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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是什麼(節錄)

資訊來源:美國參考(http://www.america.gov/)

作者:Deborah Potter

編譯:張哲銘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是甚麼東西使得一個故事具有新聞的價值呢?這個問題的解答是:這必須依賴於許多種的因素。一般而言,新聞就是會使得那個地區的大部分人有興趣知道的資訊。新聞記者依據以下幾個「新聞價值」的特徵,決定某個資訊(或是故事)能夠成為新聞:時效性(timeliness)、影響力(impact)、近距離(proximity,發生的事件是否在我們周遭)、爭議性(controversy)、顯要性(prominence,發生的事件或是人物是否是我們所熟知的)、現時性(currency,觀眾是否對於該議題特別關注)、奇特性(oddity)。

新聞的機構經常視他們的事業為公共服務,即提供人們應該知道的訊息、使民主體制更為健全;另方面,新聞機構的本質也是商業機構,必須要獲取利潤已繼續經營。但是這兩個層面並不相互衝突,一般而言,資訊依據其性質可以粗分為兩類,分別為硬新聞(hard news)與軟新聞(soft news),或是稱「新聞特寫」(news features)。

 

新聞的種類

硬新聞就是每日的新聞。那是你每天報紙上或是新聞網站上的頭條消息,例如戰爭、政治、商業還有犯罪等等。硬新聞是即時的、具有爭議性的或是影響較廣泛的消息,觀眾需要即時的了解這些資訊,因為這影響了人們每天的生活。

另方面,知名運動員的小時居住在幼兒園的往事可以被定位成軟新聞。這類新聞泛指那些人們普遍有興趣知道,且平時會相互討論的資訊,但是這些新聞又不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內發佈出來。因此就定義上,這類可以算是特寫的故事。

但是並不能僅以標題來區分硬新聞與軟新聞,在許多的例子中,這兩類新聞的寫作方式是不同的。硬新聞的內容通常能夠使觀眾即時迅速的得到最重要的資訊。而軟新聞通常藉由某個例子做為起頭,來引起觀眾的興趣,因此這類資訊會花費較多篇幅來傳達主要的資訊。

還有些資訊並不屬於這兩個範疇,他們不具有時效性,但是關注的議題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我們稱這類資訊為「新聞特寫」(news features)。

 

新聞工作者的角色

科技的發展,使得資訊的傳播,還有資訊的取得都不是困難的事情。因此在這個資訊爆炸的環境中,記者的角色格外具有重要性。

不像是八卦報導,無論是軟新聞或是硬新聞,記者都必須在眾多的資訊中找尋有效的資訊,或是決定該資訊具有多少可靠的程度,可供報導。因此記者的角色並不只是蒐集資訊,還必須整理、除錯這些資訊。他們依賴第一手的觀察,並從不同的方面檢驗這個觀察的可靠程度,因此除了極少的情況發生,他們通常會公開資訊來源,以增加報導的可信度。

另方面,記者並不單只是陳述事實,他們還要盡可能公正且平衡的報導,不能依據他們個人的觀感偏私於其中某個特定的立場。

還有個特點是,記者要盡量的獨立於他們所採訪的對象,因此並不一定只報導該對象正面的消息。

記者並不單只是表達他們的觀點,或是其他資訊。在報導時,他們必須要分清楚事實與意見(觀點)。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前編輯凱勒(Bill Keller)曾說記者的責任就是「對於資訊的判斷」。

另個觀點是,記者主要面對的對象是廣大的觀眾,如同加拿大蒙特力公報(Canada’s Montreal Gazette)的座右銘:「報紙最重要得資產就是操守。對於操守的尊敬是難以獲得確容易失去的。」

 

客觀與公正

記者報導的「客觀性」發展了幾乎一個世紀,這個詞原先用於形容報導的方式,或是方法,即記者應該以客觀的方式報導新聞,而不參雜個人的偏見。

時間演進,記者本身也被要求具有客觀性。但是如今許多記者認為完全的客觀是不可能的,因為記者也是人類。即使如此,他們也會設法的檢查報導中是否夾帶了他們的私人立場。他們也會同意報導本身應該要做到不偏私與公平。

除此之外,記者也被要求要公正的報導,而不能只偏重的報導其中一方。他們應該要完整的陳述各方觀點。或是在既有的事實中,找尋其他的切入觀點。然而上述的完整陳述並非代表要平衡所有觀點。因為有時反方的意見是較為薄弱的,這時強作平衡型報導可能會引起誤導的效果。

 

新聞提供者

在這個劇烈變化的時代,許多記者發現他們需要更多額外的能力,來因應環境加諸在他們身上的期待。但是即使對於新聞的內容有了許多新的要求,記者這份工作的核心價值仍然是不變的,如同科維奇(Bill Kovach)與羅森斯蒂爾(Tom Rosenstiel)在他們合著的書《新聞要素:論新聞從業者需知及公眾的期待》中,清楚的標名了一些在這個民主社會中,公民有權要求的記者應遵循的原則:

新聞工作的第一職責是符合事實。

新聞工作要第一效忠公民。

新聞工作的本質是合實。

新聞從業者必須獨立於報導對象。

新聞必須成為權力的獨立監督者。

新聞必須成為社會批評與折衷的論壇。

新聞必須努力使重要資訊有趣且相關。

新聞必須做到消息全面與適度。

·新聞從業者必須能夠根據他們的個人良知行事。

這些區分出新聞業與其他領域間不同的價值難以完全達成。事實上經常會出現理想與事實間的交戰,但是為了要維護新聞業主要的價值,這些原則都是不可以被避免的。

(本文源於美國國家出版局(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publication)的《獨立新聞的工作手冊》(Handbook of Independent Journalism)。)

http://www.america.gov/st/democracyhr-english/2008/April/20080416211618eaifas0.8870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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