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子宮」的十年省思


(2010/05/06 00:11)

http://www.nownews.com/2010/05/06/142-2599953.htm

徐育愷

日前發生了高醫婦產科許姓醫師在保險黃牛唆使下,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以利保險對象申請重大傷病及申請私人保險公司理賠,同時並向健保局申報癌症手術及化療等醫療費用,此事喧騰一時,震驚社會。大家的焦點多著重在詐領健保費與醫師醫德上,反觀病患本身是否知情同意以及對自我身體器官的意義感受,卻是這次事件炒作中未被注意到的一環。

過去在臨床上,多少耳聞許多婦產科醫師會明示或暗示就醫的婦女們,若已無生育計畫,可趕在45歲前將子宮拿掉,可以申請勞保殘障給付及重大傷病證明。許多婦女們就醫的主要原因可能只是因為子宮肌瘤或肌腺症導致經血量多與貧血,而非真有癌症。

2000年全民健保資料統計,國人在子宮切除率上,每萬女性人口竟高達32人,且集中在40-49歲婦女,其中40-44歲切除的比例還高於45-49歲婦女,45歲前即將子宮切除的跡象明顯。曾有醫師指出,超過85%的子宮切除是選擇性的,也就是並沒有需要切除的適應症,若因醫師的引導宣傳或是貪念金錢補助的誘惑,或許就是造成濫用醫療資源與健康不平等等產物。

中央健保局公布的重大傷病卡統計資料,全國領有癌症、洗腎、慢性精神病等重大傷病卡的支出費用逐年增加。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重大傷病在2009年的發卡數比2008年又增加了兩萬多人次,健保總醫療費用支出中超過四分之一是用來補助重症病患,倘若醫療資源持續被欺騙與濫用,真正需要接受協助的患者家庭將更加辛苦,而民眾健保費用的繳交也將淪為機巧者的技術底下的冤大頭。

所幸近年來女性主義高漲,婦女對自己身體已更有自主權,再加上婦女團體的發聲與醫學倫理教育的再強化,許多醫師甚至已不願建議有適應症的婦女切除子宮,而改用其他合併治療,讓多年居高不下的子宮切除率於2008年漸降至每萬女性人口為12人,降幅極為明顯,看似台灣婦女健康不平等的部份現象暫趨平緩,也期望社會能因高醫切子宮A健保事件的警惕,再度重視國人健康不平等的相關議題。

人文、醫療、科技密不可分,如何將科技的進步適當應用於醫療健康的協助上,實需具人文倫理素養的相關從業人員們的用心與良心使然,也值得社會的再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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