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全(何品融)
2010.04.23

        近日發生的莊姓瓦斯工連續性侵案,受害者皆是幼齡女童,莊嫌更疑似連犯至少三起以上類似性侵案件,卻因警方草率辦案,讓此性侵犯不僅逃過法網,更繼續犯案,這樣的「一時不察」後果是如此不堪,像犯下性侵幼童的莊嫌這樣默默潛伏在社會裡的一股暗流,還有多少?警方的輕率、疏失令人不可置信!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顯示,每年約有將近500個孩童受害,性侵犯在歸案後理受刑罰,那這些孩子們呢?

  日前有報導指出,性交易年齡層離譜的下降,竟出現有八歲女童下海賣淫的誇張現像,報導中也指出,雖並非直接因素,但這樣的現象除了家庭的不健全運作,可能也與遭受性侵後孩童不健全的扭曲心態有關,筆者認為維護幼童福利的關鍵,除了社會兒福制度的妥善建立施行,大部分小朋友的生活環境除了家庭,有大半時間都在校園,學校師長與家中家長也都應付起關懷孩子的責任,注重每個孩子的身心成長。

  再者,警方應更重視幼童案件、不應再讓摧殘幼苗的案件比率向上攀升,不該再出現有如莊嫌一案的「不察疏失」,讓這些迫害幼童的唯有在社會、師長及警方形成的鐵三角的齊心、用心努力之下,才能希冀每一個在台灣的孩子都能平安喜樂的長大!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生、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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