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不廢死丟官成笑柄 言重了

【聯合報╱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中縣沙鹿)】 2010.03.12 02:17 am

依國際特赦組織統計,截至去年底,明文廢除死刑國家與地區有九十五個,實際上不再執行死刑的則有卅五個。這是客觀事實,因此會發生骨牌效應,不廢死刑就會成為可恥的野蠻國家?

這些年來,許多立法廢除死刑的國家都位在東歐與南歐,看起來似乎真是大勢所趨。不過,細加觀察,卻大有文章。拿土耳其來說:這個國家的人權紀錄向來不甚光彩,迫害基督徒與庫德人的問題持續不斷,警察刑求更有如家常便飯。但是,它卻在二○○二年由國會通過廢除死刑,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這是加入歐盟的先決條件之一。從國父凱末爾以來,土耳其就夢想著「脫亞入歐」,加入歐盟當然也就成了政府的天職。歐洲人權公約明文禁止死刑,歐盟於是把這項主流價值強加於所有盼望擠入俱樂部的新會員。其他如塞爾維爾這類窮國的情況也都是如出一轍。

身為聯合國的會員國與創始國,山姆叔叔就不管什麼國際潮流。絕大多數州都還有死刑制度,美國人也沒有因此就惶惶不安。對這個超級強權的文化稍有瞭解的人都知道,美國絕對不可能全面廢除死刑,特別是德州,因為善惡分明正是他們的立國精神!

王清峰說如果她因為不執行死刑而丟官,恐怕會變成國際笑柄。這話言重了!如果我們因為害怕成為國際笑柄,就聽任一個法務部長積壓案件,那才是真正的國際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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