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罪化 人性化
自由時報2010.10.16◎ 涂晉誠
為因應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罰娼不罰嫖的法律問題,內政部召集各相關利害關係團體,希望找出可能的因應之道。可惜的是,性工作者仍處於被歧視,未能真正給與生存機會。
在我國的風俗民情中,娼妓本為大家所厭惡、鄙視,原因不外乎傷風敗俗、道德淪喪。現實上,這種產業卻又是千年來未曾稍減,否則在西方國度中不會就設立專區,予以合法化、公開化,讓有性需求的人們,得以安全、健康享受人性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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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罰化/軟性自律 比硬性規定務實
【聯合報╱鍾君竺、吳若瑩/日日春協會工作者(苗栗市)】
2010.10.15 02:39 am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性交易經營模式宜採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規模的型態,不設專區,但排除在住宅用地、文教、宗教用地等地設置。我們認為內政部的方案,相較起將性產業限縮在專區之內,已經是相對務實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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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罪化後的社會衝擊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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