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人權豬肉

2010年05月14日蘋果日報

人生而平等,是普世的基本信念。不過人生有很多的無法選擇,有些人生在富豪官宦之家、有些人生在貧窮落後地區,每個人的人生際遇,因此大不相同,但這都無礙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宗教信仰自由、不同宗教間的相互尊重,更是基本人權的主要內容。台灣身為國際科技主要輸出大國,在21世紀的今日,竟有僱主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難怪會變成國際醜聞。

忽視外勞人權

台灣能有今天的經濟發展,外勞、外傭功不可沒。如果沒有外勞幫助台灣政府與許多企業從事粗重、少有人願意擔任的工作,高速鐵路、捷運等重大建設,恐怕到現在仍在進行中;如果沒有外傭、外籍看護工幫忙照料老病民眾,許多家庭恐怕早就撐不下去、親人分崩離析。

但台灣外勞的人權長期被忽視,5年前的高捷外勞暴動事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好比強逼佛教徒殺生,不僅是不尊重外勞的基本人權、更是嚴重踐踏外勞的信仰,是人權歧視、種族歧視、更是信仰歧視,台灣人應引以為恥、深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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