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公平 就無排富問題
【聯合報╱簡錫堦/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執行長(台北市)】
2010.06.10 02:03 am
當年政府發放老農、老人津貼時,總會定訂「排富條款」,最典型的說辭是「像王永慶那樣的有錢人,還要給老人津貼嗎?」基本上社會普遍認為「排富」才公平,國庫不應補貼富人。
這次政府推動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方案,擬對就讀私校學生每學期補助一萬七千三百元的學費,行政院長核示應訂排富條款,聲稱「若一體適用,是以納稅人的錢幫助富人,違背公平正義」。原訂排富基線在家庭所得六十萬元以上者,由於教師會和家長團體反彈,補助遂放鬆到所得九十萬以下家庭。政策反覆,引起輿論撻伐。
若落實「量能課稅」,富人依累進稅率公平繳稅,何必排富。例如郭台銘等富豪每年都繳數億、數十億的稅,那麼發給他每月三千元老人津貼,他們子女受教育也一樣補貼,有何不公平?
瑞典實施教育免學費,從幼教到大學學費全免,更享有普及化的社會福利:醫療、照護、失業津貼、育兒津貼、兒童津貼及養老津貼,其經費均來自稅收。富人稅負率高達百分之六十,富人都盡了義務,當然,也應同享公民的權利,因為平等而和諧,社會福利制度才能永續。
台灣因對財團鉅富過度的租稅減免,以致富人財團實際稅負平均不及百分之十,依財政部曾公佈的數據:全國排名前四十名的富豪,其中八個不用繳稅,十七人只繳百分之一的稅,稅負不公平可見一斑。政府透過累進稅制,以達到財富重分配,但因為錢滾錢的資本利得,占富人財富累積七成的證券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和境外所得都不課稅,「量能課稅」破壞殆盡。
依家庭所得五等分的統計資料,最高所得與最低所得家庭的差距,稅前和稅後的比較,僅拉近百分之零點三的差距,比起美國縮小百分之廿二和歐洲百分之卅五的效果,顯示我國稅制的平均財富功能失靈。富人繳稅極度偏低,朝野卻又大肆調降遺產稅、營所稅和產創條例的租稅優惠,每年稅損逾二千五百億元,這才是國庫補貼富人的深淵大洞。
去年稅收除於GDP的國民平均稅負率僅百分之十二點二,不但是歷史新低,也是全球最低。「減稅可促進投資,發展經濟後就可增加稅收」的謊言不攻自破。經濟成長稅收不增加,主因是稅基嚴重破壞,錢都跑到富人的口袋了。政府財政敗壞,赤字、國債飆高,以致推行「齊一學費方案」,才會重施「排富條款」。
齊一學費要排富,十二年國教必定遙遙無期。教育是國家人力素質提升的基礎,由於財政艱困年年加劇,教育預算無力增加,僅占GDP的百分之三點六,不如香港的百分之四點四、南韓的百分之四點六、日美的百分之五點二,更遠不如丹麥、瑞典的百分之八點四,當然學費補貼要排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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