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眷村 現成反證
自由時報 2010.10.13◎ 王思為
日前軍方以眷村行政中立為由對楊秋興左營眷村後援會施壓,要求停止出借房屋並拆除楊的選舉看板,後援會會長亦宣稱許多眷村居民遭到壓力不敢參加後援會成立大會。但以往宋楚瑜選總統、高雄市議員楊色玉參選、立委謝啟大參選,都曾在眷村設服務處,現卻昨是今非,道理究竟何在?其實,這樁醜聞的背後意涵,就已經明顯地讓國民黨政府執意操作二○一○總統大選「不在籍投票」的正當性破功了!
近來有許多媒體言論強力地替不在籍投票背書,認為這純粹是馬政府對選舉權保障的一項功德,也是人民行使選舉權的一項便利措施。然而話講得再好聽、修辭用得再溢美,護航的意味就更濃厚。因為其中有個淺顯的論述謬誤,就在於「民主選舉絕不等於投票行為本身」。
在投票日之前的選舉過程當中,有關候選人條件、候選人政見、候選人間的意見交鋒等等所引發的選舉討論與辯論,才是所謂民主選舉中應該注重的部分!而不是讓大家只能在投票日當天去投票所投下那一張票的行為而已。換句話說,如果選舉過程中間的資訊是被壟斷、篩選、過濾甚至是扭曲的,致使選舉人無法接觸到充分且完整的選舉資訊而有獨立自主的判斷,那麼他投下的這一票意義究竟何在?背後的公平性何在?他這個選民只夠格成為特定政治勢力的動員禁臠嗎?
國民黨政府非要在二○一○年的總統大選推動不在籍投票,企圖綁住在營軍警的票,是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不過政策說法卻是荒腔走板、令人不忍卒睹。簡單地說,既然要普及選舉權,那麼為何唯獨總統大選才能辦理?立委選舉難道層次不及總統大選嗎?國會主權的重要性就可以被忽視嗎?倘若所有選舉都無法比照總統大選辦理不在籍投票,這又算是哪門子的權利普及?
(作者現任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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