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可反對台灣與他國簽FTA

【聯合報╱社論】

2010.06.04 03:05 am

北京不可反對台灣與其他國家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因為,這不啻與兩岸經濟協議(ECFA)所欲追求的兩岸關係之氛圍與境界是背道而馳的,反而將嚴重摧毀ECFA的意義與成就。

 

在北京外交部記者會上,台灣記者問,大陸對台灣希望ECFA有助於與其他國家簽定FTA持何態度?發言人馬朝旭答稱:「……中方對於台灣同其他國家開展非官方經貿往來不持異議,但對官方性質的協議,我們是反對的。」

 

有人認為,此說表示北京反對台灣與他國簽FTA;也有人認為,在「反對台灣簽官方協議」與「反對台灣簽FTA」之間,不能劃上等號。

 

本報記者後續的查證指出,北京涉台官員表示:在簽定ECFA後,台灣若要與其他國家洽簽FTA,只要是「純經濟協議」,不涉及主權,對發展台灣經濟有利,北京樂觀其成,不會阻撓。我們認為,面對台灣方面的疑慮,這是北京方面一個合理且可以預期的解釋,倘非至愚至昏,不可能有第二種答案。

 

北京不可能反對台灣與他國簽定FTA。因為ECFA不止是一個「兩岸經濟協議」,更是兩岸奠定「和平發展」的氛圍與境界的重要架構;而ECFA是否存有誠意與善意,對台灣主流社會而言,能否與他國簽定FTA,已成為主要的指標。若用本報的兩岸語彙來說,ECFA究竟是「請君入甕」或「與卿共舞」,就看能否與他國簽FTA;這非僅影響台灣主流社會的民心向背,更是台灣兩黨兩岸政策鬥爭的勝敗關鍵。凡此種種,北京豈會不知?

 

其實,以台灣的淺碟經濟,欲簽定任何FTA,對方若不「讓利」,對台灣社會皆會造成壓力與風險。但在簽定ECFA後,台灣若不能展現可以簽定FTA的自主權,這不但在內部兩黨鬥爭上過不了關,且必為兩岸關係抹上一層有害「和平發展」的不信任陰影,因而勢將嚴重摧毀了簽定ECFA的意義與成就。這是台灣必須設法簽FTA的原因,也是北京不可反對的原因。

 

因而,未來的可能發展是:台灣與主要貿易夥伴如美國,及選擇性的對象如新加坡(無農業威脅)簽定幾個FTA;一方面固然可藉以錘煉台灣經濟體質的更趨自由開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則是藉以印證兩岸關係的更符民心。此與中華民國能夠維持若干邦交國之對兩岸關係有利,是同一道理。北京方面不會看不到FTA對穩固及改善兩岸關係的種種重大利益,豈有反對之理?

 

現在回頭看北京外交部的相關談話。宣稱反對其他國家與台灣簽定「官方性質的協議」,其實仍是「老三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思維。如果在兩岸關係演化至今日地步仍持此說,則莫非ECFA也是「非官方的經貿往來」,或「非官方性質的協議」?難道北京會與福建省簽ECFA?或福建省會與他國簽FTA?我們不認為北京能夠在短期內破解此種矛盾與心障;但若欲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豈宜動輒即用「主權」這類言詞來攪渾一池好不容易才沉澱下來的春水?

 

兩岸關係正從衝突敵對朝往「和平發展」的轉型階段。兩岸政府適時回應了此一珍貴的歷史機遇,為兩岸關係奠定了諸多重要的基石,ECFA即其中大者;但徒有 ECFA尚不足以自行,重要的是,必須因勢利導民心的趨向。也可以說,為了民心而有ECFA;若失民心,ECFA有何用?

 

台灣民心的二大支柱是自尊心及信任感。但倘若只可有ECFA而不可有FTA,自尊心何在?信任感何在?而ECFA的意義及成就,更將如何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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