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pf.org.tw/post/3/7198
科技經濟組召集人 林祖嘉
科技經濟組副研究員 譚瑾瑜
January 5, 2010
眾所矚目的聯合國哥本哈根氣候變遷高峰會議(COP15),已於12月19日閉幕,並達成數項「認知」,縱然多數人對該結果並不甚滿意,但總算在對抗地球
暖化上,向前邁進了一步。本文將就該會議對全球及台灣經濟與永續發展的影響,提出一些觀察與建議,供政府參考。
月,聯合國環境及發展委員會 UNCED 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地球高峰會議, 150餘國領袖簽署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對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做出全球性管制目標協議,對溫室效應所形成的全球氣候暖化問題加以規範,並於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拘束力可言。排放的減量具體目標爭吵不休,還是回到原點,待明年的墨西哥第十六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締約國大會會議決定;氣溫上升上限有目標,卻無作法,形同
具文;最具體的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講得很好聽,至於1,000億美元如何募集卻仍在未定之天。
卻一延再延。節能減碳原為馬蕭重要競選政見,甚至明文於其競選文宣-「台灣經濟新藍圖」中,預計於2020年前將排碳量恢復至2008年的水準。此一目標
不僅遠低於京都議定書的規範,也不如備受批評的美國目標,更無法與最嚴格的歐盟規範相提並論,足見該目標並不是高不可攀的標準。原本政府已將上述目標訂於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想不到在六大工商團體的反對下,竟然取消減量目標與時間表的規定。沒有減量目標與時間表,即使訂有嚴格的罰則也是枉然,也政府
節能減碳的目標形同口號罷了,毫無落實的決心。
政主軸是優先振興經濟,凡事要「先顧肚子,再顧佛祖」。因此有利於國家、有助於就業的投資案就要快點上手,尤其是中科四期、六輕五期與國光石化等三大案更
要快點動起來;而凡有礙於當前經濟復甦的利空因素如開徵能源稅,就一切暫緩。
氣體減量目標。但各國對抗日益惡化的地球暖化問題,則有相當的共識。連過去採抵制態度的中美二國,都紛紛提出各自的減碳目標。全球最大的排碳國-中國,宣
佈計畫在2005到2020年間,將每單位GDP碳排降低40-45%;全球人均排碳最高的美國,也宣布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比2005年時的排放量還少
17%,白宮的減碳宣布,是華府自1997年來首度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做出承諾。即使仍有不少環保人士質疑二國的減排數據,但至少已經大幅邁開一大步
了。
的產值相當可觀,如2008年太陽光電的產值已突破1,000億元,全球總產出達6400MW(百萬瓦),其中台灣產出800MW,全球市占率高達
12.5%,為僅次於德、日與大陸的全球第四大生產國。然光鮮的營收卻是用極高風險換來的,由於關鍵技術完全掌握在外商手中,我們僅能採用整廠輸入模式,
購入國外的機器設備擴充產能,每年尚需繳納給外國廠商龐大的專利使用費與權利金,可謂是低毛利、高風險的無根產業。如今政府給予其保證收購的價格補貼,及
減免機器設備進口關稅,形同鼓勵其肆無忌憚的擴廠,宛如火上加油。待政府補貼終止或景氣惡化,這些廠商恐將蒙受巨大的虧損。
將資源投入於特定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以提升綠色能源的使用效率,建立我國的自有技術,達到技術紮根的效果,並加強設備自製率(目前台灣太陽能設備自給率
不到10%,反觀大陸多晶矽太陽能設備本土設備自給率已經達五成之譜,和台灣呈嚴重的對比)。擁有尖端的技術後,再全面量產便能水到渠成,就算沒有政府補
貼,也能具有全球競爭力,進而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企業也紛紛要求其供應商,需符合碳揭露或碳足跡的認證。包括惠普(HP)、戴爾(Dell)、寶鹼(P&G)、百事可樂(Pepsi)、特易購
(Tesco)等國際大廠,皆已要求供應商提供其「碳揭露計畫」。政府應及早因應該趨勢,輔導國內企業進行相關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