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打的傷害無法衡量---阿拉爾事件

Published: June 15, 2010

編譯:張哲銘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最高法院拒絕重新審查阿拉爾(Maher Arar)案(無辜的加拿大人在2002年被送到敘利亞(Syria),並且被拷問),無法有效的監督國家機關是否從事不合法的行為,這是最高法院的失職。即使這是布希政府所做的事,但歐巴馬政府卻對這個事件不聞不問。

有段不光榮的歷史,大量地記載著在小布希總統執政時期的刑囚事件,其中有少數如阿拉爾這樣特別過分的事件。美國政府經由加拿大皇家騎警隊(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給的錯誤資訊,在甘迺迪國際機場(Kennedy International Airport)將阿拉爾這個軟體工程師逮捕起來,並且送到敘利亞。他在敘利亞被美方一年的刑囚,最後證明了並非恐怖份子後將他解放。

布希政府從來沒有公開的對這件事情表示遺憾,只有當時的國務卿萊斯(Condoleezza Rice)低調的在2007年白宮委員會前承認這個事件處理上的瑕疵。在歐巴馬總統就職時,他也不願意直接的指責前任總統,但這些後續的現象都表明了,支持刑求拷打可能要付出一些代價。

在加拿大,政府在研究考察後發現,阿拉爾確實因為這個錯誤的資訊,而遭到拷問。加拿大警察總長並因此而辭職,且官方還為了錯誤的判斷他為恐怖份子,賠償他近九百八十萬元。但是美國政府的司法機關卻拒絕重審這個事件,還阿拉爾一個公道。

 

更令人驚訝的是歐巴馬的司法部代理法務長(acting solicitor general)凱泰爾(Neal Katyal)要求最高法院拒絕受理該案子。部分的原因是國家法院不應該介入國際間的溝通,這會傷害外交上的關係,甚至可能會影響國家安全。這甚至會激起「美國官方將原告移到敘利亞的動機」問題,凱泰爾說。

政府與法院應該要確實的調查這些問題,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件重新上演。加拿大警方持續的調查相關事件,但是美國官方卻從未嘗試過。

最高法院的決議是可恥的,且歐巴馬政府也沒有藉口逃避。我們應該基於道德的義務,運用公權力協住加拿大的調查,還給阿拉爾一個公道。

http://www.nytimes.com/2010/06/16/opinion/16wed2.html?ref=todays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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