學。 

我對家長支持施暴的老師,感到不可思議。首先,不論如何動手就是不對,更別說連續摑九個巴掌,一名成熟大人還是老師,竟對要被教育的孩子連續掌摑,很難不是情緒失控。 

其次,縱然這名學童平日調皮搗蛋,甚至霸凌同學,但不代表老師有權體罰,應該有合理的管教方式;更何況,不是將學童妖魔化後,就可自我合理化地施暴,打人就是不對,如果沒有尊重他人身體的基本人權觀念,未來恐怕還是會發生類似事件。 

至於那些認為不乖的孩子可以被懲罰的家長,我覺得心態更是荒謬的雙重標準,如果今天被打的是自己孩子,很難相信家長還能義正詞嚴的聲援,說一句難聽的話,這些家長是抱持都是別人孩子的錯,尋找代罪羔羊,而不是來解決問題。 

此外,校長也要不得,袒護犯錯的教師也就罷了,竟然還以開會之名動員家長,發動輿論壓力,試問這對解決問題有幫助嗎?說穿了不過是想把燙手山芋(被打學生)趕出學校,省掉麻煩;教育局應該對校長作為深入了解,若有不當應予處分,防堵日後其他校長有樣學樣。 

這件事讓我最悲哀的,不是那些家長將孩子妖魔化後合法化暴力行為,也不是校長作為,而是這場鬧劇看在孩子眼裡,怎麼會尊敬這些家長、老師、大人?這些大人的行為說穿了是在推卸責任,把所有責任推給一個還沒學會道德是非的國小學童,或許這就是台灣的悲哀吧? 

理該扮演教育孩子的大人,卻連自己的品行都無法成為榜樣,而且預設孩子應該自行懂得禮義廉恥四維八德,如果孩子都知書達禮,那要學校幹嘛?學校本來就會有各種學生需要教育,老師必須要好好的教育,不能把自己變成反面教材。 

羽盷(台北市/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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