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笑談外傭 評量怎過的?

【聯合報╱陳霆軒/科技業(北縣新莊)】 2010.05.27 03:24 am

前陣子看到聯合報報導有關於台灣申請外籍看護的制度與規定,造成家屬與病人的不便,許多規定都讓有看護需求的民眾苦不堪言。

諷刺的是,稍早在一個綜藝節目,卻看到許多藝人興高采烈的討論聘請外籍幫傭的八卦趣事,又說如何使喚外傭,談論外傭如何愚笨、被動,還是耍心機。外傭的任用,成為他們口中戲謔談笑的話題。

為了外籍看護、幫傭的申請、評估,搞得人仰馬翻的家屬,如果看到這段節目,內心想必百感交集。

父親為癌症末期,行動不便。因為家人在照護上的龐大負擔,所以請了一位印尼看護來協助。而自己親身經歷申請流程,才知道現行制度的可笑。

一般而言,外籍朋友到台灣居家型的工作有兩種,一為看護,二為幫傭。申請外籍看護的巴氏量表標準嚴格大家都時有所聞,而外籍幫傭申請的難度也不惶多讓,需家中有六歲以下幼兒及七十五歲以上老人,針對不同年紀歲數,有不同記點。總合分數必須十六點以上,才具備申請資格。

例如一位九十歲以上的尊親屬得點七點,但七十五歲的尊親屬只有一點,七十六歲則是二點。若單純只考慮長者的部分,家中必需有十六名七十五歲老人,或是八名七十六歲老人。如果用九十歲以上的尊親來計算,還是需要兩名九十歲老人,加上一名七十六歲的老人或六歲以下幼兒。一般家庭要達到十六點實非易事。

諷刺的是,電視上的藝人、名人與富豪們,家家外出都有外傭跟隨。說來也真奇妙,這些富人家中都恰好有癱瘓病患,或是數量龐大的老人及小孩?

他們如何通過這些評量?恐怕是透過金錢或是關係,自然有人幫忙打點,大家心裡有數。於是乎,真正有需求的民眾苦等無援,富人們卻無礙的雇用薪資低廉的外籍勞工。政府苦心設下的層層門檻,只為難了一般民眾。

希望政府可以儘速改善外籍看護與幫傭的聘用流程與評量方式,否則對台籍勞工的就業問題無所助益,並且傷害到真有需求的百姓,社會資源也無以公平而有效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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