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幼兒「飢餓三十」 大人好大喜功

人間福報 2010/4/9 | 作者:蔡儀霖(北縣汐止/家管)

報載台北縣一所幼稚園響應「飢餓三十」,要兩歲至六歲幼童六小時內不進食固體食物,也不吃零食,將買零食的錢捐給遭飢荒、天災,及受愛滋病威脅的貧童。

我覺得所謂「響應」,不過是大人「好大喜功」心理作祟,兩歲至六歲幼童能懂得將心比心,知福惜福?況且,捐錢的還不是家長,何不就直接由家長來進行飢餓三十?更重要的是,幼童六小時不進食,會不會造成身體不適?

幼兒的飢餓三十活動並非這家幼稚園首創,這幾年來陸續有幼稚園也做過,卻少見社會批評,甚至有媒體報導「體驗飢餓三十,可不是大人的專利,現在就連幼稚園的小小朋友,也來參加」,這種純從成人考量的心態,實在匪夷所思。

幾年前,筆者一位鄰居的孩子所讀幼稚園也響應飢餓三十,每天飢餓八小時,長達三天,園方還宣稱採用「漸進式飢餓法」,讓小朋友第一天只吃兩餐點心,第二天只吃午餐,第三天幾乎什麼都不吃,只喝果汁等流質物體。

這種漸進式卻長達三天的活動相當「激進」,雖然有些家長簽了同意書(筆者的鄰居拒絕簽),多數小朋友也沒問題,不過卻有人出狀況。

有個小朋友餓到第三天回家後狂吃,先吃一盤炒飯,又和家人出門吃薑母鴨,結果拉肚子,緊急送醫,家長說:「孩子第一天回家還正常吃,第二天回來就吃很多,第三天吃更多,吃到最後就受不了,送醫了。」

許多家長以為響應飢餓三十是好事,但我覺得這是受媒體及慈善團體宣傳所致,而台灣首創的所謂「兒童飢餓體驗營」,為何其他國家不舉辦?顯然這不適合幼兒,孩子很可能沒體驗到飢餓,卻弄壞了身體。

拜託,別稱呼這些小朋友為「救難小英雄」,大人的好大喜功只會害了孩子。

蔡儀霖(北縣汐止/家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