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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完全廢除死刑 並非歷史潮流

2010-03-18 中國時報 【蔡正元】

 王清峰做為社會運動家,救雛妓,幫慰安婦討公道,是社會的良心,贏得很高的聲望。王清峰做為法務部長,主張廢死刑,高舉人權大旗,卻遭輿論撻伐而被迫去職,為什麼? 

 因為王清峰的理念陷入了意識形態的盲點!

 

 廢死刑和反墮胎一樣,都只是一種意識形態,而不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是任何一種社會關係,都能清楚界定壓迫者和被壓迫者的價值體系,像雛妓和慰安婦問題,誰是壓迫者,誰是被壓迫者,清清楚楚。但意識形態則是有局限的價值體系,必須經裁剪、修飾甚至虛擬,才能使某種意識形態的價值體系,具備某種程度的合理性。

 

 像廢死刑運動,就必須虛擬一個社會當抽象的壓迫者,才能將殘酷殺人的死刑犯虛擬為被壓迫者。有的還要極端的擴大解釋人權概念的適用範圍,甚至編造生命權的概念,做為拯救死刑犯的護身符。這種偏執的理念,暗示不贊成廢死刑運動,就是反人權和不尊重生命。這就是廢死刑運動者,會自我幻想具有較高道德水準的緣由。 

 人類歷史上,縮小判決死刑的範圍是共同的潮流,但完全廢除死刑卻不是。政治犯已不再是判決死刑的範圍,但殘酷殺人罪要判決死刑,仍是極大的國際共識。

  伊拉克總統海珊被判死刑,並非政治罪行,而是屠殺少數民族的滅種罪。海珊被絞死時,並未見任何廢死刑國家或運動者聲援。 

 目前實施廢除死刑的國家數目雖多,但人口數合計卻不夠多,反而維持判處殘酷殺人罪死刑的國家人口才是絕大多數。 

 實施廢除死刑的國家大都具有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文化背景,維持判處殘酷殺人罪死刑的國家則大多具有儒家、佛教、回教、基督教的文化背景。王清峰不宜遽下結論,說廢除殘酷殺人罪死刑的國家才是進步的。 

 廢除死刑運動走到極端時,會將殘酷殺人罪的受害者要求殺人償命,輕率的污蔑為報復主義,甚至神化自己,認為自己若是同樣受害,會完全原諒,以表徵無私無我的高風亮節。 

 王清峰走進這個意識形態的盲點,事實上已完全進入一種虛擬狀態。 

 王清峰的盲點是看不清楚那些要求對殘酷殺人罪判處死刑也是一種意識形態,這種殺人償命的意識形態和廢除死刑運動並無高下優劣之分。前者要面對濫施死刑的風險,後者則要面對縱容殘酷殺人犯的指控。然而殺人償命的觀念卻是更廣泛的植根於漢族文化,並形成法律制度。 

 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拒絕簽署最高法院定讞的死刑執行令,其嚴重性不亞於總統拒絕簽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 

 這個盲點,已使王清峰的法律角色完全屈服在廢死刑的意識形態之下。(作者為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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