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 何妨公聘公用

2010-04-13 中國時報 【劉晁佑/北市(醫師)】

 報載,台大教授遭人檢舉在國科會計畫之研究助理聘任二等親妹,雖有違社會觀感,但類似案例似乎還不少。

   筆者也真想聘請自己的太太當研究助理呢?原因有二:一為其在家裏似乎太閒了,專任家庭主婦無法增加收入及增長社會經驗;二來健保費對於無業者,課徵其與先生職務相同的水準,偏偏先生亦為受雇的「從業駐診醫師」卻還要付出「無雇主」身分的「老闆級健保費」加上太太無業的「雙份高額」老闆級健保費。不知將來的二代健保是否仍然是這樣計算「家庭總收入」?

   筆者建議國科會,對未來研究助理之遴聘,最好由研究部門聘任而為「公用」,不要專屬於某一人;否則資深教授助理人數多到可以「點名」;資淺教授們不僅無國科會計畫,也無助理協助做研究;對於研究資料整理等工作,還要「校長兼撞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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