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Research Group

跳到主文

哲學 & 公共事務 本部落格,除收錄每日的社論、投書及學術相關活動訊息外,並提供一個開放所有關心公共事務者對話的空間。【您可以壓住鍵盤上的Ctrl,並同時滑動滑鼠的中鍵,來調整版面大小】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3月 29 週一 201007:12
  • 考丙自訂0到5趴 防濫權激士氣









考丙自訂0到5趴 防濫權激士氣

















 









【聯合報╱李丁讚/清大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教授兼主任(新竹市)】


2010.03.29 02:35 am


 


考試院提案,公務員考績必須有百分之三列為丙等,十年三次丙等者必須離職。社會輿論對這個法案,雖有保留,但大致認為,整個改革方向是對的。只是在執行過程中,要特別防止行政首長利用法條濫權,魚肉屬下,甚至變成部分人士的鬥爭工具。


把所有權力交給一個行政首長,甚至可以斷奪屬下的去留,這當然是很危險的一件事。要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消極方面要建立一個更超然的監督系統,對每個單位的工作成果和考績都能夠整體掌握,評斷是否合宜,讓每個監督別人的首長也要被監督,這樣就能夠防止部分的腐化。只有透過監督與制衡,權力才可望得到管制。這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更積極的作為是,鼓勵每個單位的行政首長,透過權力分享的方式,建立行政團隊的合作模式,進而提升團隊士氣和工作效率。在這種模式下,每個機關可以訂定自己的丙等比率,不一定要鎖住在百分之三。從零至百分之五,都有可能。表現最好的單位,沒有人需要離職,首長也應得到獎賞。但是,表現很不好的單位,最高可以有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十的員工得到丙等。但是機關自訂的丙等比率,必須受到超然評鑑機構的審核,也要接受社會公評。


這種辦法的好處是,因為整個單位必須接受審查評比,首長負有整體成敗的責任,比較不容易濫權。而且,更重要的是,為了得到百分之零的榮耀,首長有可能放棄高高在上的行政手法,改用民主的方式,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員工,讓所有員工一起來共同經營與管理,團隊精神和榮譽也會油然而生,進而提升整個單位的行政效率,甚至進行創新改革。這是百分之零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監督只能防止濫權,不能提升士氣,更不能創造信任。因此如何正面思考,讓單位的首長與員工能夠站在同一條陣線上努力,而不是長官對屬下的牽制,可能是行政改革的核心議題。目前百分之三的規定,會增加長官與屬下的緊張關係,屬下與屬下間也會相互競逐,彼此猜忌。對團隊精神的建立沒有好處。


但是,如果把標準訂在零至百分之五,而且整個單位可以自己決定比率,但這個比率要接受審查,與公評,這樣,所有單位內部的緊張與對立關係就會化解大半,進而創造出合作的條件與環境。有百分之五的存在,對整個單位會有警惕作用,而不像目前一樣有恃無恐,造成績效不彰。有百分之零的存在,讓大家都有希望,有動力,願意透過合作來達成目標。


制度不是要坑殺人的。只有嚇止作用的制度或法條,不是好的制度。好的制度,一方面要讓人心生警惕,不敢胡作非為。但是另一方面,要讓人能夠產生希望、動力,往正面去思考努力,進而創造出正面的價值。零至百分之五的彈性,剛好讓人能夠在警惕中產生希望,讓人可以透過共同努力來改善工作環境,建立人性尊嚴與社會價值,值得大家一齊來努力。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0)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4 週三 201007:18
  • 公務員改革 勞工都在看

 
公務員改革 勞工都在看















 









【聯合報╱王鴻薇/新黨籍市議員(台北市)】


2010.03.24 01:59 am


 


公務員考績法修正鬧得沸沸揚揚,政壇充滿一些「我支持改革,但希望必須要有公正的考績制度才能實施」的談話,不客氣說,這只是為阻擋修正考績制度找理由,打著改革反改革。


在行政院會中,還有閣員問「這百分之三是怎麼訂出來的?」我非常訝異,我們政府高層中,竟然連企業管理的ABC都不知道,多少民間公司訂定百分之五或十的丙等比率,我們的高官還問百分之三是怎麼訂出來的?果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在企業管理中,大家一定聽過「要為成功找辦法,別為失敗找理由」。如果真的認為現行公務員考績失靈,那麼應該努力去找改革的辦法。舉例來說,百分之三的比率如果一下子不容易實施,我就不曾聽聞哪一個首長說「是不是先從百分之一開始執行」或是「先試行兩年」,總之,諸如找出可行之道的話,自始未從行政首長們嘴巴說出。


