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集會事項
1.主題討論:2/24、3/10、3/24、4/7(連假暫停乙次)、4/21(期中考但不暫停)、5/5、5/19、6/2、6/16 = 共8次
2.個別討論:3/3、3/17、3/31、4/14、4/28、5/12、5/26、6/9、6/23(期末考但不暫停) = 共9次
3.討論時間:週三午後七時,每次約三小時。
4.討論地點:文學院R509
二、主題報告順序
秉朔 2/24;
吉宴 3/10;
怡潔 3/24;
宜珊 4/21;
品融 5/5;
延文 5/19;
承緯 6/2;
以森 6/16
三、個別報告順序
1.延文;2.秉朔;3.以森;4.怡潔;5.振軒
6.哲銘;7.承緯;8.品融;9.吉宴;10.宜珊
註:4/28的個別討論 1.延文=>1.哲銘;5/19的主題討論 哲銘=>延文。
四、出席事項
1.依指導教授之原意,希望透過其補助,減輕學生在生活上的負擔,並鼓勵積極參與討論及活動。惟本補助金仍應依其項目及履行義務之情況發放。
2.原始成員(即成立之初之八人),以出席次數計之,出席費為每次250元。非原始成員則以主題報告之次數計之。
3.報告義務,原始成員凡應報告未報告,或應撰寫文章而未撰寫,或未於一週內補交。累計達三次者,撤銷領取上開出席費之資格。
4.編譯文章,凡編譯者,均能領取補助金。而編譯文章,最遲於每週一上午九時前繳交。凡逾期三次者,撤銷領取編譯補助金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