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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你聰明,我傻瓜」

  • 2010-06-09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許久以前台灣民眾常在電視上看到一則頗具創意的廣告詞,「你聰明,我傻瓜」,幾乎街頭巷尾人人上口。你聰明,指的是Konica相機的使用者;我傻瓜,指的是Konica出產的傻瓜相機。這個廣告吸引人的地方是明明是人的傻,它卻巧妙地將之轉化成是物的傻,進而更把人捧成了「聰明」。最近,財政部長李述德又講了一段名言:政府放著「舉債上限不用,就像是傻瓜一樣」。這句話,讓我們不禁想起了上面那段廣告詞,但是,我們要說的是,部長,即使你一定要堅持你的「聰明」,但民眾不會永遠乖乖當個負債累累的「傻瓜」。

 

 這幾天公共債務法的修正成為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的重頭戲,行政院企圖透過修法擴大地方政府的法定舉債上限,以因應五都區劃新情勢以及地方的財政需求。然此舉不但在立法院引起立法委員的強烈質疑,更遭受到財稅學界的嚴厲批評。根據現行公債法規定,各級政府債務餘額不得超過前三年GNP平均值的48%,其中中央為40%,直轄市為5.4%,縣市為2%,鄉鎮市為0.6%。此外,對縣市與鄉鎮市還另外規定不得超過其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45%與25%。

 

 這些法定上限或許在定義或計算上引發不少爭議,但它還是能對政府舉債產生一定程度的約束。行政院這次修法就是想藉用法定舉債上限指標的改變,間接達到放寬地方政府債務限制的目的。草案中,一方面將地方政府以GNP計算的法定上限取消,統一採取以歲出預算為基礎的上限規定。其中,直轄市比率為250%,縣市為70%,鄉鎮市為25%;另一方面,則趁機提高地方政府債務的法定上限,大幅增加地方政府的舉債金額,據估算各級政府總舉債上限將提高至GNP的52%,因此而增加的舉債金額近6,000億元。

 

 李述德部長每每告訴我們,毋須為政府的財政擔心,因為政府的債務餘額一直都控制在法定上限之內。如果政府碰到財務困難便用這種方式提高舉債上限,那麼即使政府債務餘額的確「永遠」不會有超過法定上限的一天,但這種行徑除了隱藏事實真相外,就只會讓政府財政更加惡化而已。

 

 國家財政年年赤字,舉債金額不斷上升,租稅收入占GNP的比率屢創新低紀錄(明年預計11.3%)。李部長卻說「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因為我國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只占GNP約35%左右,較諸其他國家皆來得低。但是,當談到其他國家的租稅收入占GNP比率皆高於我國甚多時,他卻又說「各國稅制狀況不同」,沒有統一標準,不能直接相比,這種說法避重就輕,實難令人心服。

 

 其次,草率地把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占GNP比率上限廢除,改以占歲出的比率規範,此做法猶如打開舉債水閥,花越多,借越多,地方政府債務將更加失控。尤有甚者,地方政府若欲節省經費而縮小歲出規模,卻反而可能有導致債務餘額越限的風險,對地方政府的節流誘因反而產生負面效果。財政部若認為GNP不適合當作地方債務的限制標準,那麼,也應該改採以地方自籌財源作為計算基礎,如此才更能符合設限的目的與專業的要求。惟迄今為止,財政部仍只模糊地以給予地方施政更具彈性為由,不知檢討。

 

 每次論及政府債務危機,李部長總會以舉債為一種財務策略運用,無須將之視為洪水猛獸做解釋。就企業而言,或許如是;但就政府而言,則未必完全適用。企業借債用以增購資產,萬一面臨財務困難,至少還可變賣資產來還債;但政府舉債從事公共建設,即使碰到債務危機,卻無法用變賣公共設施來還錢。更何況,企業舉債投資的目的乃是希望創造穩定的收入作為還債的財源,以資產變賣還債,終非常態。同樣地,政府借錢從事建設的目的則是希望透過經濟的成長,培養稅源,以積蓄政府償債的能力。但觀諸我國稅基侵蝕的嚴重程度,稅收能力每下愈況,未來的償債財源堪虞。李部長一直以企業的財務觀點來看政府總體的財政問題,讓人難以苟同。

 

 從財務槓桿的角度言,不懂得利用舉債做生意的企業的確是個傻瓜,企業的利益與債權人對立,但它的風險有限,最多就是賠掉企業的股本或資產。政府舉債的意義則不然,因為國家是永久的,政府欠債不可賴帳,一定要償還,從納稅的角度言,全民不但都是政府的債權人,同時也是債務人。是故,政府在財務槓桿的操作上,不一定要向企業一樣「聰明」,更重要的毋寧是建立一個穩定而永續的還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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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Research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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