至於一些「對我們優秀單位不公平」、「不能變成長官整肅異己工具」之類的抗拒之詞,充斥行政部門。那麼試問,台北市施政滿意度偏低,但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力陳優秀的台北市政府卻打不出丙來,聽到老百姓耳中,這是多麼偏執的「自我感覺良好?」至於吳院長說新辦法恐流於主管整肅異己,我更驚訝於有這麼多會整肅屬下的長官,還不應該被整肅嗎?


去年國際金融海嘯,科技新貴也被迫休無薪假,更多勞工朋友隨時會被裁員減薪,做小生意的關門打烊也只能摸摸鼻子另求出路,請問哪個公務員要擔心他們的飯碗?


這次公務員考績改革,很多勞工早在冷眼旁觀,政府能不能對「公僕」進行改革;廣大的勞工朋友在激烈的職場競爭中恐懼,為什麼公務人員能因恐懼而免於競爭?


這次考績改革,其實有一個很可貴的精神,就是有「優等」設計。考績有優有劣才能汰弱留強,行政院連增設優都有意見,優也不可以,丙也打不出來,這不是大鍋飯的心態又是什麼?


我們不是一直企望政府能引進企業管理精神?為什麼在民間公司早已視為理所當然的制度,到了公部門就變成洪水猛獸?


為成功找辦法,難;為失敗找理由,容易得多。但,我們甘願繼續如此原地踏步嗎?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33)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3 週二 201008:47
  • 3% 台灣明天會更好

3% 台灣明天會更好
人間福報 2010/3/22 | 作者:林昕(台北巿/商)
為了公務員考績的百分之三丙等限制,引發爭議,但考試院長關中堅持改革,因為百分之三是為了改變公務員心態。
為何公務人員必須改變心態?當國家財政困難,稅收短徵、健保瀕破產,中產階級必須接受加稅、勞健保費調漲,卻看到健保局的年終卻領三點八個月;國營事業台糖蜜鄰超商,虧損七億元卻年終照發;財政部近一年課錯稅退稅,加上利息超過三點五億元,但開錯稅單的公務員考績不受影響;而據法務部統計,遭起訴、經法院判決有罪的公務員,年終考績列甲等者占五成六。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6)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3 週二 201008:42
  • 還有公教人員無法可考(葉煬彬)

還有公教人員無法可考(葉煬彬)
2010年03月23日蘋果日報
最近考試院推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引發部分公務人員強力反彈,媒體版面時有爭論,鬧得沸沸揚揚。
公務人員的工作品質良窳與否,當然應該要受到嚴格的評定,不過再怎麼講,前揭《考績法》就算再如何不孚眾望,至少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好歹有個依據。比較匪夷所思的是,屬於軍公教人員中的各研究、社教機構編制內正式「專業人員」,長久以來並無賴以考核的相關法源依據,僅有少數相關部會發函的行政命令供執行參考而已,形同放牛吃草,令人不解。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21)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3 週二 201008:30
  • 面對混沌 能否預警與回應

面對混沌 能否預警與回應
 
【聯合報╱曹俊漢/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台北市)】
2010.03.23 02:19 am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9)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3 週二 201008:19
  • 考績法vs.法官法

考績法vs.法官法
自由時報 2010.03.23 ◎ 張雪景 
考試院將法官排除在考績法修正草案適用之列,筆者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0)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0 週六 201009:28
  • 熱門話題-鐵飯碗,就想賴著你!

