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大聲說:孩子,你不錯

【聯合報╱李家同/暨南、清華、靜宜大學榮譽教授(新竹市)】

2010.06.05 02:53 am
 

我先講幾個故事。

 

故事一:有一次,一位家長帶著他的孩子來看我,家長說孩子的老師常常冤枉孩子,給他很低的分數,因為他講不清楚,我只好看他的練習簿,前面幾次都在九十分以上;有一次,他得了八十六分,這個孩子一看到八十六分,馬上悲從心來,痛哭流涕不止。

 

故事二:一次演講完以後,一位家長問我:「我的孩子相當不長進,考得不好也無所謂。」我問他,他最低分是多少,他說八十二分。

 

故事三: 一位家長告訴我,他的孩子發現自己只考了三百八十分,就哭了一夜。

 

故事四:一位高中校長告訴我,他的學生對自己沒信心,因為他們的基測成績不好,我就問他,最低分是多少,他說是三百七十五分。

 

基測過後,很多老師會說某某同學在基測中重挫,心情受到嚴重打擊,有些老師還說,你怎麼只考到PR九○?在台北市,如果你基測考三百廿分,情況就很不妙了。可是,我們必須知道,三百廿分大概等於考到滿分中的八十分,在校內的考試,考到八十分,我們做老師的就會很滿意學生的程度;到校外去,又考到了八十分,我們應該以此為驕傲。可是,在台北市,這種學生受到的是打擊,不是鼓勵,心情是沮喪而不是高興。

 

一般說來,任何一個學生只要會了基本的學問,在社會上一定可以立足的,不要說考到三百廿分不該感到沮喪,即使考到兩百七十分其實也相當不錯了。我們的教育制度只知道鼓勵程度非常優越的孩子,而對於程度已經不錯的孩子,卻吝於鼓勵,而且會在有意無意中給他們無情的打擊。

 

我認為孩子只要學到某一程度,就該給他鼓勵;在我所主持的博幼基金會,只要你學會了四十個英文單字,就會拿到一張有我親筆簽名的證明,如果會現在式的中翻英,又可以拿到一張證明。我們這樣做無非是,一方面要充分知道學生的程度,二方面是要使學生對學習有興趣。

 

可惜的是,整個社會沒有這樣做,以至於大多數學生對自己是沒有太大信心的。一個人如果對自己信心不夠,當然也談不到野心了,所以我們有時候發現國人在追求卓越上表現得不好,不太敢做非常有挑戰性的事,舉例來說,我們的工業產品沒有相當高級的,並非工程師水準不夠好,是沒有給他一個機會發揮他的能力也。

 

我們應該有一個真正的基本學力測驗,這個測驗與入學無關,而是要知道各級的學生,有沒有到達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達到了這個要求,政府就應該給他一紙證明以茲鼓勵。年輕人一方面需要感到壓力,但也更需要受到鼓勵,惟有鼓勵,才會將孩子的潛力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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