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課程? 饒了孩子吧! 

【聯合報╱李美秀/家管(北縣新莊)】

2010.04.15 01:27 am 

台北縣教育局決定自下學年度起,全縣所有國小實施「活化課程」,身為一個小三學童的家長,我反對。 

一旦實施活化課程,對於目前課業壓力已經很沉重的孩子們,無疑是雪上加霜。猶記得唐詩有那麼一段:兒童散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要這樣的悠遊自在的過日子,對台北縣的孩子而言,已經是愈來愈遙不可及了。 

北歐先進國家並不迷信上課時數越多,教育成效愈好,他們選擇重質不重量,同時也重視家庭教育功能的發揮,畢竟教育孩子,父母親責無旁貸。延後作息時間,影響孩子睡眠,非常不利於發育成長。童年只有一次,饒了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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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實施計畫(草案)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實施計畫(草案)

壹、緣起

語言能力是國家的資產,也是國民面對未來全球化競爭的重要實力,本局為有效培養學童未來之國際競爭力,並消弭因社經地位不同所引起之程度差異與降低家長經濟負擔,將從本學年度(97)開始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希望透過更多接觸與練習的機會,讓孩子從小開始接觸英語,並培養孩子的興趣與信心,進而奠定日後學習的基礎,以培育具備「多語能力」的新世代國民。

根據各項研究數據發現,臺灣人口結構不僅在「質」上產生變化,在「量」的部分也因為「少子化」的影響,嚴重衝擊教育現場,以目前的班級數來看,到民國101年,本縣公立國小將減少超過1,500班,換言之,將有2,250名以上教師必須面對超額的困境。如何有效提供現場教師安定的教育環境,提高工作士氣、精進教學,進而強化學生學習效能,一直是本局努力的目標。

任何教育問題都必須全盤擘劃,輔以專業角度的思維和判斷,才能創造學生、教師、家長三贏的有效策略。「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以提升學生語文能力的角度出發,輔以提高學校人力配置,除降低教師授課節數,從根本解決教師超額問題,並能實質降低家長星期三下午的安親負擔。本計畫將以4年的時間,分階段逐步推動實施,並委請教授團隊評估研究,隨時反思,隨時檢討改進,讓政策的推動能更加精緻與完善。

貳、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13條。

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參、目標:

一、增加語文學習時數,強化基本關鍵能力。

二、活化英語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學習興趣。

三、提供學校人力加置,避免教師超額解聘。

四、降低家長經濟負擔,弭平城鄉學習落差。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二、試辦單位:臺北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伍、試辦期程:

一、97學年度開放申請試辦。

二、逐年依實施成效修正辦理。

三、100學年度評估整體辦理成效。

陸、辦理方式:

一、課程配置:

(一)試辦班級為普通班及特教班(音樂、美術、體育等特殊教育班級,不含資源班及啟智班)。

(二)低、中年級任選一天下午加上3節課,並以課表重新規劃方式辦理。

(三)高年級星期三下午統一加上3節課,並以課表重新規劃方式辦理。

(四)規程規劃需包含:

1.低年級:英語(彈性課程)1節,中文閱讀及英語閱讀各1節(非領域學習節數)。

2.中年級:英語(彈性課程)2節(可規劃教學,或作為班級短篇文章閱讀、廣播、歌曲、讀者劇場或以社團方式進行跨組選修等多元課程),中文閱讀1節(非領域學習節數)。

3.高年級:國際文化學習2節(可規劃教學,或作為班級短篇文章閱讀、廣播、歌曲、讀者劇場或以社團方式進行跨組選修等多元課程),彈性課程1節(非領域學習節數)。

二、師資安排:

(一)人力編制由現行每班1.5人提高至每班1.7人。

(二)外加之人力由學校先行評估學區內學生減少趨勢,並搭配員額編制控管員額,學校聘用之代理英語專長教師由本局統一招考。

(三)增加教師所剩餘之授課節數,應優先降低級任教師授課節數,其減課幅度由學校自行研議。

三、研習規劃:

