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來台四疑義

自由時報 2010.05.05◎ 陳國雄

針對立法院將於下週一重審陸生來台相關法案,朝野各界應理性慎思下列四點。

一、中國就讀大學的學費及生活費,不到台灣的二分之一,而台灣的人均所得約為中國的五倍。能夠考進中國一流大學的學生,在中國就讀大學 的花費既便宜,畢業後留學歐美國家的機會也較佳。反觀台灣的「三限六不」不提供獎學金、不允許打工、不可考專業證照、畢業後不可續留台灣就業等限制,根本無法吸引一流的優秀學生。而願意來台就讀的陸生,大都是「高幹、民企、有錢人」的子 女,因為考不上理想大學甚至落榜者,絕非可以提高競爭力的優秀學生。這類學生固然可以填補一些後段大學招生不足的員額,但是也會拉低大學部的整體素質,降 低台灣大學生的競爭力,這是難以迴避的現實,大家必須體認。

二、既然政府以「三限六不」保證陸生來台不會影響台灣學子就學、就業的權益,就應當將「三限六不」入法。否則就是玩假的,打算日後以行 政命令來解除或放寬「三限六不」,預留規避國會監督的空間。

三、政府每年補助公立大學三百多億元,補助私立大學一百多億元,等於政府每年補 助每位國立大學生約十萬元,四年補貼四十萬元;補助私立大學生每年一萬多元,四年補貼約五萬元。目前教育部規劃陸生來台就讀的學費與國內學生相同,如果中 國學生來就讀公立大學,四年就可以平白享受四十萬元的教育資源,等於是拿台灣人的納稅錢來補貼中國學生,簡直豈有此理!因此,中國學生之學費必須加收政府 補助之金額。

四、陸生來台應與承認中國學歷脫鉤。承認中國大學的學歷只是為了方便研究所之招生,這可以採取替代性作法,讓中國的 大學畢業生以「同等學力」報考各大學的研究所,不必採認中國學歷,陸生依然可以來台念書,同時也避免中國人參加我國之專業證照考試,衝擊台灣學生的就業機 會。(作者為台獨聯盟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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