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驗愛滋 別誤觸法網

【聯合報╱程仁宏、楊美鈴/監委(台北市)】

2010.05.09 03:05 am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捐血被驗出愛滋者以年輕族群居多,而學生以兩成一居首,有三成的人自知是愛滋高危險群卻仍捐血,更有人坦承,是靠捐血來篩檢自己是否罹患愛滋,此現象令人憂心忡忡。

經分析發現,部分高危險群的學生與軍人,易在同儕壓力下捐血,否則「會被別人認定是有問題」。

但是依據相關法條規定,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年輕朋友往往因一時衝動,在從事危險性行為後,卻礙於同儕壓力捐血誤觸法網,更凸顯政府相關機關教育宣導工作不足。

我國迄今已有廿二人因輸血而感染愛滋病,呼籲衛生署應正視上述問題,未雨綢繆,早日提出因應策略,並籲請教育部未來在學校的正規教育課程中,融入學生正確捐血觀念、高危險群捐血之法律責任等愛滋防治相關教材,同時也督促高中職以上學校加強辦理宣導學生正確捐血觀念及愛滋捐血者之法律責任,俾及時導正藉捐血驗愛滋之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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