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從中央錯到地方
自由時報 2010.09.29 ◎ 鄭麗君
日前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行政院正研擬調降公投門檻,無疑是值得關注的改革契機。我們必須指出,現行公民投票法,非但未貫徹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反而設下種種障礙阻止其實現。其沉痾之深,不僅全國性公投窒礙難行,連地方政府所制定之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亦複製相同的障礙設計,從中央錯到地方,已成為綑綁人民作主的法律枷鎖,必須盡速全面翻修。
自公投法立法以來,除了澎湖博弈公投因國會決議排除適用公投法而通過外,迄今尚未通過任何一項公投。民進黨執政期間,由總統發動或人民連署發動的公投,皆因未達投票人數門檻而敗北。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公投投票率須達五十%,否則視同否決,但包含總統在內所有選舉並無此項規定,我們主張應廢除投票人數門檻。
自由時報 2010.09.29 ◎ 鄭麗君
日前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行政院正研擬調降公投門檻,無疑是值得關注的改革契機。我們必須指出,現行公民投票法,非但未貫徹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反而設下種種障礙阻止其實現。其沉痾之深,不僅全國性公投窒礙難行,連地方政府所制定之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亦複製相同的障礙設計,從中央錯到地方,已成為綑綁人民作主的法律枷鎖,必須盡速全面翻修。
自公投法立法以來,除了澎湖博弈公投因國會決議排除適用公投法而通過外,迄今尚未通過任何一項公投。民進黨執政期間,由總統發動或人民連署發動的公投,皆因未達投票人數門檻而敗北。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公投投票率須達五十%,否則視同否決,但包含總統在內所有選舉並無此項規定,我們主張應廢除投票人數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