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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閱讀,已將近來較為社會大眾"可能"較為關注的幾個議題另外分類,亦即分有:

一、死刑存廢

近來法務部已將存廢死刑的時程訂出,自政府消極不執行死刑這四年來,尚有44人死刑定讞的被告,還等待發落,而被害家屬也苦苦哀求著政府有所回應。

同時也為因應兩公約之施行,法務部將全面檢討並面對有關死刑存廢的問題。雖然大法官曾經宣告過死刑不違憲(釋263476),但現今的"世界潮流"正走向廢除死刑,

所以還有待法界、政界與大眾的理性論辯,才可能會有結果。當然,如果某些少數掌權的官員們硬是想當"聖人",人民也無可奈何。無論過去在各種辯論賽或是研討會

中是如何辯論的如何過關斬將的,現在正是您向政府表達意見的最佳時機。

 

二、同性婚姻

這項議題也爭論許久,但在臺灣從儀式婚主義改成登記主義後,一向低調的同性伴侶們是否得透過登記來成立合法的婚姻關係,仍有得為實踐的空間。

同時在美國位於加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正在審理八號提案是否違憲的問題。其牽涉到少數族群的權益,尤其是單純為身份關係的權利,得否由多數人來決定,則是倍受矚目。

 

三、健康保險

最近的"調整"與"調漲"間在公民論壇中吵的沸沸揚揚,健保的本意極為良好,也確實有許許多多的人因健保制度而受惠,但在現今景氣尚未明朗的同時,就算只是多一個便當的錢也很可能影響許多人的生計(像我就還有國民年金要繳)。然而,有論者認為健康保險並不能真的稱之為"保險",換言之,他其實是"稅賦"的一種,因為1.保費可自己依收入狀況繳交及選擇2.保險應該是繳的越多,保險給付越多,但在健保制度中,則是完全依照收入來決定保費,但不會因為你繳得多,保險給付就越多。所以,名為健康保險,但並不具有保險的特性,稱之為健康稅應較為合適。

但若健保費屬於稅的性質,則又出現租稅平等的問題,而且牽涉到醫、藥、病三角龐大利益的複雜關係,所以健康保險可能還有得爭。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健康保險並非是"理所當然"的一套制度,只是我們現在可能用不到也或許是用到習以為常也可能是不知覺中的使用健保資源,因此健保問題還值得我們時時深思及關注。

 

四、性交易除罪化

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即責令行政機關對於性交易之買賣雙方要嘛是全都罰,要嘛是全都不罰擇一制定規範。但就內政部最近的政策方向而言,似乎是朝向專區管理,性工作除罪化的方向走,惟北市、嘉義市仍採反對立場。

五、教育資源的分配

台北市小一就學英文,雲林小三,高雄縣小五,明顯的資源分配不均。然後現在又要搞一個"泳"起來的活動,要蓋幾百座的泳池,這當然也是一個基於家長主義的政策,政府"教導"人民,游泳是好的,所以我要花"國庫"的錢來讓所有人都會游泳,無論你喜不喜歡,因為將來"這項運動"可能會成為一門"必修課"又或為升學的評分門檻。但家長主義最無理的地方,就在於指導者總是不須要太充分的理由,就要你去按照他的意思做。而"泳"起來政策確實看不到什麼充分的理由。

此外還有大專院校的整併、資源的分配、少子化衝擊的因應、城鄉差距的改善、教學品質的控管,尤其是教材的編排。最近陪家中的小朋友去考學測,陪考的同時看了一下她的公民課本,還真是經濟、社會、政治、法律無所不包,不過,這也難怪了,基於菁英教育及文憑主義使然,學者及家長們總是希望能培養出一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孩子,尤其是學者們,誰都不讓誰侵犯到自己的領域,從英語教育即可窺知一二(好在,我還挺笨的,所以我爹娘也認了,從不操心課業的事兒)。

 

六、通姦除罪化

大法官曾針對通姦罪做出合憲的解釋(釋554),但理由有點過於守舊,且證據也不夠充分,所以通姦罪的存在還有討論的空間。換言之,民事侵權已經足以填補損害,若再透過通姦罪處罰或嚇阻,則顯得沒有必要。出不出軌,這是家務事,就算出軌又如何?別誤會,我是指,就算出軌了,可能代表一時把持不住,或許能夠挽救,也可能代表婚姻關係已決裂,可有可無,若再透過刑罰,則反而扭曲了對於婚姻的價值觀。當然,我不曾是當事人,很難設身處地想,但至少就法的層面來看,通姦罪的存在其實是有違刑罰謙抑的精神。再者,若日後性工作除罪化,這不就與通姦罪相衝突了?江部長,何解?不管怎樣,為與性工作除罪化相符,通姦罪的構成要件是一定要修的,那不如就順勢廢掉好了。還是都只限單身男女才可從事交易?不過..難道交易前要先繳驗單身證書?

 

七、少子化問題

少子化問題,越來越沉重,我這個年代的(72)大約還有35萬人,可是去年的新生兒卻只有19萬人,幾乎少了一半。少子化的問題將嚴重影響國家的運作及發展,所以該如何解決呢?只能透過政府進行實質的補助,當然不只是現金的補助,也包含生活上、工作上、稅租上著手,才可能提升國人的生育率。不過就我個人而言,對於臺灣未來的發展不是很樂觀,政府太過著眼於現在,而未能適當的放眼未來,難道這是民主的後遺症?不過臺灣還處在磨合期,希望當今的執政者能多給人民一點信心吧..不要動不動就哽咽1哽咽2嘛:)

 

八、老人安全與福利

嘉義縣、雲林縣、高雄縣的老年人口比例相當高,均居全台之冠。然在人力及資源有限下,老年人們是否仍受到相當的照護呢?而老人年金的發放看是大紅包,健保也是,都是往後子孫的重負擔,說穿了,只是拿未來的錢補現在的洞。惟老年人們對於醫療資源需求最大,所以為能有效的降低需求,有些縣市已經在做老人自我照護的推廣工作,多社交、多活動、多關心,就是希望我們的老爺爺老奶奶們都能夠很健康快樂的生活。而至於我們這些"年輕人"該怎麼做呢?我現在還沒辦法理出個頭來,可能還得更貼近這個世界才行...


(以上僅為個人言論 不代表研究室的立場  假若您還想建議一些需要被關注的議題,也請您不吝地告知我們 中正大學哲學所&PPAR執秘 傅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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