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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別忘了妳的口哨

【聯合報╱蘇位榮】

2010.06.10 02:03 am

「各位旅客,屏東到了,下車的女生別忘了妳的口哨」,這是最近網路上流傳的笑話。

 

屏東一位「摸胸狼」連續對女學生襲胸,他落網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竟以這是「輕罪」為由,將他放掉,讓地方民眾嘩然,受害的學校立刻分發口哨給女學生護身,因購買的數量太大,口哨還缺貨。

 

學校教導女學生,發現「摸胸狼」立即吹哨,同時宣導學生「不可落單」。想想看,全校三、四百名學生看見摸胸狼時一起吹口哨,那是多麼壯觀的場面,簡直可以申請金氏紀錄了。話說回來,那位法官大人讓摸胸狼「趴趴走」,難道不知道這會造成地方人心惶惶?

 

這位法官或許認為「摸胸」只構成猥褻罪,這是輕罪,不符合羈押條件。但是,「摸胸狼」自己都承認,只要騎機車看見落單女子,就會產生觸摸被害人胸部的衝動,顯然他在精神方面可能有問題。依此,法官似乎可以根據「預防性羈押」規定將其羈押,以避免有更多的人受害。

 

有家長對摸胸狼被輕縱感到失望,認為「法官若看到被害女學生驚恐害怕的模樣,或許就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不知道這位法官有沒有想過:如果是自己的妻女遭人襲胸,將做何感想?在那種情況下,仍會堅持這是輕罪嗎?

 

不僅此案,法院不時作出離譜的裁判,讓人感覺到我們的法官似乎缺乏「同理心」,沒有站在一般民眾的角度替人設想。別忘了,法官不能夠高高在上,要能體察社會的脈動,裁判的結果必須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當社會上「狼人」充斥之際,法官卻輕昜將摸胸狼放掉,這豈不是變相在幫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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