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實黃金時間…當志工

 

【聯合報╱翁偉哲/法務助理(台南市)】

2010.07.08 02:54 am

 

打工固然可使大學生習得社會經驗,但若家中經濟許可,不妨擔任志工,幫助更多弱勢族群。

 

筆者於大二起即於法律扶助基金會擔任志工,雖法律系課業繁重,但仍盡量抽出時間前來協助。除了學習到許多法律實務經驗外,更在幫助弱勢族群的過程中得到了快樂與知足。如一次幫一位行動不便的老先生倒茶水,並導引至櫃台接受服務時,他突然微笑著的對我說:「社會上有你們真好。」讓我一直感動到現在。

 

大學生固然該盡自己身為學生的本分,但實不宜將自己完全封鎖在教科書中。偶爾走出去,多與人互動,多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可以讓自己在大學四年的黃金時間中,更增添許多的色彩與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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