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園區 快補破網

2010-04-18 中國時報 【葉虹靈】

 因景美園區裝置藝術爭議而遭糾正的文建會已向監察院聲復。面對這起造成陳嘉君女士兩度破壞作品抗議,引發社會爭議的風波,文建會從事發至今,幾個月來始終堅持:「沒有特定政治意圖,也沒有任何榮耀汪希苓的意思」。但在監察院網站上公布的糾正及糾舉文中,監委並未觸及官員主觀意圖,而是具體列出公務體系在規劃辦理本案過程中的多項行政違失。 

 對白色恐怖歷史的無知與漠視是台灣社會的普遍現象,由於缺乏處理這類遺址的經驗,過程中出現偏誤並不令人意外。可貴的是在衝突發生後,民間展現了高度的學習能力,試圖將此紛擾轉化為集體學習面對歷史傷痕的契機,例如游文富雖然承受作品遭到破壞之痛苦,卻為造成紛擾主動向社會致歉,邀請政治受難者共同拆除作品;而不分族群與政治立場的多位受難者也以理解、寬容心胸接受藝術家致歉,並以高齡之軀在烈日下共同參與拆除行動。相較民間的努力,我們遺憾地發現主管機關至今似乎尚未能展現出反省與學習的能力。 

 引發此次爭議的導火線是藝術創作展的招標文件,其「企劃需求」為:「本特區之呈現有其特殊性與對照性,故將設計以藝術創作手法,重新詮釋『禁錮』之內涵」。在「執行方向」上,則明示:「擬以創意、充滿藝術詮釋之手法,將本特區之建築物外貌進行如地景藝術之處理手法創作,此創作手法需將政治性意念與人權、空間之象徵意義涵蓋,清楚寓含汪希苓被軟禁於此之意含」。在語焉不詳與缺乏歷史脈絡的招標規範框架下,也難怪得標者會創作出以揣摩汪希苓被囚禁的寂寥心境為主軸的作品,而招致各界撻伐。 

 這種招標文件如何產生,如何通過公務體系層層關卡,作品為何可通過驗收,公務員是否具備專業素養與清晰的人權理念等問題,均是監察院調查的關鍵。若更深究這些規劃與執行產生誤差的原因,當在於園區規劃運作未能充分善用專業資源。景美園區雖設有長期規劃諮詢委員會,由公部門與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共同組成。但針對「開園」這等重要的年度活動,在僅有的一次全體委員會討論上,以兩小時的會議時間要進行園區營運管理業務、修繕工程業務與世界人權日活動(又分八大主題)三大項目的報告與討論。在討論時間不足,活動細節未明等狀況下,仍有委員表達擔憂與提醒。園區卻在執意執行釀成紛擾後,至今仍堅稱這是委員會的共識。這和多位委員的認知有明顯落差,亦是監察院直指「主管人員未善盡公務員職務上應行注意之義務」的重點所在。 

 文建會在因行政違失造成衝突之後,並未積極處理,將作品的詮釋與善後抉擇交由創作者獨力承擔,推稱委員會共識來應付外界的批評。文建會與其將精力放在聲復的行政流程上,不如以開放、坦誠的態度詳閱糾正文,藉助監察院的針砭,具體提出未來園區經營管理流程之改善措施,例如增加綠島、景美兩人權園區公務員在職專業訓練;強化與民間專業人士及受難者互動等。我們期許,主管機關視此為重新調整、檢討園區定位的良機,及早擘畫出理想的國家人權紀念館藍圖,方能不負眾多高齡政治受難者與各界人士之殷殷企盼。(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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