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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執照鬆綁 救遊覽車脫困 

【聯合報╱徐浩源/運輸業(台北市)】

2010.05.09 03:05 am 

每年三至四月分,是遊覽車供需最為吃緊的時候,今年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人數暴增,不少旅遊業者面臨搶不到車的困境。

 

事實上,目前全台遊覽車數應足供市場需求,但仍出現「遊覽車供應不足」的聲音,最主要是業者面臨「合格駕駛不足」的窘況。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遊覽車客運業「應僱用持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及駕駛大客車三年以上經歷之駕駛員。」然此法規為民國四十九年訂定發布,多年來未曾修改,已不合時宜。

 

回顧法令制定之際,當時遊覽車牌照未正式開放,全台只有兩、三千輛車,每輛車牌照黑市價格約兩、三百萬元,業者購入如此昂貴牌照,會用在最具經濟價值的車輛,也就是軸距六公尺的甲類大客車。

 

八十四年,遊覽車開放,牌照可合法申請,數量急遽增加,惟獨遊覽車駕駛的數量卻無法跟上市場需求,最大的關鍵是限制遊覽車駕駛加入服務的門檻。

 

再者,年輕駕駛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之後,因年限不足而無法行駛遊覽車,但卻可以行使國道客運、市內公車等業務,實為矛盾,也造成遊覽車駕駛面臨嚴重年齡斷層。

 

目前全台遊覽車駕駛平均年齡約五十歲,在體力、精神等各方面,皆不如年輕人,行駛過程中所隱藏的風險也相對增加;尤其現在接待陸客來台旅遊,常常一趟出車就是五天八天在外,對駕駛體力是一大考驗,如果沒有充分的休息,對於旅客就是一大威脅。

 

建議軸距四公尺以下的乙類大客車,放寬為只要具有大客車執照即可執業;軸距四公尺以上的甲類大客車,則可放寬到持有執業大客車滿一年即可,藉此廣納年輕駕駛員的加入,始有利台灣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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