(一)低年級及中年級級任教師應於共同時間安排教師進修,其進修方式由學校視實際需要自訂(可安排教學分享,領域對話及教學觀摩等)。

(二)高年級於排課時應安排共同進修時間,進修方式由學校視實際需要自訂(可安排教學分享,領域對話及教學觀摩等)。

(三)科任教師可依不同領域安排共同進修時間,進修方式由學校視實際需要自訂(可安排教學分享,領域對話及教學觀摩等)。

(四)校際間可跨校形成區域策略聯盟,安排不同學年共同進修時段,進行教學分享,建構專業社群。

四、課程設計:

(一)參採新版能力指標,選用補充教材並進行加廣學習。

(二)參採新版能力指標,自訂校本教學計畫與發展特色。

(三)提供精熟練習機會,提高學生練習次數與接觸時間。

(四)因應不同程度學生,提供不同學習教材與學習機會。

(五)弱勢學生補救教學,降低學習障礙並提高學習興趣。

五、環境設置:

(一)優先補助班級用資訊教學設備。

(二)優先補助學校辦理資訊融入教學多媒體教材研發。

(三)補助班級共讀用英語圖書及補充教材。

(四)辦理學校應達成各公共場所標示、學校職名牌、網路、電話語音、學校標示等項目雙語化目標。

柒、申請辦理及審查方式:

一、由學校自行評估現有師資結構,主動提出申請試辦實驗。

二、申請期間:每年○月○日前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各校所提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申請摘要表,併同實驗計畫、經費概算表,備妥後寄送至臺北縣政府教局國小教育科 賴介洪輔導員收(220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61號21樓,電話:29603456分機2610)

(一)實驗計畫(請參考撰寫參考案例)。

(二)申請表應寫明聯絡人、聯絡電話、傳真及聯絡地址等。

(三)經費概算表(上學期):含申請補助項目及金額。金額之單價請依本申請要點之經費支出項目及標準辦理。本經費概算表寄出前請務必影印留存。

四、審查作業:

(一)審查人員:由本局聘請相關人員審查。

(二)審查標準:

1.師資結構及教學安排:40%

2.課規配置及課程設計:30%

3.進修規劃:15%

4.環境建置:15%

(三)審查結果於每年○月○日前以正式函文公告。

捌、經費補助:

一、試辦學校第1年酌予經費補助,標準如下:

(一)60班以上,補助10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撥付5萬元。

(二)24班以上至60班,補助8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撥付4萬元。

(三)未達24班,補助6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撥付3萬元。

(四)第2年起視辦理成效檢討補助金額。

二、經費使用需編列經費概算表陳本局核定後實施。(分上、下學期編列)

三、補助學校之經費須專款專用,其用途得以辦理教師進修、教師行動研究及充實班級共讀圖書等項目。

玖、研究回饋:

一、試辦學校應於每年4月應邀進行成果分享,傳承試辦經驗。

二、試辦學校應定期配合本局外聘研究團隊進行研究分析,以實際瞭解辦理情況及成效。

三、試辦學校績效良好,依權責核予校長記功1次,主要承辦人員記功2次(不超過3人),所有參與教師嘉獎2次。

拾、經費來源:教育局專款補助。

拾壹、預期效益:

一、四年內完成全縣國小教師人力配置達每班1.7人以上。

二、增加英語學習接觸時間,觸發學習興趣,強化語文能力。

三、增加學校人員編制,降低教師授課節數。

四、保障超額教師免於解聘,安定人心,提高工作士氣。

五、適度聘用新任教師,引進校園人力活水,開啟創意巧門。

六、降低家長經濟負擔,弭平城鄉學習落差。

拾貳、試辦學校應配合事項:

一、為配合研究需要,試辦學校自參與後即不得中途退出,並應依研究團隊之建議修正辦理方式及課程精進。

二、試辦學校所屬英語教師應定期接受本局安排之各項教育訓練。

三、試辦學校應派員出席本局召開之各項檢討會議,進行經驗分享與問題反思。

四、試辦學校所自行辦理之各項研究,其內容應無償提供本局或指定單位彙集成書或光碟,作為推廣精進教學之用。

拾參、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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