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如此排富 傷中產階級的心
- 2010-06-09
- 中國時報
- 【歐宗智/北市(教育工作 者)】
教育部「公私立高中職拉平學費」政策急轉彎,訂出「排富條款」,引起軒然大波,行政院高層滅火,謂行政院長吳敦義自始至終堅持應排富,若採「一體適用」方式,無異以納稅人的錢幫助富豪,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此話只講對一部分,只會讓人更加不滿。行政院「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費拉平方案」所訂排富條款,係指家戶年所得六十萬以下(昨又緊急改成九十萬以下)的弱勢學生才享有學費與公立學校相同之補助。試問,連申請無息助學貸款的標準都已放寬到家戶年所得一百一十四萬元了,「家戶年所得六十或九十萬」還稱得上「富」嗎?這不是傷害中產階級的大笑話嗎?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強調,教育補助增訂「排富條款」,是避免「全民幫富人繳學費」。真是這樣嗎?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年申辦助學貸款的比率有多高?問問教育部或台灣銀行承辦人不就清楚了?據統計,除少數「貴族學校」和「指標性」高中外,私校學生家長社經地位明顯不如公立學校學生家長,請查查高中明星學校或「台成清交」等國立大學學生家長背景及家戶年所得即可證明。所謂教育補助增訂「排富條款」是為了避免「全民幫富人繳學費」的說法,多麼荒謬!
想想,公校生繳較少學費,猶有餘裕去補習,將來更容易考取學費較低的公立大學;相對的,私校生繳較多學費,較少人有錢再去補習,將來恐怕又會就讀學費較高的私立大學。試問這樣公平嗎?長期下來,貧富差距必定越來越嚴重,甚至於造成社會對立。執政者切勿輕忽!
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宜真正落實「公私立高中職拉平學費」政策,若果還是非得「排富」不可,至少應將「富」的標準提高至家戶年所得一百一十四萬元,才較符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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