熱門話題-鐵飯碗,就想賴著你!
2010-03-20 中國時報 【熊貓人/北市(公務員)】
 公務員給人民的第一印象就是「鐵飯碗」,但鐵飯碗是什麼意思呢?簡單地說,鐵飯碗是指「公務人員有工作保障,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免職」。因此只要有法律依據,經過正當程序,就可以使公務人員去職。 
 現在的《考績法》就有「年終考績列丁等」以及「一次記二大過」的人,要被免職,《任用法》也規定「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及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予以資遣。但政府的管理者似乎都放棄了這些管理工具,幾十年來沒有公務員因為績效不佳而被淘汰,過去十年來,九九.七%以上的公務員考績是乙等以上。但公務員的績效都這麼好嗎?除了自我感覺良好的公務員之外,不會有人相信他們的績效這麼好。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2)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 3月 20 週六 201009:26
  • 難斥退的不適任人員 【黃樹仁】

難斥退的不適任人員
2010-03-20 中國時報 【黃樹仁】
 公務員考績寬鬆,不適任人員尸位素餐,久為輿論詬病。考銓機關要求各級機關主管嚴加考核所屬的新聞,週期性出現,也照例不了了之。為什麼?因為這些要求機關主管嚴加考核,斥退不適任人員的構想,基本上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空話。 
 考績寬鬆,不適任人員有恃無恐,部分原因當然在於主管徇私,濫充好人,怯於負責,甚至顛倒是非。但除此之外,其實更有制度上難以矯正的根源。這現象不只出現在公務機關,也出現在各級學校。不只台灣如此,全世界民主國家也都如此。一個公認的壞事卻普遍出現時,我們就必須想想普遍理由何在。很反諷的,不適任人員最大的護身符,正是民主國家強調的法治。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pparcc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52)

  • 個人分類: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top
1

CC

文章搜尋

熱門文章

  • (474)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主持人 謝世民 教授
  • (289)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PPAR)-成員
  • (33)自由主義與國家安全
  • (1,996)請冷靜、理性討論死刑爭議
  • (183)廢死爭議/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 (123)禁止永遠比改革容易 ◎張哲銘
  • (5,175)台灣賭博已悄悄合法化
  • (126)兒童安全(何品融)
  • (205)蘇花高真的結束了嗎?──以慢活經濟趕走蘇花高的陰霾
  • (497)法官不是神 也會誤判

文章分類

toggle 學者相關(個人&團體) (11)
  •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5)
  • 何春蕤老師 (7)
  • 廖元豪老師 (4)
  • 甯應斌老師 (4)
  • 林佳範老師 (3)
  • 顏厥安老師 (7)
  • 劉靜怡老師 (2)
  • 謝世民老師 (19)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3)
  • 政府部門回應 (15)
  • 李尚仁老師 (1)
toggle 法律 (5)
  • 死刑之存廢 (54)
  • 性交易除罪化 (3)
  • 個人資料保護法 (7)
  • 酒駕專區 (6)
  • 法律其他 (61)
toggle 教育 (5)
  • 活化課程 (11)
  • 教育資源的分配 (14)
  • 陸生來台 (14)
  • 教育其他 (126)
  • 體罰之爭議 (4)
toggle 經濟 (2)
  • ECFA (62)
  • 經濟其他 (74)
toggle 政治 (3)
  • 公務員考績之改革 (8)
  • [圖解] 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系列 (2)
  • 政治其他 (81)
toggle 社會 (6)
  • 同性婚姻 (4)
  • 健康保險之改革 (37)
  • 少子化問題 (10)
  • 農村再生條例 (6)
  • 勞工 (13)
  • 社會其他 (120)
toggle 研究室相關 (4)
  • 組織章程 (3)
  • 研究室成員 (4)
  • 研究室動態 (10)
  • 活動公告 (44)
toggle 文化 (1)
  • 文化其他 (16)
toggle 環境 (2)
  • 環境保護 (13)
  • 健康 (14)
  • 國際專欄(編譯) (48)
  • 其他文章 (265)
  • 影音資料 (5)
  • 學生園地 (3)
  • 未分類文章 (1)

1外幣=台幣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

最新文章

  • RSS訂閱教學與分享
  • 核四停建公投不可行(謝世民)
  • 楊照:早已傾頹的重慶南路
  • 飛行學校 帶動觀光業起飛
  • 美國基本工資(2012.01.01)
  • 澳洲基本工資
  • 舊貧新貧 社會隱憂
  • EAP員工協助方案
  • 酒駕的罰責(修正2012.08.31)
  • 被『新聞自由』強暴的基本人權

Blog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