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園的教育責任

2010.04.21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近來台北市立動物園舉辦為梅花鹿和長鬃山羊命名活動,以牠們做為動物交換的保育大使,顯示出動物園除了提供民眾一處休閒遊憩的地方外,其功能往往還兼具保育教育功能,但是它實際上在保育教育方面的成效又有幾分呢?筆者將從動物園在宣導保育教育方面來探究。

在台灣的動物園中,不論是解說牌或解說員,其介紹大多著重在被展示動物的食性、習性、原棲地等生物知識,少有或幾乎沒有談到牠們及其棲地與人類的關係之資訊,遊客因而無法知道這些物種目前所面臨的處境、不了解自己的哪些作為會影響到這些物種、不清楚可以做甚麼以有效地幫助牠們。

而在沒有解說員充分引導的情況下,大多數的遊客僅是走馬看花式的遊玩,願意多花一點心思在動物保育與省思上面的人並不多。根據一九九四年一份英國的民意調查,有八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去動物園的主要目的是娛樂,真正有心想了解動物的人並不多,動物園所舉辦的活動真的能夠引起遊客對動物保育的關注嗎?

簡而言之,來到動物園的人大多是為了休閒娛樂,他們關注的焦點不是在動物本身,而是想要獲得娛樂。因此,筆者建議如果動物園想要達到保育教育的初衷,則他們可以在舉辦活動的時候,多提供動物保育相關的資訊,甚至精心設計,以達到潛移默化之效。同時,在保育教育方面,動物園也可以提供人類行為對動物及其棲地之影響的訊息,讓遊客得以瞭解自己的行為在保育方面可能會造成什麼影響,也讓他們知道如何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幫助動物們。如此一來,動物園才算是落實了所謂的寓教於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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