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集會事項
1.主題討論:2/24、3/10、3/24、4/7(連假暫停乙次)、4/21(期中考但不暫停)、5/5、5/19、6/2、6/16 = 共8次
2.個別討論:3/3、3/17、3/31、4/14、4/28、5/12、5/26、6/9、6/23(期末考但不暫停) = 共9次
3.討論時間:週三午後七時,每次約三小時。
4.討論地點:文學院R509
二、主題報告順序
秉朔 2/24;
吉宴 3/10;
怡潔 3/24;
宜珊 4/21;
品融 5/5;
延文 5/19;
承緯 6/2;
以森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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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部落格及相關網頁使用注意事項
(民國98年12月20日制定)
(民國98年12月30日修正)
(民國99年1月1日施行)
一、本注意事項依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以下簡稱本研究室)社論撰寫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二、所謂本研究室部落格及相關網頁係指以下網頁:
(一) http://pparccu.pixnet.net/blog
主要部落格。所有成員所發表之文章均會刊登於此。
而所有成員得於痞客邦(Pixnet)中發表意見或回覆,本部落格之相關訊息並同步更新於plurk、twitter、facebook、funp。
(二) http://www.plurk.com/PPAR
即時訊息。本噗浪(plurk)已訂閱臺灣相關新聞,所有成員得於噗浪(plurk)中發表意見或回覆。本噗浪(plurk)之相關訊息並同步更新於痞客邦(Pixnet)、twitter、Facebook、funp。
(三) https://twitter.com/PPARCCU
國際新聞。本twitter已訂閱The Economist、CNN新聞,所有成員得於twitter中發表意見或回覆。
(四) http://facebook.com/ppar.ccu
網絡連繫。所有成員均得透過此與其他相關族群作為交流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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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組織章程
(民國98年12月20日制定)
(民國98年12月30日修正)
(民國99年1月1日施行)
(民國99年4月22日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成立宗旨)
為擴展倫理學與法政哲學之理論研究至公共事務等實踐層面之問題,掌握社會脈動,關懷社會人文。並藉由社論寫作,訓練學生之寫作能力,及培養批判之思維和關心時事之態度,以加強哲學與公共事務之結合。嗣經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暨哲學研究所系務會議同意,設立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以下簡稱本研究室)。
第2條(成員)
成員,係指主持人與一般成員。
本研究室之主持人應至少設置1名,並以本系專任教師為限。
一般成員係指凡加入本研究室之博士生、碩士生及學士生。
核心成員係指本研究室成立之初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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